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镇农科村荷田公园外环路及湾组路灯安装招标公告
保安镇农科村荷田公园外环路及湾组路灯安装招标公告
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荷田公园外环路及湾组路灯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湖北民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荷田公园外环路及湾组路灯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货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冶农采【2021】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荷田公园外环路及湾组路灯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00万元,报价超出此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资金来源:上级奖补、自筹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3.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谈判截止之日前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方式,以便现场查询)。
6.近三年至少完成一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8.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必须提供太阳能电池板、锂电池、灯具、灯杆等的检测报告;其中锂电池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10.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农关系由供应商自行处理(提供承诺函)。
11. 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供应商可在2021年11月29日起到大冶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www.dynccq.cn)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9:00时,递交地点为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20日9:00时大冶市三农金融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九、 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保安镇农科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柳会计
电 话:189*****05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民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尹工
电 话:183*****905
湖北民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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