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以询价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XSCGQZ*******R
二、项目名称:药物制剂技术(GMP)实训教学仿真系统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四、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
五、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报价供应商要有本次采购软件系统的签约代理协议,无签约代理协议要有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
3、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报价;
6、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七、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4年04月01日起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询价文件每份100元XSCGQZ*******R招标文件.doc,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询价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4月0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报价代表出席报价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04月0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询价文件发售、报价文件递交及报价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87*****881。
十二、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三、本次采购拒收原装整套进口产品参加报价。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一日
政府采购询 价 文 件采购编号:XSCGQZ
*******R项目名称:药物制剂技术(GMP)实训教学仿真系统采 购 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 目录第一部分报价邀请3询价项目一览表4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5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一、概述61.适用范围62.定义63.合格的报价供应商74.废标与无效报价界定7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6.报价费用及风险77.报价代表78.专利说明7二、询价文件说明89.询价文件构成810.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8三、报价文件的编写811.要求812.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813.报价文件的组成814.报价文件格式915.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916.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917.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918.报价有效期1019.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020.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21.递交报价文件1122.报价截止时间1123.迟交的报价文件1124.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1五、报价文件的开启1125.开启11六、评审1226.询价小组1227.澄清有关问题1228.评审程序1229.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1330.成交原则1331.保密13七、授予合同1332.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1333.合同授予标准1434.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1435.成交通知书1436.签定合同14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15第四部分报价文件格式18格式1 报价书19格式2 报价一览表20格式3分项报价明细表21格式4 产品说明一览表22格式5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23格式6资格声明函24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6格式8售后服务承诺27格式9 质量保证承诺27格式10 技术商务应答书28格式11 生产、销售、服务许可证28格式12 成交服务费缴交承诺书29格式13 质 疑 函30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31第一部分报价邀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委托,以询价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一、采购编号:XSCGQZ
*******R二、项目名称:药物制剂技术(GMP)实训教学仿真系统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部分四、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五、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报价供应商要有本次采购软件系统的签约代理协议,无签约代理协议要有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3、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报价;6、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七、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14年04月01日起至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询价文件每份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询价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八、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04月0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报价代表出席报价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九、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04月0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十、询价文件发售、报价文件递交及报价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张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187*****881。十二、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十三、本次采购拒收原装整套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二O一四年四月一日附:询价项目一览表合同号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数量交付期交付地点1药物制剂技术(GMP)实训教学仿真系统详见第三部分内容1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指定地点备注:1、本项目只有一个合同包,报价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在报价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3、成交金额为一次性包干价,不再调整。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项报价,如有漏报,视同含在总报价中。 第二部分报价供应商须知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报价供应商须知的补充,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内容2.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电话:
****-********传真:
****-********;邮编:362000。2.2采购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3.2报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报价供应商要有本次采购软件系统的签约代理协议,无签约代理协议要有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15.1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代表未参加时);4、报价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必须正反面复印);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必须正反面复印);6、本次采购软件系统的签约代理协议的有效复印件,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厂商针对此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报价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成交,其成交资格无效。17.1.4报价保证金:报价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04月04日17:30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交纳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报价保证金必须注明用途、采购编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报价的报价供应商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供应商必须凭原交款凭证及报价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退还手续齐全者将按原路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或退还手续不齐全的造成保证金无法退还等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银行帐号名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 帐 号:
***************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17.2.1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按成交总金额的8%提交履约保证金,待安装完毕经正式检验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17.3.2成交服务费: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1.5%18.1报价有效期:报价文件自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60天。19.1递交报价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报价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在相应位置签名并加盖公章,副本内容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报价文件封面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总报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分项价的总和,不得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报价单价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文件。