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 招标公告

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 招标公告

华蓥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华蓥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事宜。

一、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18年至今),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服务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2020年9月30日(含)前,申请人应提供业绩委托合同、中标(选)通知书等文件;2020年9月30日后,申请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当是已录入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t.sc.gov.cn/)业务系统栏目中的业绩信息,未录入的业绩在审查时不予认可。同时在申请文件中应提供有系统业绩信息截图、业绩委托合同、中标(选)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7.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应是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申请人单位工作未满6个月的,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时间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和在申请人单位工作未满6个月证明);(2)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且开标当日,申请人应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华蓥市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承灾体调查项目

3.项目总投资:1308.66万元

4.代理项目估算金额:400万元

三、政府采购代理范围

工作内容: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需求论证、依法编制采购文件、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如有)、询问答疑、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评审现场组织及服务、开(唱)标、发布中标(入选)结果公告、发放中标(入选)通知书、质疑(投诉)处理、包含但不限于财政部门要求的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等一切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所有可由代理机构获得委托或授权后开展的业务活动。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股。

3、报名所需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②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评审时间:

投标人于2021年12月3日下午15:0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评审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份资格部分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6、近三年来(2018年至今),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服务类似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7、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第二部份其他部分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报价函(一次性报价);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涉及)

七、评审方法

请所有参与投标的代理机构提供完善的资料和证明材料等,由住建局组成专家组对各投标人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按报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选择一家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本次报名机构不足3家,该次招标视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注:华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且拥有最终解释权。

标签: 房屋建筑 自然灾害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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