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孜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污水收集处理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达孜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污水收集处理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达孜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污水收集处理示范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达孜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污水收集处理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拉萨市达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发改项审[202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文件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LS*******。建设资金来源于援藏资金,招标人为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总承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6">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达孜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污水收集处理示范项目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
2.3项目概况:新建达孜区恰村、唐嘎村、叶巴村、克日村等四个村的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均为50m3/d,其中克日村仅建设厂站,其余三个村为厂站及配套污水管网。
2.4预计投资估算总价:1767.15万元(含二类费用)。
2.5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建达孜区恰村、唐嘎村、叶巴村、克日村等四个村的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均为50m3/d,其中克日村仅建设厂站,其余三个村为厂站及配套污水管网。
2.5.1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以及工程相关的设备购置。
2.5.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达孜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污水收集处理示范项目EPC总承包等为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施工;
2.5.4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合同总工期: 24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0">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3.1.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2018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业绩)1个;至少承担过类似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业绩)1个。
3.1.4 2018、2019、2020年,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或季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1.5 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进行在藏备案。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其他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上述第3.1.1~3.1.6条的要求。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的要求,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成员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本项目投标人应当吸纳西藏籍高效毕业生至少1人(牵头人提供)。
3.5关键岗位
3.5.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并满足相关要求。
3.5.2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3.6根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企业2020年度诚信评价结果公示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区外企业(所有联合体成员)须提供完成企业基本信息报送后的《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登记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企业(牵头人)在关注项目、在系统中组件联合体(有联合体的)、添加人员后须成功打印“项目参与人员名单”。
********8">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登录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0">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 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企业在开标时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对其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的投标无效。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时投标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开标,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拉萨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达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可
电话:188*****501
招标代理:西藏蓉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西藏蓉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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