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省行本部全员核酸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省行本部全员核酸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省行本部全员核酸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省行本部全员核酸检测项目”采购已由/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项目名称:省行本部全员核酸检测项目3、采购内容:拟择优选聘一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本部1600多人提供每周一次的核酸检测服务。4、项目编号:BOC-00004-2021FW0435、采购方式:采购人以公开邀请潜在不特定供应商,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省行本部全员核酸检测项目”授予合同供应商。
??2.2招标范围:拟择优选聘一家供应商为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本部1600多人提供每周一次的核酸检测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须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专职服务人员,从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能严格遵守中国银行信息保密相关规定;5、具有营业执照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军队单位对外有偿服务服务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6、具有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资格的通知;7、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的凭证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8、检验人员须经过市级及以上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技术能力远程培训班;9、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自2020年签订过500人以上核酸检测项目的成功案例,且具备良好的评价结果;10、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11、被邀请谈判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12、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3、被邀请谈判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4、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①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②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5、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16、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9至2021-12-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供应商报名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2、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资格的通知;3、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的凭证及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验收合格证书;4、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公司为自有资产的)或租赁合同(公司为租赁场地的);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7、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加盖公章的扫描件;8、自202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签订过的500人以上核酸检测项目的1份合同或协议;9、与资料同时发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报名方式:将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6@qq.com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采购邀请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14 09:00 ,地点为 详见采购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28号,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财务管理部,26楼北区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邮编: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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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董丽娟

联系人:董丽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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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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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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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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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国银行 检测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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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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