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片烟分选设备购置安装及电控系统招标公告
卷烟厂片烟分选设备购置安装及电控系统招标公告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拟对片烟分选设备购置安装及电控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工程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片烟分选设备购置安装及电控系统集成项目。
1.2.建设地点: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潍坊复烤厂。
1.3.工程概况:片烟分选设备购置安装及电控系统集成项目工程,包括片烟分选线整线电控集成及中控部分、皮带秤、水份仪部分、进口设备分选机电控安装调试部分、动力配电安装以及全线联调服务等。
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6.保修期:验收后1年。
1.7.资金来源:自筹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要求为设备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承担中标合同违约或者侵权赔偿的能力条件。
2.2.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2.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事故。
2.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监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5.投标人至少有一套以上(含一套)在国内烟草行业制丝线整线及改造控制系统的项目业绩。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周六周日除外)
3.2.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株州路137号青岛卷烟厂技改办公室综合楼B308房间。
3.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一年企业财政状况、企业类似项目经验及业绩、投标人最近3年涉及的主要诉讼案件。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标人。
3.4.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公示期满后,向报名人发放招标文件,发放形式可以为现场发放、电子邮件及邮寄形式。
4.投标要求:
4.1.投标人在确定投标后,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投标。
4.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 资格审查
招标人将按照报名要求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后审,由评标小组按确立的审查标准和方法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资格后审结果作为评标的结论,写入评标报告。
6. 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 址: 青岛市株洲路137号 邮 编: 266101
传 真: 0532—******** 联系电话:0532—********
联 系 人: 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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