28.6评审方法:本次询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29.2成交候选供应商由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有效总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三个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有效总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最终有效报价相同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排序。30.1询价小组在遵循采购法规定的原则上,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准进行评议,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最后报价最低且未超过采购预算审核价的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36.1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天内,持《成交通知书》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逾期按报价后撤回成交处理。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24.2.1未提交报价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4.2.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的;4.2.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2.4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参加报价的;4.2.5提交的是可选择性报价的;4.2.6报价内容与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中主要参数要求有不满足的;4.2.7干扰或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询价小组的评审、比较或评审结果的决定进行影响;4.2.8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4.2.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2.10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2.11联合体报价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报价协议的;或联合体报价各方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明确的。(在接受联合体报价的情况下)报价供应商须知一、概述1.适用范围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采购资格、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并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买方、业主。2.3“报价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报价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系指询价文件规定报价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合格的报价供应商3.1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2本次采购规定报价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规定的特定条件(具体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3.3一个报价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报价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的。3.4报价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报价代理人在用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报价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报价。4.废标与无效报价界定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询价采购应予废标: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条款。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按照无效报价处理: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条款。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5.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部分第3.1条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报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报价协议连同报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5.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报价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6.报价费用及风险6.1报价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不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及风险。7.报价代表7.1报价代表指全权代表报价供应商参加报价活动并签署报价文件的人,如果报价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证明文件。8.专利说明8.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损失。8.2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询价文件及所附的有关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的所有损失,且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和用户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二、询价文件说明9.询价文件构成9.1询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或服务、报价程序和合同条款。询价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1.1目录;9.1.2报价邀请;9.1.3采购项目说明及要求;9.1.4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1.5报价供应商须知;9.1.6报价文件格式;9.1.7采购合同(供参考)。9.2除非有特殊理由,询价文件不单独提供询价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3报价供应商对本询价文件内容如有疑义,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询价文件格式)签字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书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10.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时间变更10.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供应商口头提出的澄清要求也应予以答复,但答复内容均不能成为依据。1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10.3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报价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10.4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报价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报价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报价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报价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报价将被拒绝,该风险由报价供应商承担。11.2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其中技术响应文件,包括配置表等应由制造商确认),报价文件应对询价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弄虚作假者,将依据有关规定和本询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12.报价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报价文件及报价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就有关报价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形式书写;涉及到的外文资料应给予正确翻译成中文。12.2询价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3报价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询价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3.报价文件的组成13.1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1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报价价格表、货物或服务简要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13.1.2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3技术商务应答书;13.1.4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3.2报价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报价文件目录或资料清单”。14.报价文件格式14.1报价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中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填写报价书、报价一览表及货物或服务简要说明一览表,注明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见格式)。14.2报价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要求填写单价和总报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报价供应商对每个分项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4.3询价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要求响应的文件,报价供应商可以自拟文件格式。15.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5.1报价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5.2报价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15.3报价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6.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6.1报价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提供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报价文件一部分。16.2证明提供服务与询价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对照询价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商务偏离表》中。17.