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
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已由铜发改委[2012]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比选人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景观设计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铜梁县龙腾大道旁(南城街道办事处梯子村六社)
2.2工程概况:本设计绿化景观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
2.2比选范围: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
2.2.1 铜梁县东城中学运动场绿化不纳入本次比选范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园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按照“渝建发〔2013〕310号”文规定,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比选申请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14年4月1日起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ljyzx.com/)下载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图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有关事宜。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tljyzx.com/)网站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 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每个比选申请人500元,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费,否则比选申请文件予以拒收。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 月10日9时30分前,地点为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比选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凯弘
地址:铜梁县龙腾大道旁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南城街道办事处梯子村六社) 地址: 铜梁县运动场七区二楼
邮编: 402560 邮编: 402560
联系人:王云 联系人:倪女士
电 话:***-******** 电话:131*****389
2014年4月 1日
工程名称: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比选编号:CQKH?Z-2014-100竞争性比选文件比 选 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人:刘晓莉证书编号:渝建招
*******审核人:倪泽碧证书编号:渝建招
********二○一四年三月 目 录第一章 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1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1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16.发布公告的媒介:17、 联系方式2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3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111.1项目概况11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3比选范围、设计工期和设计深度要求11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11.5费用承担121.6保密121.7语言文字121.8计量单位121.9踏勘现场121.10 分包121.11偏离132.竞争性比选文件132.1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132.2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及投标截止时间133.比选申请文件13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133.2比选申请报价143.3比选申请有效期143.4比选申请保证金143.5资格审查资料143.6备选投标方案14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154.比选申请15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15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5.开标165.1开标时间和地点165.2开标程序166.评标166.1评标委员会166.2评标原则176.3评标177.合同授予177.1定标方式177.2中标通知177.3签订合同17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178.1重新比选178.2不再比选189.纪律和监督18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18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18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9.5投诉18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19评标办法前附表191.评标方法222.评审标准223评标程序2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设计任务书32一、项目基本情况32二、设计依据32三、设计范围32四、设计总体要求32五、技术文件要求33六、整体设计工作要求34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36目录37一、比选申请函部分38(一) 比选申请函41比选申请函附录4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3二、资格审查资料45(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48(二)项目管理机构49主要人员简历表50(三)服 务 承 诺 书51(四)其他资料52 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竞争性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已由铜发改委[2012]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比选人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景观设计进行竞争性比选。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点:铜梁县龙腾大道旁(南城街道办事处梯子村六社) 2.2工程概况:本设计绿化景观面积约为28000平方米。2.2比选范围: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 2.2.1 铜梁县东城中学运动场绿化不纳入本次比选范围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园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按照“渝建发〔2013〕310号”文规定,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比选申请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14年4月1日起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tljyzx.com/)下载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图等其它相关技术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选申请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有关事宜。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tljyzx.com/)网站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 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每个比选申请人500元,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费,否则比选申请文件予以拒收。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4 月10日9时30分前,地点为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tljyzx.com/)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比选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凯弘 地址:铜梁县龙腾大道旁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城街道办事处梯子村六社)地址: 铜梁县运动场七区二楼 邮编:402560 邮编: 402560联系人:王云 联系人:倪女士 电话:
***-******** 电话:
131*****3892014年4月 1日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比选人比选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地址:铜梁县龙腾大道旁(南城街道办事处梯子村六社)联系人:王云联系电话:
***-********1.1.3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铜梁县运动场七区二楼联系人:倪女士电话:
131*****3891.1.4项目名称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1.1.5建设地点重庆市铜梁县1.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无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比选范围1设计范围和内容:本次设计比选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书、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后期服务。2 比选范围:本次比选为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比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中标单位将作为本项目的设计人承担本公告设计范围和内容规定的设计工作。1.3.2计划工期签订设计合同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业主认定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业主认定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3.3设计要求1、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以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2、设计内容要求:(1)必须满足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2)必须执行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各级政府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3.方案设计要求方案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三次未通过审核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业主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4.绿化面积要求绿化面积必须大于或等于规划占地面积的35%。1.4.1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业绩本工程设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园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景观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按照“渝建发〔2013〕310号”文规定,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营业执照。(递交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重庆市外设计企业还须递交入渝备案手续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核验)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风景园林师资格。(递交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风景园林师证,原件评标时核验)3.项目设计组其他成员资格要求园林专业工程师2人,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风景园林师资格。(递交职称证,原件评标时备验)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1.5.1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参与本工程必选申请比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比选申请结果如何,比选人在任何情况下既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5.2开标后,中标人需按照规定向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成交确认书发出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至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1.5.3比选申请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1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不组织1.11分包不允许2.2.1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4月5日17时00分前。递交方式:各比选申请人将质疑以匿名方式传真至比选代理机构(传真电话:
