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都杨镇降水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云安区都杨镇降水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降水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云浮新区)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10: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 ||
预算金额 | ¥149.86207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小姐(代理机构) 林先生(采购单位)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云浮新区)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麦洲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8FCF40865A58D20FF63E" target="_blank">附件.zip |
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降水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0-2021-00091
项目编号:********0-2021-00091
项目名称: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降水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98,620.7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降水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98,620.7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98,620.7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降水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降水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提升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以响应供应商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有效期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说明: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人民政府(云浮新区)
地址:云浮市云安区都杨镇麦洲街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世纪大道西8号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小姐(代理机构) 林先生(采购单位)
云浮市南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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