报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17.1报价保证金17.1.1报价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7.1.2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报价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报价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7.1.3报价保证金币种应与报价币种相同,可以转帐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17.1.4报价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提交本次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具体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1.5未按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17.1.6成交供应商应持与采购人签定的《采购合同》一份及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报价保证金手续后,予以无息退还 (询价文件规定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除外)。17.1.7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息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应凭合法有效的收款收据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报价保证金手续)。17.1.8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1.8.1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报价文件的;17.1.8.2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7.1.8.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1.8.4报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7.1.8.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7.2履约保证金17.2.1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2.2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经核查属实,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17.3成交服务费17.3.1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7.3.2成交服务费按标准和规定收取(具体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7.3.3成交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17.3.4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必须在收到成交服务费缴交通知书后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成交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18.报价有效期18.1本次报价有效期在本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具体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报价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报价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报价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7.1条款有关报价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报价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9.2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印章或由报价代表签名,并标明采购编号、报价项目名称,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19.3报价文件的文字除签字及与签字相关日期外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成册,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19.4报价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在报价文件中签字和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若盖合同专用章或其他内部章时,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19.5除报价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的修改外,报价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字迹模糊不清或改写,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若有修改或以补充形式说明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19.6以电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报价概不接受。四、报价文件的递交20.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报价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档案袋密封,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软盘,Word或PDF格式文档,并注明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在每一份报价文件及封袋上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0.2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指报价邀请中规定的评审日期及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20.3如果报价文件由专人送交,报价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本须知第20.1-20.3条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报价邀请注明的地址送达报价指定地点。20.4如果报价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报价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用内、外两层封袋进行密封及应确保其报价文件能及时递交到项目联系人手中。20.4.1内层封袋的封装与标记同本须知第20.1-20.3条款规定。20.4.2外层封袋装入本须知第20.1条款及本须知第20.2条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同时应写明报价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将迟交的报价文件原封退还。20.5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0.1-20.5条款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其产生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任。21.递交报价文件21.1所有报价文件及样品(如果有)都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报价供应商代表送达。21.2报价供应商代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报价登记手续。21.2.1报价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21.2.2若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报价保证金的,报价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时应出具银行单证复印件。22.报价截止时间22.1根据本须知第23条款规定,所有报价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报价指定地点。22.2出现本须知第10.3条款规定因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3.迟交的报价文件23.1在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将拒绝接收。24.报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4.1报价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后可对其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书面通知,且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报价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2 报价供应商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款规定编制、密封和发送,并在封面注明“补充、修改报价文件”或“撤回报价”字样。24.3 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供应商不得对其报价文件做任何补充和修改。24.4从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至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书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报价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其报价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7.1.8条款的规定处理。五、报价文件的开启25.开启25.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或报价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时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报价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25.2参加报价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3开启时,先由报价代表、授权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25.4开启时,由监督员和各报价供应商代表,监督报价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是否密封、盖章或签字,监督评审程序是否正确,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如实公布报价文件主要内容。25.5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报价将不予开启。开启时,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5.1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评审26.询价小组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评审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6.2.1审查报价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包括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并作出评价。26.2.2要求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26.2.3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2.4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6.3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原则上应在评审开始的当天从相应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与报价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评审专家不得进入询价小组。