***-********)。各比选申请人的质疑不得显示和隐含企业及个人名称,否则其质疑无效。2.2.2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4年4月 6日12时00分前对比选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并上传至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tljyzx.com/)各比选申请人自行下载,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比选申请截止时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 2014年4月10 日9 时30分 (北京时间)3.1.1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比选申请报价本项目设计费报价参照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报价包括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以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文件及建设期服务的所有费用。比选申请人所填写的设计费单价为包干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包干单价不因绿化规模调整和设计变更而变动。最终结算总价根据包干单价和审定的实际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面积(如绿化面积不足,将足球场设计为自然草,但足球场面积不作为计费面积),按实结算。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本项目的设计费包干单价的最高限价为 14元/平方米。比选申请人所报的包干单价不得超过的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各比选申请人在填写比选申请函时,应分别填写综合单价报价。3.3.1比选申请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比选申请保证金1、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形式比选申请保证金必须采用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且必须从比选申请人基本帐户转入或汇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帐户,否则其比选申请保证金无效。(特别提醒:比选申请人不得采用超级网银支付比选申请保证金,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金额本工程竞争性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7000元3、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本工程比选申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0 日9时 30分前。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供的信息为准,在规定时间后到账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无效。4、比选申请保证金交纳的账户、开户行和账号账户一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号:3118 1501 0400 019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铜梁龙都支行账户二户名: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账号:2001 0101 2001 0008 910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铜梁支行5、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一致6、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①.请各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比选申请人自行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和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不计息)。③.设计合同签订后5日内,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及候选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不计息)。④.比选申请保证金退还至比选申请人银行基本帐户。备注:1、请于开标时携带本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比选申请保证金缴款凭据的原件以备核验;2、中标人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时除须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外,还须提供本项目已签订的设计合同复印件二份3.5资格审查资料按本须知前附表1.4.1款执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比选申请函: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审查资料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3.7.5装订要求1、应将比选申请函、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比选申请函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2)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4.1.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1.比选申请文件使用“投标函”袋、“资格审查资料”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比选申请函装入“投标函”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3.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资料”袋,密封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 “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 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比选人的地址:铜梁县龙腾大道旁(南城街道办事处梯子村六社)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在 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地址: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原县图书馆)4.2.3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4月10日9时30分(以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大厅时间为准)开标地点: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铜梁县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原县图书馆)5.2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签名,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现场展示并核查比选申请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开户许可证原件。比选申请保证金未递交的(即交易中心提供的比选申请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上没有比选申请人名字),或未足额提交的,当场退还比选申请文件;转入交易中心的帐号与在交易中心登记的帐号不一致等涉及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其他有效性问题,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按照“渝建发〔2013〕310号”文规定,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比选人当场退还比选申请文件。5.展示比选申请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比选申请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6.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开标顺序:随机开启; 8 按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袋、资格审查资料袋,宣读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申请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各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9.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经评审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8.1重新比选1.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比选申请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比选申请人,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中标公示中标结果将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公示,请各比选申请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到在本次比选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比选人将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10.2比选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比选申请人须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比选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比选申请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比选人应重新评标;给比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3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不计息)2、递交时间: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以现金形式向比选人缴纳。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经比选人报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退还(不计息)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比选。