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汤河镇卫生院病房楼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河东区汤河镇卫生院病房楼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卫生院病房楼扩建工程,总投资约3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已具备招标条件。我公司受委托对上述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内容: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卫生院病房楼扩建工程,工程规模:约453.6平方,投资约36万元。
2、工程建设地点为:河东区汤河镇。
3、工期: 40天。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施工要求及质量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叁级以上资质(包括叁级)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杜绝出借、买卖资质投标。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的单位,须携带如下证件于2014年4月4日17:00时前到我公司报名并办理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柒仟元,购买招标文件前缴到我公司: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5、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中标通知书、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原件、复印件留存)。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人员的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3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 “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卫生院病房楼扩建工程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本次招标工程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四、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方可向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2014年3月31日至2014年4月4日17时前,到我公司报名并办理资格预审。
地 址:临沂市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1813室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6*****064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5日-2014年4月9日17:0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地 址:临沂市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1813室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186*****064
3、招标文件答疑勘察时间:2014年4月10日9:30时前。
单 位:临沂市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1813室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186*****064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4月25日9:30时前,过时拒收。
开标地点:临沂市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18楼1816室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86*****064
招标单位: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大宇建设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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