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管理库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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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公安局_应急物资管理库设备采购项目_HGC[2021]1358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7 14:56 发布人:龙彩红
项目编号:HGC[2021]1358
竞争性谈判电子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鹤岗市公安局_应急物资管理库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网上报名。在该公告下面免费下载标书,并于2021-12-07 09:00(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GC[2021]1358
2、项目名称:鹤岗市公安局_应急物资管理库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4、预算金额: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0自筹资金:0资金合计:*******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元)
第1包
合计
*******
应急物资管理系统软件
1
110000
应急物资专用工作站
1
11000
RFID专用受理终端
2
38900
射频数据采集软件
1
15000
应急物资专用工作一体机
1
7800
桌面读写仪
1
5800
高清影像采集仪
2
12000
应急物资拍摄仪
1
5600
电子标签写印一体机
1
7800
应急物资专用智慧型电子标签
10000
30000
一维有线激光条码扫描枪
1
2000
手持盘库机软件
1
16800
手持盘库设备
1
14500
智能密集货架
316.22
837983
定制应急物资专用货架
33
75900
定制应急物资专用重型货架
33
84480
LCD拼接屏
4
61400
超高清解码器
1
16400
网络半球红外摄像机
14
6650
硬盘录像机
1
1150
硬盘
2
1600
POE交换机
1
1000
安防报警设备
1
3887
智能系统控制终端
3
21900
中央控制台
3
3300
储物柜
3
1950
地牛拖车
2
3000
托盘
60
13200
总计
*******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分包:否
10、勘察现场时间: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日17:00时止,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2、在该公告下面免费下载标书。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2-07 09:00,投标人凭key登陆政府采购系统,按照系统设定的格式逐项上传资质、商务、技术及售后服务响应材料,截止时间后无法上传。
2、网上签到时间:2021-12-07 8时30分至9时。投标人使用电子密钥及电子公章(以下简称key)登陆并网上完成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3、网上解密时间:2021-12-07 9时至9时20分。投标人使用key登陆并网上完成解密,逾期解密或者自身原因造成的解密失败,投标无效。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2021-12-07 09:00。
地点: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代表可不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按照相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签到和文件解密工作。评审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当保持秘钥登录状态下关注本企业账号信息,随时准备按照谈判小组的第二次报价(谈判有二次报价)及澄清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2、★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是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单位,必须通过专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和解密等投标工作。已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但未办理电子密钥的,请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录后,左边任务栏点击“电子秘钥申请”进行申报办理(需一定时间)。为不影响投标,请各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按上述要求尽快完成投标准备工作。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4、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转载过程中有内容不一致的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岗市公安局
地址:鹤岗市南山区北红旗路335号
联系人:张瑶联系电话::184*****317
对本次谈判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鹤岗市北红旗路28号
联系人:龙彩红井春玲联系电话:****-*******
对本次谈判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管理 应急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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