1.1.2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比选项目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比选范围、设计工期和设计深度要求1.3.1本次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比选设计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次比选的设计深度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4.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组成员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10)被责令停业的;(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4)两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比选申请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比选人不组织踏勘现场。1.9.2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比选申请人应当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比选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比选申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1.9.4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经过比选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比选人的工程现场,但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比选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比选申请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0 分包本设计不允许分包。1.11偏离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比选申请文件偏离竞争性比选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竞争性比选文件2.1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包括:(1)比选公告;(2)比选申请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设计任务书;(6)比选申请文件格式;(7)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竞争性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及投标截止时间2.2.1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质疑及澄清: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2 比选申请截止时间: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3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2.4 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天前,比选人可以以网上形式修改竞争性比选文件或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作出澄清。如果修改和澄清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2.5若开标时间延迟,则由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的任何时间在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http://www.tljyzx.com/)网站上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无论比选申请人是否看到,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将视同比选申请人已获得比选人推迟开标时间的决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3.比选申请文件3.1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3.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比选申请函部分(1)比选申请函(2)比选申请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资料3.2比选申请报价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比选申请有效期3.3.1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申请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申请保证金。3.4比选申请保证金3.4.1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3.4.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的。(4)经认定围标串标的。3.5资格审查资料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提供的资料提供。3.6备选投标方案比选申请人不得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3.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3.7.1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比选申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3.7.2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比选申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比选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比选申请文件的资料除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签字外,一律不得手填,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7.4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比选申请4.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2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2.1比选申请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4.2.2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4.3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4.3.2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比选人在本章第 2.2.2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将请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还应带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除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外,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其身份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出席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其开标结果。按照“渝建发〔2013〕310号”文规定,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分支机构负责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开标现场,否则,比选人当场退还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评标过程中应保证评标委员会随时质询。若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比选申请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比选申请人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质询所做出的结论。5.2开标程序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比选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比选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比选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或未依据比选申请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候选人因前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三的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订合同的,应当重新招标。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后,排名第二或第三的中标候选人按次序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其比选申请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比选申请报价的,须以第一中标候选价格为中标价格。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签订合同7.3.1 比选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标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申请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8.1重新比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的。8.2不再比选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比选申请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9.纪律和监督9.1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申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竞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竞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本设计项目比选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审,按照比选申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比选申请报价相等的由比选人现场抽签决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比选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比选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加盖单位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比选申请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2.比选申请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委托代理人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必要合格条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组成员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比选申请内容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工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比选申请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比选申请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比选申请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比选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金额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金额;4.