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园区20-21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程代建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SZHQ2021-Y-C-008-001)招标公告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园区20-21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程代建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SZHQ2021-Y-C-008-001)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园区20-21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程代建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HQ2021-Y-C-008-001

2.项目名称:园区20-21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程代建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

6.1、服务范围:

园区20-21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程,涉及到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外场施工、系统集成、软件系统开发等技术工作,以及各参与方协调、施工进度质量管理、付款管理、变更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所有设备均需接入园区交警大队已有平台。供应商配合采购单位开展项目管理、软件技术支持和方案设计等工作,为采购单位提供专业的智能交通系统工程代建管理服务。

6.2、服务内容:

(1)跟进区域内各条道路市政施工进展,对接市政施工代建单位,对相关管线设计提出优化意见,参与市政施工项目验收并进行管线勘测,要求满足后续配套智能交通建设需求;

(2)协调市政设计单位的竣工图纸及等相关资料管线勘测资料,提交智能交通设计单位进行进一步深化设计;调研交警大队建设需求,提出优化建议提供给设计方;确认智能交通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符合交警大队需求,并提出相关优化意见;审核设计成果的可行性;对相关技术进行预研和测试;

(3)经业主单位授权,可作为项目发包人,协调招标代理公司、工程造价公司工作,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具体包括招标文件编写、项目招标过程实施、项目合同编制等;

(4)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整体协调、进度质量跟踪、项目成果审核,包括各供应商、项目监理方、设计方、软件支持方工作的协调;

(5)外场设备到货验收管理、外场施工协调、外场设备性能检测、外场设备抽验、外场设备集成检查、外场施工安全检查;

(6)项目进度监管、项目变更评审和控制、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资料管理、项目成果物检验等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达到预期设计要求;

(7)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申请相关路口至运营商的线路资源,监管相关线路质量,使数据顺利接入国科数据中心;

(8)协调园区计算机信息中心,提前申请及规划相关项目所需的IT资源(包含网络、计算、存储等IT资源);

(9)项目工程款支付审核、项目合同变更评审、项目验收、项目审计辅助等工作;

(10)确保项目控制在资金概算内,工期满足委托人要求。

6.3、服务考核标准:智能交通代建考核办法。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项目质保期结束。(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 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5、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ipac.gov.cn/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盛工)、********(谢工)、********(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7、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12月 8日14点00分;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截止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启

开标时,供应商须至磋商现场参与开评标活动

磋商时间:2021年 12 月 8 日14点00分;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1、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2、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电话:****-********

3、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园区20-21年度新建改建道路配套智能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程需代建服务,故需在疫情期间开展采购活动。

5、针对疫情期间,投标须知:投标(响应)单位到场代表身体健康,须持苏康码绿码、佩戴口罩,还需出示大数据通信绿色行程卡,且仅限一名代理人到场。投标单位应预留足够时间排队进场,否则如因预留时间不足或无绿码或无大数据通信绿色行程卡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投标(响应)单位自行承担。所有入场人员均须现场测量体温、查看苏康码绿码、查看大数据通信行程卡、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并做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389号

联系方式:****-********(转6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8楼

联系方式:****-********

3、质疑及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雨

电话:****-********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标签: 智能交通 交通警察 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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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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