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招标公告

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招标公告

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采购公告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就以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GCJD*******-****(0851-1461FS00CL09)

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

2

采购内容

龙舟赛活动组织策划

3

准入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预算

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

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递交报名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审核,然后到银行缴款(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注: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10日,每日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10号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5、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报名。

6

咨询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供应商如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

7

提交投标

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4月23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4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8

保证金

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9

开标会

1、开标时间:2014年4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会议室

3、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10号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

10

采购机构

名称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邮编:528000

网址:www.chinapsp.cn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757-8320 5201-81 传真:0757-8320 5203

11

采购人

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12

采购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机构交纳的中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2.1.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3.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2010年第6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取得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本次采购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见投标资料表。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合格的投标人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7.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3.2.8.符合第二章投标邀请“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条款。3.3.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4合格的服务和货物4.1.“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内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4.2.“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4.4.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6.1.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6.2.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邀请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第五章 评分体系和标准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合同通用条款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所有。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3.除非依本须知第7.1规定的有必要时或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7.3.1.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7.3.2.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7.3.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8招标文件的修改8.1.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8.2.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8.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己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10.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1投标文件的编写11.1.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内容。11.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1.4.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2.2.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应包含:12.2.1.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12.2.2.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12.2.3.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12.2.4.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12.3.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内容的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12.4.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2.5.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12.6.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2.2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2.7.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8.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9.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投标货币13.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4联合体投标14.1.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4.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满足“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要求; 14.1.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14.1.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1.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5.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16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6.2.1.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16.2.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7.2.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7.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7.4.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7.4.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17.4.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4.4.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1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9.1.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9.2.投标文件的签署:19.2.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每一页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19.2.2.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和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单独一起密封提交,若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0.2.投标文件封装:20.2.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20.2.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0.3.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1投标截止期21.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1.2.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2.开标时,由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3.3.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3.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2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4.1.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2.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4.2.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4.2.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24.2.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24.2.4.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24.2.5.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24.2.6.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24.2.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24.3.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4.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资料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5.2.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5.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5.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5.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5.5.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25.5.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作出。26.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投标文件详细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28定标原则与授标28.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28.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28.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28.4.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8.5.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28.6.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质疑与回复29.1.投标人有质疑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质疑有效期限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质疑书原件,逾期质疑无效。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29.2.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者提供的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招标采购单位受理书面质疑书原件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3.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0中标通知书30.1.中标人确定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法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0.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六、授予合同31合同的订立31.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1.2.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3.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2合同的履行3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3.1.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在投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34履约保证金34.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金额,采用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5招标代理服务费35.1.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否则,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5.2.