评审专家名单在采购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26.4 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文件。26.5询价小组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7.澄清有关问题27.1询价小组在对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报价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由询价小组成员签字)要求报价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7.2报价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询价小组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澄清。27.3报价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答复的内容将成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评审程序28.1询价小组负责本次的评审工作,根据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和评审标准对报价供应商和报价货物或服务进行资格审查和评价、比较。28.2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8.2.1资格性检查。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报价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8.2.2价格修正将按本须知25.7.1条款方法更正。如果报价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28.2.3符合性检查。询价小组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报价符合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询价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报价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报价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询价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报价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8.2.4对于报价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微小的非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询价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报价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8.2.5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差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如有出现本须知4.2条款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8.2.6比较与评价。询价小组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3评审时除考虑报价外,还将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以下因素:28.3.1报价文件中所报交付期及付款方式和条件的偏差。28.3.2服务水平和能力。28.3.3服务的质量及适用性。28.3.4服务的齐全性。28.3.5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28.3.6所要求的技术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服务的费用。28.3.7其它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环保等。28.3.8安装调试设备数量、性能、功能完好程度以及对本项目的适用性、符合情况。28.3.9报价供应商的业绩及经营信誉。28.4对所有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相同的标准。28.5若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则其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28.6具体评审标准方法以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8.7对漏(缺)报项的处理:询价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报价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报价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审价进行评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价评议。28.8若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报价供应商应按询价小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29.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29.1根据本须知第28条款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2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的办法以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29.3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宣布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30.成交原则30.1 成交原则以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有关规定为准。31.保密31.1参加评审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报价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审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报价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31.2报价供应商不得干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取消其报价资格。七、授予合同32.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最终审查32.1采购人将根据本须知第3、15、16条款列出的标准审查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32.2授标决定将考虑报价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报价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32.3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报价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授予合同,并对下一个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的履行合同作类似审查。32.4根据报价和评审情况,采购结果可能是一次定标,也不排除再次竞争的可能性。33.合同授予标准33.1除第35条款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34.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4.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询价项目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评审结果依法予以公告。35.2定标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经采购人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未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5.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原缴交方式向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退还其报价保证金。35.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5.5《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6.签定合同36.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2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询价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3合同签订后7日内,成交供应商应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采购代理机构接到《合同》后,以原缴交方式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询价文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36.4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6.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一、报价供应商的工作范围1.1 报价供应商必须能提供《询价项目一览表》所要求的软件系统服务产品及其配套附件、材料及工具。1.2 报价供应商拟提供的产品须为全新未使用的合格产品。所有产品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型号、规格、制造商等内容。1.3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其它伴随服务(或义务)。1.3.1供货报价供应商必须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提供标的产品,并负责所供产品的包装和运保。1.3.2验收①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及行业规范;询价文件的约定及报价文件的承诺。②报价供应商应于报价文件中提供产品质量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 。如果报价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标准与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或者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更高标准的承诺不符,其中最高的标准将作为报价供应商成交后的验收标准。③验收程序:产品验收分报价供应商出厂检验、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a.出厂检验: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 供应商应随同产品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b.初步验收:产品到达后,由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质量、数量及规格型号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保证)。c.最终验收:经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人联系有关部门,并会同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安装调试过程应做详细记录,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技术文件、内业资料等。