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绿色通道景观提升工程(含龙泉湾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门头沟区绿色通道景观提升工程(含龙泉湾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绿色通道景观提升工程(含龙泉湾景观提升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报名。
一、工程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绿色通道景观提升工程(含龙泉湾景观提升工程)-施工
工程编号:DH-2014-0123-1
二、招标人:北京市门头沟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朝门头沟区增产路28号
三、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
邮编:100101
联系人:杨雪
电话:***-********-****
传真:***-********-****
四、工程概况:
总预算资金:约人民币6356.84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1

清水镇

*******.71

2

斋堂镇

*******.31

3

雁翅镇

*******.21

4

妙峰山镇

*******.26

5

王平镇

*******.44

6

军庄镇

*******.04

7

潭柘寺镇

*******.76

8

龙泉镇

*******.66

9

龙泉湾1

*******.00

10

龙泉湾2

*******.15

注:投标人可以对上述10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可中一个标段。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报名时注明的标段进行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5、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进京备案证书;
6、投标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2014年04月01日~2014年04月0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七、投标截至时间:详见文件
八、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同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外地企业须持进京备案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当投标报名人数量大于7家时,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当投标报名人数量少于或等于7家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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