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税源核查与系统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乌苏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税源核查与系统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苏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税源核查与系统实施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塔城地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13:0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6:0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5门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10日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5门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宜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塔城地区乌苏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子华 157*****7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宜芳****-******* |
项目概况
乌苏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税源核查与系统实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FCG(HFCX)********
项目名称:乌苏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税源核查与系统实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1)软件应用系统落地实施:在自治区现有以地控税软件系统基础上,进行系统对接和落地实施,建成乌苏市地理信息税收管理系统,满足乌苏市以地控税核查工作开展需要,并配套开展纳税人培训、税管员培训、当地核查环境建设等落地实施工作;(2)税源核查技术服务:配备具有地理信息和税收征管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以驻场方式辅助税务干部完成数据采集、疑点分析、案头核查、实地核查、纳税人服务及其他技术服务工作;(3)成果数据库建设:建立乌苏市“地理信息税源宗地管理数据库”以城镇土地使用税登记税源为单位,利用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和空间定位技术完成辖区纳税人位置空间化采集及生产性企业占地情况摸底调查。对未登记和申报税源宗地进行面积测量和基本信息采集,并形成标准税源疑点信息,完善税源风险数据库,最终形成覆盖征区全范围的无缝化城镇土地使用税空间税源数据库;同时,辅助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多个地方各税税源数据的采集。(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至少含电子地图、摄影测量、遥感或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中的任意一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5门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祥云小区5-15门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4)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资质(至少含电子地图、摄影测量、遥感或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中的任意一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6)“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及相关证件等。
注:上述资料均要求为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乌苏市税务局
地址:塔城地区乌苏市
联系方式:杨子华 157*****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5门头
联系方式:王宜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宜芳
电 话: ****-*******
标签: 核查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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