1.3.4安装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员须持证上岗。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相应安装资质方可安装的项目,成交供应商若没有相应资质,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安装的所有责任(含安全、事故等责任)。1.3.5培训供应商应结合产品的安装调试过程,有计划地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所在地对采购人的管理、维护人员进行货物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现场培训(包括厂方针对性的培训)以保证产品的良好运行。1.3.6质保期及售后服务a.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询价文件的要求。b. 质保期: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2年的免费技术服务支持和软件升级服务。国家、厂家或供应商对产品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2年内,产品质量出项问题或故障,成交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c.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应对所供投标产品售后服务作出详细阐述及承诺。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维修配件及维修服务费用。同一产品在质保期内多次出现严重故障,供应商应免费给予更换。d.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报修,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3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6小时,重大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24小时。e. 质保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提供的有偿服务条件应不低于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优惠条件。f. 成交供应商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及质量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报价要求2.1报价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内所有的品目号进行报价,不能出现小于或者等于零的报价。必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2.2报价为人民币报价,除产品价格及运保费外,还应包括产品检验检测费、保修运行维护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至正常运行费、验收费、技术服务费、人员培训费、保险费、检验费(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等)、海关手续费、备品备件费、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开支、售后服务费以及成交服务费等费用。2.3报价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人工费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调整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三.付款结算4.1所有付款均由采购人支付。4.2 要求付款时应提交以下单据:4.2.1发票原件;4.2.2验收结算书;4.2.3采购合同正本一份;4.2.4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付款资料。4.3付款方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款。成交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成交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四、履约及质量保证金具体详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五、技术应答1.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本询价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在投标时提供详实的应标方案。2.提供详细的产品技术参数和品牌、规格、型号及产地情况。主要产品应提供含相应技术指标,由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公开发行的说明书、宣传彩页,或第三方权威部门检验报告。3.询价文件中要求及其他报价供应商认为应提供技术文件。六、商务应答1.技术服务承诺。2.质量保证条款。3.售后服务承诺书。4.免费保修期满后的易损件的价格(附表)及维护收费标准。七、其他应答内容及要求1.提供可以证明企业综合技术实力、企业履约能力、企业资信及信誉的材料。八、药物制剂技术(GMP)实训教学仿真系统软件具体采购要求软件名称药物制剂技术(GMP)实训教学仿真系统规格型号V3.0版本,局域网版本技术要求*1、要能满足80用户以上的用户同时使用;*2、颗粒剂、片剂与胶囊剂等固体制剂生产线实训教学仿真模块;*3、水针药物制剂等生产线实训教学仿真模块;*4、制药用水制备以及空气净化与空调系统等实训教学仿真模块;5、课堂教学辅助模块;6、仿真考核系统模块;7、系统软件要整合现代药物制剂生产工艺、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药物制剂设备、岗位标准化操作(SOP)、药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以及车间管理等内容,分别汇总在《课堂教学辅助》、《学生仿真练习》、《实训仿真考核》等三个不同的功能模块中;8、系统中的《课堂教学辅助》模块,要包括GMP基础知识、GMP车间建设、药物制剂生产流程岗位录像、二十多台套药物制剂设备三维讲解、药物制剂设备机械基础、GMP生产管理规范、质量管理文件等大量的多媒体授课素材。9、系统的《学生仿真练习》模块,要包含药品生产中的30多个典型工作岗位,并以某型实际药物制剂的生产为背景,分流程、分岗位提供给学生进行“角色扮演”。10、系统的《实训仿真考核》模块,教师和学校可以直观的看到学生对操作实务的掌握程度。要能集成药品生产中的典型工作岗位的仿真操作考核,并辅助以自编的400~500道文字考题,提供了自动组卷、自动评分、自动汇总统计考试成绩等功能;*11、要包含2010版《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服务要求1、提供现场安装调试、使用指导培训服务;2、提供2年的免费技术服务支持和软件升级服务。3、专利权:卖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系统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否则一切后果由卖方负责。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配套附件1、电脑教室版安装光盘1套;2、教师单机版安装光盘1套;3、加密狗2个;4、系统使用说明书3套。备注:加*为主要参数。第四部分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项 目 名 称:采 购 编 号:合 同 包 号:报价供应商名称: 日期: (编制提示:文件装订、密封、标识请注意按报价供应商须知中的相应要求进行,以避免带来不良后果。)格式1 报价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服务采购的报价邀请,报价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供应商 (报价供应商全称、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壹份和副本叁份。(1)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产品简要说明一览表等;(2) 资格证明文件;(3) 按报价供应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 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必要文件;(5) 报价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文件;(6) 以 形式提交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元。 据此函,报价供应商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所附“报价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和服务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即大写 。2、报价供应商将按询价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报价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本次报价有效期在本询价文件中所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5、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报价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逾期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报价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报价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 格式2 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合同号项目名称合 计(万元)交付期交货地点备注1总报价(大写): 总报价(小写):报价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3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请按照提供的采购具体要求进行明细分析报价。注:1、投标分项报价表或详细报价书中的投标总价若与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为准。如有遗漏项目,应补充说明,并报价,否则买方可视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2、表中单价为完全综合单价,此单价包括完成质量标准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在内的人工、机械、材料、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3、上述表格如不适用,投标人可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各自的投标方案做出详细的报价书,详细列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各种细项费用和合计投标总价。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报价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4 产品说明一览表采购编号: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说明数量备注注:按主要产品分别填写报价代表签字:日期: 格式5技术规格参数和商务偏离表采购编号: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规格条目号招标规格报价规格偏离说明注:1、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技术、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供应商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报价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格式6资格声明函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报价邀请,我方愿意参加报价,并证明所提供的资格文件和所要求的说明是真实可靠的和准确无误的。我方对可能要求提供的进一步的资格资料表示理解和同意,并同意按贵方的要求提供任何有关资料。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附后:1、公司简介2、资格证明文件(均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复印件;5)报价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6)其他……3、类似业绩表(格式自拟)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报价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报价供应商名称及概况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邮编: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最近资产平衡表(到时为止)。