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一致;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设计任务书”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比选申请报价所有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有效比选申请报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报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低价判定值评标基准价下浮5%作为低价判定值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中的比选申请报价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和低价判定值。2.初步评审前,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低价判定值以上(包括低价判定值)的比选申请报价由低到高排序。3.如经过对所有比选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比选申请不足三个使得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比选申请。3.2.1详细评审方法比选申请总报价低于低价判定值的为废标;以低价判定值为准,高于或等于低价判定值的比选申请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名次。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比选申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评标方法本设计项目比选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审,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比选申请报价相等的由比选人当场抽签决定。2.评审标准2.1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1项和3.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1.3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3.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总报价低于低价判定标准的比选申请人时,应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3.3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比选申请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A:废标条件附件A:合理低价法废标情况一览表竞争性比选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废标条件如设置了最高限价,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第二章3.4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比选申请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其他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废标条款?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发 包 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年月 日 发包人:铜梁县东城中学迁建指挥部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2、国家及重庆市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工作阶段、规模、设计范围2.1设计工作阶段本合同设计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及后期服务。2.1.1方案设计阶段1) 完成符合相关规范、相关方案设计深度及各主管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2) 完成各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3)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各种效果图的制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4)方案设计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三次未通过审核,业主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2.1.2初步设计阶段1) 完成符合相关规范、相关初步设计深度及各主管部门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2) 完成专业工程的初步设计;3)编制概算书,配合相关部门的概算评估、审核及批复工作;4) 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各种效果图的制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2.1.3 施工图设计阶段(1)总平面布置图(2)竖向设计图(3)乔木平面配置图,附乔木配置标准表(干径、冠幅、高度、分枝点、数量、树型控制图样、重要程度及替换条件、特殊植物种植要求)(4)灌木及地被植物配置图,附灌木配置标准表(干径、冠幅、高度、分枝点、数量、树型控制图样、重要程度及替换条件、特殊植物种植要求)(5)地面铺装图及大样图(6)分段标准路段的平面图(植物标明)、横断面图(7)重点地区、节点等的平面图、植物配置图(8)重点地区的放大详图、各种标准详图(9)景观设计中小品的平、立、剖面图及节点大样图(10)绿化浇水系统设计(走线及给水点位置)(11)植物配置说明书及清单(包括种植土配比要求说明)(12)标识系统平面布置图(13)设计说明及材料表(14)景观范畴施工需要的其它图。(15)制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文件的电子文档。2.1.4施工过程及后期服务1)严格按照发包人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办理设计变更工作;2)完成对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3)负责施工现场的设计配合工作;4)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2.2设计规模本合同设计建设规模约2.8万平方米 (最终以规划部门批复为准)。2.3设计范围: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任务委托书1合同签定前3日内书面文件2带红线的地形图1合同签定前3日内蓝图及电子文件3与景观工程相关的建筑设计图及文件1各阶段开工前蓝图及电子文件4与景观工程相关的水电管网接口图1各阶段开工前蓝图及电子文件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1方案设计图8合同签订后15天2初步设计图及概算书8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3施工图1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30天内第五条本合同设计费用金额及支付进度本项目的设计费按设计园林绿化景观面积单价包干(含施工图的修改费用、专业设计协调费用),包干单价为 元/m2。本项目园林绿化景观面积以审定的施工图面积为准,最终设计费按经发包人认可的实际园林绿化景观设计面积按实结算。设计进度及费用支付:施工图设计完成并审查合格后且提交发包人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承包人总价(总价=中标单价*审查合格施工图的设计面积(不含足球场面积))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完成量的余款。第六条 双方责任6.1 发包人责任6.1.1 委派 为该项目的负责人,代表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确认、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等。6.1.2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6.1.3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4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5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1.6 本项目方案及施工图报批、报建工作由发包人负责,设计人配合;设计成果若须第三方审查,由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6.2 设计人责任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年限。6.2.3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成果。6.2.4设计人交付设计成果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及修改。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成果,负责向发包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并配合发包人的报建和政府审计工作。6.2.5设计人须选派经验丰富的专业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及时处理有关设计问题,若需要涉及各专业技术问题的解决,留驻现场的设计人员应主动即时协调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自行为其驻施工现场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设计人驻场代表派驻现场的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其派驻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设计人未派驻人员,发包人将按设计费总额的5%扣减设计费;如派驻时间达不到上述要求,派驻每少一天扣减设计费2000元。6.2.6设计人必须主动了解目前市场上常用的各种植物、设备、材料等的规格、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和价格,并与发包人积极沟通,在设计时应统筹考虑,减少设计更改。6.2.7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等。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设计人应负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从超过约定支付之日起28日后未支付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 设计人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错误造成一切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相关条款执行,如若设计人未进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续约或保险失效,则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100% ,最多不超过设计收费。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6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 其他8.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份数超过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约定的份数,发包人应另支付工本费。8.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8.3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5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8.6 合同双方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对合同项目进行审计等方面工作,审计后确认的合同金额作为本合同结算的最终金额。无论审计金额的减少或增加,合同双方必须执行。8.7设计人必须是提交的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设计人必须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且不会侵犯其他组织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也与任何第三方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该设计人承担。