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省
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陕西省
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10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LW-AK-CG-202137
2、项目名称: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
3、预算金额:829,748.67元
4、最高限价:829,748.67元
5、采购需求: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工程,1项,采购预算: 829,748.67元,项目概况: 新修苗圃段围墙198m,新修鱼池152m,断面采用C20埋石砼(埋石率20%)基础加透视围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汉滨区月河灌区管理处围墙、鱼池拆除重建。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13 08:00:00至 2022-02-13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②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原件或二维码可查询的影印件)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两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03 17:00:00止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持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及上述特定资格要求1-4项原件或加盖原色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代理机构处(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95、********00;6、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7、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的代表到场参会,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10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汉滨区水利局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5号
联系人:胡工
电话:159*****80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
电 话:155*****688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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