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长期债务:流动债务:净值:主要负责人姓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近三年的年营业总额:年 度国内出口总额所属财团(如有的话):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报价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职务: 传真/电话: 日期: 格式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兹有 (报价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采购编号)的报价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仅对该项目有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职务: 报价单位详细地址: 邮编:E-mail: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请附上法人代表及报价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格式8售后服务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报价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自拟)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9 质量保证承诺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报价邀请,我司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内容根据询价文件要求自拟)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0 技术商务应答书(根据本询价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做详细回答)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年 月 日格式11 生产、销售、服务许可证(如有的话)其他凡国家或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实行许可管理制度的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或服务的许可证均应在此附件中提交:现附上我方 (产品名称)的( 许可证名称)许可证复印件;如需证实,可通知我方提供原件予以说明。 报价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报价代表签字: 日期:格式12 成交服务费缴交承诺书致: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报价邀请,我司做出如下承诺:1、若成交,我方保证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司交纳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成交服务费。2、如违约,我方愿凭贵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报价保证金或采购人支付的成交款项中扣缴。特此承诺! 报价代表签字: 报价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格式13 质 疑 函我公司(购买/参加)贵方在 年月 日(发布/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询价文件/报价),现提出如下质疑:一、质疑内容:二、事实依据和理由:三、提供相关证据:报价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地址: 邮编: 电 话/ 传 真: 日期:年月 日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注:质疑供应商须按以上格式和以下规定进行质疑,否则不予接受。1、按该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并将该函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送达采购人和代理机构。2、非法定代表人送达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3、提供质疑供应商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涉及投标人资质的需同时提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公章。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 (供参考)注释:《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询价文件、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采购(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编号《询价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等;2、乙方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等;3、履约保证金;4、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标的1.内容:药物制剂技术(GMP)实训教学仿真系统品牌:型号:数量:详细配置:(可另附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产品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2.服务商名称:3.产品地址:第三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按询价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报价文件的承诺,提供原厂原装全新合格的新产品(具备合法销售途径的厂家全新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及询价文件的工艺质量、技术规格、性能要求。2.乙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持证上岗。3.维保服务:维保服务:①质保期: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2年的免费技术服务支持和软件升级服务。国家、厂家或供应商对产品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2年内,产品质量出项问题或故障,成交供应商须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②质保期内发生故障报修,乙方接到故障通知,3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6小时,重大故障修复时限不超过24小时。③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提供的有偿服务条件应不低于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优惠条件。④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及质量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⑤应提供全中文的使用说明书。4. 知识产权: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时不受任何专利或版权等方面的侵权困扰,如出现类似纠纷,乙方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5.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享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包括设计、及相关软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乙方承担,政府买方及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合同金额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2. 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的整套价格、运输费、搬运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的设备检测费等)、税费以及所有不可预见的费用。3.合同总价款在项目有调整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数量与报价单价计算确定。第五条付款结算1.所有付款均由采购人支付。2. 要求付款时应提交以下单据:2.1发票原件;2.2验收结算书;2.3采购合同正本一份;2.4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等付款资料。3.付款方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款。成交供应商、收款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成交供应商收款账号应为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收款单位银行账号。第六条交用时间及地点和方式1.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七条验收3.1询价文件、报价文件、厂家产品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行业技术标准等,均作为验收标准。3.2甲方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八条安装和调试安装和调试:由乙方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在调试过程中若发生有质量问题,乙方要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第九条双方责任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2.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本批产品价款8%的履约保证金。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3.1 所提供的产品、配件与报价文件的承诺不相符的;3.2 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3.3 不能达到《询价文件》及报价承诺的要求;3.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3.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3.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5.乙方在产品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设备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第十条索赔办法如果出现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1.调换有质量问题的部件,换件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2.按照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甲方遭受的损失,将产品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3.同意甲方退货或取消服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等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自身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第十二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三条其他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 本合同履行中若出现货物数量的增减,则以实际数量结算。3. 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定。5.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办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