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故城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故城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GCJYZX*******
采购人名称:故城县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郑口镇顺达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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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故城县顺达路西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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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新能源车辆2辆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故城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33.6万元 | ||||
项目实施地点:故城县人民法院 | ||||
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7日内交付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给与小微企业价格分6%的扣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要求。 参加时提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2、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资料、公司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不提供);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资料;6、企业简介。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6日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主体系统,自行下载。 |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00 | ||||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00 | ||||
开标地点: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http://www.zcbidding.com/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4:00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 ||||
备注:1、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市场主体注册核验流程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可选择现场验审和网上在线验审两种方式。地点:故城县顺达路西首行政审批局A区二楼。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完成项目的报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技术支持:********86 3、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400-707-3355。 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到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本次采购为新能源汽车,同品牌产品的按87号令31条规定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标签: 执法执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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