剧院舞台机械工程招标公告

剧院舞台机械工程招标公告

1、建设单位:青岛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青岛大剧院工程
3、工程地点:崂山区云岭路以西、南岭路以南、香港东路以北。
4、招标内容:青岛大剧院舞台机械工程
5、报名投标条件:
(1) 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为舞台机械的专业制造商或承包商。
(3)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曾经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剧院、剧场、音乐厅或类似场所(以下简称“类似项目”)的舞台机械2套及以上,或者在近五年内累计完成的剧院、剧场、音乐厅或类似场所的舞台机械的总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且上述项目中至少有1套舞台机械已有1年以上正常运转的业绩。上述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正本封面和签字页的复印件,对正常运转一年以上的业绩须提供用户证明复印件及用户联系方式。
(4)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在近五年内应至少承担过两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为3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舞台机械的设计、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且其中至少有一个项目担任过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5)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报名地点:崂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报名电话:(0532)********
7、报名时间:2006年2月10日10时
截止时间:2006年2月13日14时
8、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报名。
(1)投标企业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地企业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2)企业法人委托书、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上五年度完成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获奖证书、获奖文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9、资格审查完毕后,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企业发出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凡不合格企业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企业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
10、报名企业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如对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有疑义,则报名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澄清;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瑞 衣民师
联系电话:****-******** ********
2006年2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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