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中医院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省
松滋市中医院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省
发布日期:2021-11-28 17:14|发布单位: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2-09|项目监管地:松滋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松滋市中医院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SCG-2021-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松财采计【2021】1413号
3、项目名称:松滋市中医院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万元)
6、最高限价:10(万元)
7、采购需求:
松滋市中医院近视防控电脑验光仪一套,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自行出具签字盖章的承诺函和其他拟投入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
(5)参加此项目磋商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6)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http://wenshu.court.gov.cn);
(7)供应商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
3、方式:
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本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所有资料(证件)的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2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松滋市中医院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乐乡大道9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路124号
联系方式:186*****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圆圆
电话:18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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