8.8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含正本肆份),发包人捌份(含正本贰份),设计人肆份(含正本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签章后生效。8.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一:主要设计人员合同附件二:限额设计任务书(以下无正文)发包人: 设计人: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联系人: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第五章设计任务书该设计任务书设计内容为比选申请实施方案的最基本要求,比选确定中标人后,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比选人在设计阶段提供的详细的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各设计阶段设计深度要求。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项目地点:重庆市铜梁县 绿化景观设计面积: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二、设计依据1、项目批文:铜发改委[2012]115号2、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3、地形图。4、设计要求。5、国家有关规程、规范、政策、法规、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和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补充答疑文件。三、设计范围铜梁县东城中学景观绿化设计项目规划绿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四、设计总体要求景观设计采用自由式的设计手法,简洁大方,在入口处设置入口广场,采用中心景观轴线,与随交通线路自由布置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水池、假山、喷泉、叠水、广场、雕塑、花池、踏步、小品、亭、廊、台、榭等,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突出重点、在尊重公众观念的同时富于个性与创造性;因地制宜,结合重庆本地树种,依山造势,体现重庆地方特色;经济合理,节省投资,满足功能使用。1、园林景观设计需密切配合建筑设计,一是有利于环境、交通等整体设计,达到贯通的最佳效果;二是便于功能与标高的整体解决,减少设计上不必要的冲突和反复。强调将建筑融入环境,建筑与环境相互衬托,和谐统一,交相呼应。2、在进行景观设计时,利用现有地形来营造景观空间,令人感到轻松自然,形成丰富的景观层次。尽量将人防出口、检查井、通风井、地下车库出入口等突出地面的构筑物合理利用、巧妙装饰,以化解对整体环境的影响。3、步道系统的设计要充分考虑行人的舒适要求、视觉要求等,处理好园路与建筑、植被、设施等之间的关系,均为自然顺接。应在总体上处理好植物、水景、建筑小品、灯光、道路、人行区域、广场、绿地、水域、树木种植等的空间关系。4、景观照明与室外小品设计风格统一。5、景观设计应强调以植物造景为主,注重生态绿化,兼顾美学特质,在植物选择上应以重庆本土树种为主。种植设计中应模拟自然、生态进行布置,注意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植物设计充分考虑季节变换对植物的生长影响,兼顾近期和长期的景观效果,创造“春观花、夏绿荫、秋观叶色、冬观景”的四季不同景观,达到岁移景异的效果。6、设计重点区域内容:场区及各主楼出入口、水景及周围景观;建立自然生态的良好循环系统。7、配套设置包括:灯具(包括街柱灯、地灯、特色灯柱等);果皮箱;指示牌:关键区位设置;坐凳:广场及人行道路两旁设计。8、符合重庆市及当地绿化指标要求及批准的绿化率要求。五、技术文件要求1、对比选项目的理解、认识、重点、难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的把握等;2、工程估算;3、设计文件:(1)设计说明书(2)总平面(3)红线范围内的平面图(植物标明)、鸟瞰图、透视图、横断面图(4)各个重要位置平面图,效果图(5)交通组织、人行道、广场以及节点铺装平面图、效果图(6)主要景观树种分析、植物意向图(7)各景观建筑、小品的平、立、剖面设计(8)各种室外家具、配套设施的参考图片及位置布置(9)景观灯饰及照明的参考图片及位置布置(10)给排水、强电、弱电、节能等说明。4、必要的图纸;六、整体设计工作要求1、比选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直至工程竣工的设计工作。2、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及有关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本设计任务书未提及或不详部分按照国家及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3、设计时间: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时应对各阶段设计时间有响应。比选申请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熟悉现场及场内地形、地貌、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场地内现有设施和施工空间,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的付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等要求。4、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要求,保持与甲方的密切接触,随时调整、改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直至甲方满意并确认为止;5、负责绿化施工图的图审,配合建设单位报建报批工作;6、配合、参加建设单位现场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验收工作;7、配合、参加建设单位绿化及景观材料样板的确认工作;8、配合、参加建设单位整个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变更工作;9、参加绿化景观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竣工验收后7日内提交设计总结四份;10、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持的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11、及时参加对现场设计、施工问题的处理工作;12、配合、参加对专业设计的设计调整、复核工作;13、发出中标通知书在3日内,设计单位报送《设计进度计划表》和《设计人员名单》三份;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的设计人员必须保持一致,如需变更,必须得到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严禁擅自更换人员。14、设计单位应配合其他专业设计及施工进行修改和完善;15、配合建设单位预算审核。七、包括不限于以下技术规范及现行规范、标准、规程,政府相关文件《绿化设计规程》 DBJ08-15-89《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0BJ08-19-91《假山叠石工程施工规程》DBJ08-211-94《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J08-35-94《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DBJ08-54-96《大树移植技术规程》DBJ08-53-96《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垂直绿化技术规程》DBJ08-75-98《花坛、花镜技术规程》DBJ08-67-97《草坪建植和草坪养护管理的技术规程》DBJ08-67-97《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00? 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目录一、比选申请函部分(一)比选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资格审查资料(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三)服务承诺书(四)其他资料?一、比选申请函部分?(项目名称)比选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函部分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 录(一)比选申请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 比选申请函(比选人名称):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的设计竞争性比选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实际绿化面积为计费面积,以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小写:RMB元包干,小写:RMB元)元,按上述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条件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咨询工作。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比选人下达通知 3 天内开始设计工作,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设计工作。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在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比选人和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及图纸审查机构的意见,对设计方案和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完善。6.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比选申请保证金与本投标承诺书同时递交。7. (其他补充说明)。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比选申请函附录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报价元包干单价元/m2(大写)(大写)设计周期 承诺日历日其 中方案设计:日历天初步设计: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日历天质量承诺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专业职称备注比选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 日期: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设计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申请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二、资格审查资料?(项目名称)比选比选申请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目 录(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管理机构(三)服务承诺书(四)其他资料 (一)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比选申请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 (二)项目管理机构设计组成员组成表姓名专业职称拟任职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工作年限设计年限主要设计经验及承担的项目证书名称级别证号 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三)服 务 承 诺 书我司若在 设计项目设计中标,其承诺如下: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派驻相关专业、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一名到发包人公司的设计部门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的设计优化、协调、审核及后期服务等工作,派驻的截止时间为该工程完工并移交。设计人(公章):年月日?(四)其他资料?目 录[目录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制] 保证金退还申请铜梁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我单位参加 年 月 日开标的 项目交易活动,交纳比选申请保证金 元。现投标活动已结束,我单位被确定为(未入围、入围)中标候选单位,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退还办法,特申请将我单位缴纳的保证金退还到我单位指定账户。特此申请附:退款账户信息(必须与保证金交纳账户一致)户名: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年月日备注:此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与《转账凭证》复印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