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龙江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龙江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11-28 20:20 发布人: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国土资源局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江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 12月10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MZ2021-117
项目名称:龙江县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17000.00元
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的范围。
3.有相应的专业、经济、管理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供应商在公告期内在以上网站没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招标公告第二项要求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 营业执照(年检合格);2.针对本项目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3.查询无失信相关承诺及截图。以上投标单位证件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套。
地点: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2胡同)
方式:现场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12月10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2胡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龙江县分网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江县自然资源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民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2胡同)
联系方式:156*****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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