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易信息公告(编号20210103)
资产交易信息公告(编号20210103)
受上海崇明区长兴镇圆东村经济合作社委托,经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批准和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同意,崇明区长兴镇潘圆公路161弄7幢底层1-10号房屋招租,特公告如下:
一、该资产基本情况和要求如下:
1.出租房屋简况:项目房屋位于崇明区长兴镇潘圆公路161弄7幢底层1-10号。该处资产属于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圆东村村民委员会,出租面积为450平方米。
2.招租标的物底价:年租金总额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
3招租要求:
1)、用作经营性门面房,优先考虑新承租人仍以经营饭店为主;与现有圆东村街面房商圈整体配套、协调。
2)、信誉良好,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与个人,已在长兴岛圆沙地区生活经营为优先考虑。
3)、租赁期为3年,自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租用之日起。
4)、租付方式:年租金先缴后用,一年缴清一次。
三、竞租方式:
1、竞租人在报名前需缴纳30000元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等支付竞买保证金,须于报名前到账。(上海市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账号:****************820,开户行:工商银行崇明新城支行),中标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未中标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四、报名办法:
凡参加竞租者若是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若委派其他人前来报名,请随带委托书(由法人签字、单位盖章);自然人报名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并随带缴纳保证金凭证。保证金应与报名者信息一致,于2021年1月25日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5:00(过时不候),在崇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1室)综合大厅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茅先生
咨询电话:********
崇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2日标签: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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