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医药品/医用材料/其他医用材料

采购单位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城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9日09: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9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文昌街1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兰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郭女士 ****-*******

项目概况

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综合办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DXC-2021-HW113

项目名称: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采购,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每标段不可重复投标。

标段号

货物名称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50000

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00000

2021年度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5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

(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4、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综合办办公室

方式:现场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22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1.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代理人为法人代表人,须携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

5.相关政府采购要求及项目要求的资料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文昌街136号        

联系方式:兰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迎宾东路116号中铁十七局办公楼二楼            

联系方式:郭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中心 对照品 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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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宏扬鼎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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