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项目型钢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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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项目型钢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EJSGS-招-*******)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沈白高铁项目所需型钢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现对本标段工程项目各隧道所需型钢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1月25日09:00起至 2021年11月29日17:00。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卖时间截止之前,请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缴纳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电子邮箱。 4.3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标书款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全线上开标。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线上开标时间:2021年12月6日9:30至10:00,线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9:00。请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扫描后的PDF格式文件。同时,须上传可编辑版EXCEL报价明细表(与投标文件内报价明细表完全一致)。 5.3纸质版投标文件于开标后2日内邮寄至招标联系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下文“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5.4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和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及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招 标 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先生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8号 邮箱:********5@qq.com 开户单位:中铁二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政区域选北京 联 行 号:********0018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王先生***-********139*****590 8.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别银行电汇缴纳,即不允许将标书费及保证金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办理。如同一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可同时将多笔标书费通过同一笔银行电汇业务缴纳。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报价时,务必设置开标后报价自动解锁。 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编辑报价时,按不含税单价进行报价,系统自动生成不含税报价合价,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网上报价合价与投标文件内不含税合价一致。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物资需求明细表一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包件号:XC-01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买方”在结算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三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在第四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的20%价款,结算当月为第一个月。质保期为货到之日起6个月,质量保证金5%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资需求明细表二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ZTEJSGS-招-*******包件号:XC-02
备注: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4.结算及付款方式:结算及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买方”在结算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三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75%的价款,在第四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的20%价款,结算当月为第一个月。质保期为货到之日起6个月,质量保证金5%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附件五 1.工字钢 1.1工字钢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1.1.1《热轧型钢》GB/T706-2016;
1.1.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1.1.3《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 1.1.4《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1.1.5《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2017。 1.2工字钢:技术指标除符合《热轧型钢》GB/T706外还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要求,工字钢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2-1。 表2-1工字钢的技术要求 1.3检查及验收 1.3.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成捆交货的工字钢应采用咬合法或堆垛法包装。型钢标志应包括供方名称(商标)、牌号、炉(批)号、型号、规格、重量、每捆根数等。标志可采用热轧印、打钢印、喷印、挂标牌、粘贴标签或放置卡片等方式。标志应字迹清楚,牢固可靠。其它按GB/T2101标准中第5条规定执行。 1.3.2组批规则: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允许由同一浇注和脱氧方法、同一冶炼方法的不同炉号、同一牌号的A级钢或B级钢组成混合批,但每个炉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1.3.3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1.4其他 材料的仲裁检验按GB/T706执行。 1.5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2.无缝钢管 2.1无缝钢管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2.1.1《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18; 2.1.2《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8 2.1.3《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 2.1.4《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GB/T2102-2017。 2.1.5《金属材料管压扁试验方法》GB/T246-2017。 2.1.6《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229-2020。
