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堤围排涝防洪调蓄湖整治建设工程二期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西江堤围排涝防洪调蓄湖整治建设工程二期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西江堤围排涝防洪调蓄湖整治建设工程二期配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 核准编号: | 西江堤围排涝防洪调蓄湖整治建设工程二期配电工程设计 GMJ******* |
二、工程概况: | 西江堤围排涝防洪调蓄湖整治建设工程二期配电工程设计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目前资金已经落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1、招标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利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西江堤围排涝防洪调蓄湖整治建设工程二期配电工程设计 3、工程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 4、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佛山市高明区道,工程投资约3000万元,工程包括体育中心和文化中心配电房及其配电设备,10KV专线等。本次招标范围为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测量、施工现场服务、勘察(如需要)、工程概、预算编制等工作 。 5、设计周期:30个日历天。 6、投资估算:约3000万元,设计费约96万元。 7、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审图机构的施工图审查。 8、资金来源:自筹 |
三、 投标人报名 的要求: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2、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须通过广东电网公司诚信备案审核,符合广电程【2010】376号文。 4、须具有佛山市(含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5、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应具备电力或电气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并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备案人员中选取;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本项目,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必须亲自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6、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与本工程类似的10kV(或10KV以上)配电工程设计项目。承接项目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需在2011年1月1日或以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8、广电程【2010】376号文件复印件(须标注出本公司);9、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职称证、本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10、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业绩证明材料,如在建项目需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上述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和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广电程[2010]376号文件可不提供原件对照),当作自动放弃。 |
五、异议和投诉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
六、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4年04月02日~ 04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接受办理。公告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即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电话:****-********、******** 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用100元。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数据光盘)5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报名后,携带身份证原件(第二代)购买招标文件,其他人恕不受理。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利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
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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