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中标金额服务招标100万元以下1.5%100~500万元0.8%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5000万元~1亿元0.1%1~5亿元0.05%5~10亿元0.035%10~50亿元0.008%50~100亿元0.006%100亿以上0.004%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8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850-500)万元×0.45%=1.575万元合计收费=1.5 3.2 1.575=6.275(万元) 第二章投标邀请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CJD*******-****(0851-1461FS00CL09),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10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2.项目编号:GCJD*******-****(0851-1461FS00CL09)3.项目名称: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4.项目类型:服务类5.项目情况一览表:采购内容服务期最高限价龙舟赛活动组织策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5月24日人民币90万元备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6.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日至2014年4月10日,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8.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10号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8.3投标人须递交报名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审核,然后到银行缴款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注: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8.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8.4.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8.4.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8.4.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4.2.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8.5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9.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 元整,售后不退。10.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10.1投标时间:2014年4月23日14:30~15:0010.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3日15:0010.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10号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1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1.1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及南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nhgp.cn/cms/sites/cgzx/index.jsp)上公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11.2补充媒体:桂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12.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3.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人电话:****-********1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联系人:李小姐联系方式:0757-8320 5201-81邮政编码:528000电邮:CLfs0757@163.com传真:0757-8320 5203网址:www.chinapsp.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二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七章《合同通用条款》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第七章《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修改及补充:一、说明2.3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4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电话:86-***-********-81;传真:86-***-********。二、招标文件7.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8.1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7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8不允许有备选方案12.9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17.11、投标保证金金额:RMB9,000.00元(人民币玖仟元整)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支票或现金的方式向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8.1投标有效期:90天。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2.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邀请中规定。21.1开标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邀请中规定。五、开标与评标24.1评标委员会由5名单数组成,由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24.4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8.2各包组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31.11、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2、本项目采购合同必须通过桂城街道司法所见证后方可生效,见证费为中标金额的1%,中标人和采购人各支付该费用的50%,双方各自支付的见证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34.1履约保证金:无35.11.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a. 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收款人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人民币)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2.投标人应签署第七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须凭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七章《合同通用条款》仅供参考,合同具体细则以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协定为准。补充条款: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核实后按投标无效处理。 第四章用户需求书说明: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如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服务期最高限价龙舟赛活动组织策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年5月24日人民币90万元一、项目概况1.活动时间:2014年5月24日(农历四月廿六,星期六)9:00~17:00。2.活动地点:南海区汾江河大沥电厂——桂城电厂河段。3.活动项目:男子22人标准龙舟500米直道竞速。4.中标人方可对活动项目进行招商、冠名,所取得的费用归中标人所有。二、活动宣传提供活动宣传策划方案,负责设计、制作及执行并支付相应产生的费用:1.媒体宣传,须在佛山市级报纸类平面媒体(佛山日报、珠江时报)或省级以上主流报纸类媒体(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投放不少于该报纸3个整版的宣传篇幅,可以是新闻报道、硬广宣传等;中标人须执行以下形式中的2种或以上的宣传方式:(1)在佛山人民广播电台(FM92.4、FM94.6、FM98.5)或佛山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影视频道、公共频道)投放每天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15秒的活动宣传广告,宣传期不少于20天;(2)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辖区的公交候车亭或公共自行车亭投入不少于30个站亭广告,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辖区的公交候车亭或公共自行车亭投入不少于30个站亭广告,广告尺寸为大牌,宣传期不少于20天;(3)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辖区的不少于2块以上大型户外LED显示屏播放活动宣传广告,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辖区的不少于2块以上大型户外LED显示屏播放活动宣传广告,每次广告不少于15秒,每天不少于100次,宣传期不少于20天。2.平面宣传,中标人须制作运动员秩序册,约500份,A4纸双面彩色印刷;运动员证、工作人员证、裁判员证、嘉宾证、停车证等一系列相关证件;比赛现场宣传物料布置。3.本活动要求在佛山电视台南海频道进行比赛现场的直播或录播,所需的费用及安排由中标人负责。三、启动仪式、颁奖仪式执行及方案中标人负责提供“沥桂一体”文化活动月——龙舟赛启动仪式、颁奖仪式策划、执行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落实。费用中需包含司仪、礼仪、奖品等费用:(一)奖品包含1、烧猪(每只重量不小于20Kg);2、烧酒(每埕重量不小于20Kg);3、奖杯、牌匾、锦旗(二)参赛队伍约70队,奖品分配:第一至八名奖杯各一座、龙标纪念旗、奖旗各一面、烧猪个一只、烧酒各一埕;第九至十二名优胜奖奖旗各一面,龙标纪念旗、烧猪各一只、烧酒各一埕。第十三名后奖龙标纪念旗各一面、烧猪各一只、烧酒各一埕。四、场地布置1、中标人负责场地布置方案及执行落实,其中搭建部分需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及施工图纸。2、★活动场地所有的施工搭建工作均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实施,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有效的施工资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3、搭建观龙台、发令台、终点台、检录区、登舟码头项目规格、要求观龙台尺寸:50米(宽)×8米(深);承重:450人;根据现场地形添加两条人行道(宽度不小于4米);带雨篷;场地布置(含绿化、座位、地毯等)发令台尺寸:4米(宽)×4米(深);承重:8人;根据现场地形添加一条人行道;带雨篷终点台尺寸:6米(宽)×4米(深);承重:8人;根据现场地形添加一条人行道;带雨篷检录区尺寸:10米(宽)×5米(深);承重:10人;根据现场情况添加一条人行道;带雨篷登舟码头(在河面搭建平台)尺寸:8米(宽)×5米(深)检录区与登舟码头需有人行通道连接,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4、音响设备提供现场音响设备方案,并负责执行落实。需考虑发令及终点音响系统、背景音乐音响系统及观龙台音响系统。提供应急用电的设备。5、铺设赛道在河面铺设500米国家级标准三航道赛道。6、桂江桥护栏封闭封闭桂江桥赛区侧护栏,禁止群众在桂江桥围观。7、道路导向对赛区周边道路放置导向标识。8、活动后的场地复绿9、租用水马围蔽、流动厕所等设备布置及其产生的费用10、设置工作人员区、运动员休息区、医护人员工作区11、引导彩旗、拱门、爆竹燃放架(12米以上)等五、付款方式由采购人按下列程序付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2.采购人于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合同余额。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验收/成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4)中标通知书。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第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先进行投标文件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3.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项目名称: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项目编号:GCJD*******-****(0851-1461FS00CL09)序号评审内容1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5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7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8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技术部分评分表(40分)项目名称: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项目编号:GCJD*******-****(0851-1461FS00CL09)评审内容分值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5分)根据各合格投标人对本项目内容的理解,提出可行、细致、丰富的设计构想等进行横向对比:优秀5分中等3-4分差0-2分活动规划(15分)各合格投标人对本项目宣传策划、场地布置、组织规划等活动方案,根据其设计的严谨性及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优秀10-15分中等5-9分差 0-4分组织执行方案(15分)根据各合格投标人提供的活动组织方案及保障性措施等,进行横向对比:优秀10-15分中等5-9分差 0-4分应急方案(5分)根据各合格投标人提供的活动现场应急方案,进行横向对比:优秀5分中等2-4分差0-1分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技术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商务部分评分表(40分)项目名称:2014年“沥桂一体.潮涌灯湖”龙舟赛项目组织策划项目编号:GCJD*******-****(0851-1461FS00CL09)评审内容分值用户需求响应程度(5分)优于采购需求:4-5分完全响应用户需求:3分每一项负偏离扣1分,最多扣至0分综合实力及履约能力(5分)(请附上以上人员的学历、职称、2014年1-3月单位社保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对各合格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价,并对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专业水平及项目经验等进行横向比较:0-5分2010年至今同类项目情况(30分)(请附上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201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27分: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含)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5分;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万(含)-100万的得3分;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万(含)-40万的得1分;无或其他业绩得0分。上述项目业绩,凡在佛山市南海区内的业绩每项追加1分;在佛山市内(南海区外)的业绩每项追加0.5分;本项最高3分。备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2.商务评分:所有评委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价 格 评 分 表(20分)1.价格核准:评标委员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详见第一章第25.2条相关条款。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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