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实训室新风系统安装(第三次)招标公告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实训室新风系统安装(第三次)招标公告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实训室新风系统采购安装询价公告(第三次)
(竞采编号:****************)
项目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15:59
发起人姓名:
孙老师
报价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09:00 至2021年11月30日 10:00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地址):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 渝北区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方式:
孙老师(********,158*****735
需求方
非申报项目?
采购需求方: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158*****735
预算资金
项目预算资金:
98,700.00元
商品信息
  • 包1(商品数量:1)


包合计:
98,700.00元
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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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目录/需求描述采购预算(元)数量小计(元)

其他分类目录
需求描述:实训室新风系统采购安装?
¥98,700.001(件)¥98,700.00

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保证金

报价无需缴纳保证金


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评审环节
已启用评审环节
邀请供应商
未邀请供应商报价
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交货地点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1实训楼负2层。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每台设备的设备参数必须贴在设备明显地方(如查实设备参数弄虚做假,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检查完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验收程序,不满足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不予验收并要求中标人在3个日历日内更换至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采购人技术参数标准。

3.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3.3若投标书与照表文件要求或其他内容不一致而未被评标专家发现,采购合同签定时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验收时按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要求执行。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一周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要时需接受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金额的30%赔偿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并自行撤回所提供产品,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8.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保证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人工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验收费、包装物清除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只能在采购预算限价范围内报价,且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及方案。

2.投标供应商须明确商品的品牌、满足技术参数要求、购置数量、单价和总价(报总价时必须为整数,不得有小数),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按以上要求报价、超过采购限价、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完成后,该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扣除该项履约保证金。

2.该项目完成和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的全额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如遇采购人正常放假,支付时间顺延至采购人正常上班后起算支付时间)。

3.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其他要求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风系统 实训室 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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