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民政局_方正县方正镇、会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方正县民政局_方正县方正镇、会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方正县民政局_方正县方正镇、会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28 16:34 发布人:黑龙江中顺万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FZC[2021]0240
项目概况:
方正县民政局_方正县方正镇、会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中顺万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竞磋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2021]0240
项目名称:方正县民政局_方正县方正镇、会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400000.00元
采购需求:方正县方正镇、会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金额(元) |
1 | 方正县方正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1.项目周期内社会救助对象、特殊老年人(特困、低保、空巢、孤寡、病残、高龄、留守等)、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孤儿、残疾、事实孤儿、家暴性侵等)的服务量(或时长)不低于总服务量(或时长)的50%; 2.项目周期内,在方正镇1个社区设置固定工作站点; 3.项目周期内为辖区服务对象提供不低于250人次的咨询和访问服务,不低于150人次入户走访服务; 4.项目周期内为社会救助对象、特殊老年人(特困、低保,空巢,孤寡、病残,高龄、留守等)、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孤儿、残疾、事实孤儿、家暴性侵等)开展个案服务,个案总计不少于10个,结案率100%; 5.项目周期内开展康乐、益智、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主题方向的社会工作小组不少于20节(次); 6.项目周期内开展不少于8次集中性社会公益活动; 7.项目周期内协助辖区内服务对象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培育孵化3个本地社会组织,发展不少于150名志愿者,并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 8.项目周期内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依托现有资源为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通识性培训3次,专业性培训5次; 9.为确保项目执行成效,提升项目社工专业能力,项目周期内为专兼职社工提供3次专业培训及2次专业督导; 10.项目年度结项时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提交2个典型案例作为项目成效的汇报材料; 11.行政协作类服务时长200小时; 12.社工站服务计划书一份; 13.需求评估报告1份; 14.中期自评报告和末期自评报告各1份; 15.协助方正镇服务对象对接社会资源开展公益服务1次; 16.项目周期内如遇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状况,选择性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 | 215000 |
2 | 方正县会发镇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1.项目周期内社会救助对象、特殊老年人(特困、低保、空巢、孤寡、病残、高龄、留守等)、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孤儿、残疾、事实孤儿、家暴性侵等)的服务量(或时长)不低于总服务量(或时长)的50%; 2.项目周期内,在会发镇1个社区设置固定工作站点; 3.项目周期内为辖区服务对象提供不低于200人次的咨询和访问服务,不低于120人次入户走访服务; 4.项目周期内为社会救助对象、特殊老年人(特困、低保,空巢,孤寡、病残,高龄、留守等)、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孤儿、残疾、事实孤儿、家暴性侵等)开展个案服务,个案总计不少于8个,结案率100%; 5.项目周期内开展康乐、益智、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主题方向的社会工作小组不少于15节(次); 6.项目周期内开展不少于6次集中性社会公益活动; 7.项目周期内协助辖区内服务对象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培育孵化2个本地社会组织,发展不少于100名志愿者,并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 8.项目周期内采取“线上+线下”方式,依托现有资源为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和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通识性培训2次,专业性培训2次; 9.为确保项目执行成效,提升项目社工专业能力,项目周期内为专兼职社工提供3次专业培训及2次专业督导; 10.项目年度结项时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达到90%以上,提交2个典型案例作为项目成效的汇报材料; 11.行政协作类服务时长100小时; 12.社工站服务计划书一份; 13.需求评估报告1份; 14.中期自评报告和末期自评报告各1份; 15.协助会发镇服务对象对接社会资源开展公益服务1次; 16.项目周期内如遇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状况,选择性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 | 185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民政厅承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名录》内;
4.本项目落实的政策:节能环保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5.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以磋商小组查询为准。
7.供应商须对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以磋商小组查询为准。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方正县)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凡报名成功者,请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中顺万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岗区大成三道街38号)获取磋商文件。
2.方式:网上报名并且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中顺万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岗区大成三道街3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正县民政局
地址:方正县世纪大道11号
联系方式:马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中顺万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岗区大成三道街38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标签: 工作服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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