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儿所防治中心设备购置(二期)招标公告

首儿所防治中心设备购置(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首儿所防治中心设备购置(二期)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4-BJ1053
采购人全称:首都儿科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招标内容:设备采购
允许进口的产品名称:气体置换身体成分仪、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高压灭菌锅、成像分析系统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预算金额430.5万元
分包情况:
第一包:气体置换身体成分仪(单项控制金额:250万元)
第二包: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等设备(单项控制金额:180.5万元)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因本项目已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可以产自中国境内外的产品(进口产品范围详见前文“允许进口的产品名称”)。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三年(2011年至今)类似相关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近三月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4年3月28日起至2014年4月4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607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102号北京铁道大厦2层第三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书玲、姚锐
联系方式:***-********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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