2.1.7《金属管弯曲试验方法》GB/T244-2020。 2.2无缝钢管:技术指标除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18外,还应符合《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18要求,无缝钢管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2-2。 表2-2无缝钢管的技术要求 2.3检查及验收 2.3.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包装应能避免钢管在正常装卸、运输和贮存中松散和受损。标志至少应包括制造厂名或商标、产品标准号、钢的牌号、产品规格及可追踪性识别码。标志可采用盖印、打印、喷印、滚印、粘贴印记或贴(挂)标签、吊牌等方法。标志应醒目、牢固,字迹应清晰、规范、不易褪色。其它按GB/T2102标准中第6条规定执行。 2.3.2组批规则: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炉次)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的数量应不超过如下规定: a)外径不大于76mm,并且壁厚不大于3mm:400根; b)外径大于351mm:50根; c)其他尺寸:200根; d)每60t为一批,不足60t应按一批计。 2.3.3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制造厂名称、需方名称、合同号、产品标准号、钢的牌号、炉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根数、品种名称、规格及质量等级、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包括参考性指标)、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标记、质量证明书签发日期或发货日期。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2.4其他 材料的仲裁检验按GB/T8162执行。 2.5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3.钢板 3.1钢板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3.1.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 912-2016; 3.1.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 3.1.3《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3.1.4《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级允许偏差》GB/T709-2019。 3.1.5《金属材料拉伸试验室温试验方法》GB/T228-2010。 3.1.6《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3.2钢板:技术指标《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 912-2016要求,钢板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3-2。 表3-2钢板的技术要求
3.3检查及验收 3.3.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和贮存期间不致松散、受潮、变形和损坏。标志至少应包括供方名称或供方商标、标准号、牌号、规格、重量及能够追踪从钢材到冶炼的识别号码。标志可采用喷印、压印、粘贴标签、挂吊牌等方法。标志应醒目、牢固,字迹应清晰、规范、不褪色。其它按GB/T247标准中第5条规定执行。 3.3.2组批规则: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交货状态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不足60t按一批计。允许由同一浇注和脱氧方法、同一冶炼方法的不同炉号、同一牌号的组成混合批,但每个炉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3.3.3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供方名称、需方名称、合同号、品种名称、标准号、规格、级别(如有必要)、牌号及能够追踪从钢材到冶炼的识别号码、交货状态(如有必要)。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3.4其他 材料的仲裁检验按GB 912执行。 3.5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4. 角钢 4.1角钢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4.1.1《热轧型钢》GB/T706-2016; 4.1.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 4.1.3《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4.1.4《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2017。 4.1.5《金属材料拉伸试验室温试验方法》GB/T228-2010。 4.1.6《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4.2角钢:技术指标应符合《热轧型钢》GB/T706-2016要求,角钢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4-2。 表4-2角钢的技术要求
4.3检查及验收 4.3.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成捆交货的角钢应采用咬合法或堆垛法包装。角钢标志应包括供方名称(商标)、牌号、炉(批)号、型号、规格、重量、每捆根数等。标志可采用热轧印、打钢印、喷印、挂标牌、粘贴标签或放置卡片等方式。标志应字迹清楚,牢固可靠。其它按GB/T2101标准中第5条规定执行。 4.3.2组批规则: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允许由同一浇注和脱氧方法、同一冶炼方法的不同炉号、同一牌号的A级钢或B级钢组成混合批,但每个炉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4.3.3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4.4其他 材料的仲裁检验按GB/T706执行。 4.5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5. 槽钢 5.1槽钢满足如下技术标准: 5.1.1《热轧型钢》GB/T706-2016; 5.1.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222-2006; 5.1.3《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5.1.4《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2101-2017。 5.1.5《金属材料拉伸试验室温试验方法》GB/T228-2010。 5.1.6《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2010。 5.2槽钢:技术指标应符合《热轧型钢》GB/T706-2016要求,槽钢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见5-2。 表5-2槽钢的技术要求
5.3检查及验收 5.3.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成捆交货的角钢应采用咬合法或堆垛法包装。角钢标志应包括供方名称(商标)、牌号、炉(批)号、型号、规格、重量、每捆根数等。标志可采用热轧印、打钢印、喷印、挂标牌、粘贴标签或放置卡片等方式。标志应字迹清楚,牢固可靠。其它按GB/T2101标准中第5条规定执行。 5.3.2组批规则: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允许由同一浇注和脱氧方法、同一冶炼方法的不同炉号、同一牌号的A级钢或B级钢组成混合批,但每个炉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 5.3.3质量证明书(质保书):每批交货产品检验合格所附的证明文件。其内容包括材料名称、牌号、规格、质量等级、合同和标准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等。质量证明书是供方对该批产品检验结果的确认和保证,也是需方进行复验和使用的依据,质量证明书是重要的技术文件必须随货发出。 5.4其他 6.普通焊管、方管、镀锌钢管 Q235B,执行GB8163-2018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7.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 8.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描述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9.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9.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9.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10. 质保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注:若国家有最新标准则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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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型钢 高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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