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及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自然资源局:长沙县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及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采购需求公开
为切实推进长沙县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群众幸福指数,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县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20〕22号)等文件精神,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有关考核指标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290号)等要求,积极开展长沙县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查清县域范围内动物、植物等主要生物物种资源的种类与分布概况,建立生物资源数据库档案,编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加大生物资源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优化生态系统安全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为长沙县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保护措施等提供科学的依据,助力长沙县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一)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1、资源普查报告(以电子文档doc/docx格式提交、和纸质文档20份)。
2、基础数据库(SHP或GDB格式)。
3、图鉴成果。
(二)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中标人最终提交的“成果组成及提交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要求,同时应充分考虑在履约实施期间,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可能下发的针对本项目标的出具的最新政策文件。中标人须承诺按最新的政策要求调整相应的成果及标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一)服务时间:2021年12月-2023年03月,共16个月完成全部工作。
(二)服务内容:包括前期准备、外业普查(4次、每个季度各1次)、成果编制、成果审查。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1、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1.1普查范围
本次生物物种资源普查范围为整个长沙县域范围,涉及金井、高桥、路口、福临、开慧、青山铺等共19个镇(街)。其中重点普查区域为长沙县北部乡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湿地等自然公园,以及其他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的区域。
1.2普查对象
1.2.1植物资源
本次植物资源普查对象主要基于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2个层次。物种多样性调查长沙县域内分布的野生或栽培的维管束植物,包括蕨类植物、裸子植物和被子植物。此外,本次普查将结合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等历史资料成果,对《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第 1册)》(1987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1999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Ⅰ、Ⅱ、Ⅲ)》、《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2002年)》等保护植物名录中有分布的植物进行重点调查。同时,调查还包括城区范围内的主要园林栽培植物、入侵植物、古树名木等。
生态系统多样性调查主要围绕森林、湿地、农田等生态系统进行植被及生态环境调查。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地及其他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内的森林和湿地植被概况。
1.2.2动物资源
本次动物资源普查对象主要是调查长沙县域内分布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兽类。重点调查自然保护地及其他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区域内的陆生野生脊椎动物,以及城区范围内的主要入侵动物。
此外,本次普查将结合湖南省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等历史资料成果,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999年、2003年调整、2021年调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Ⅱ、Ⅲ)》、《湖南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02年)》等保护动物名录中有分布的野生动物进行重点调查。
1.3普查内容
普查长沙县各镇(街)动植物资源数量、代表性植物群落和动物种群构成特征和分布情况,重要植被资源类型和分布概况,详细填写各样线、样方调查的记录表,拍摄动物个体、植株(如花、果、枝叶等)及种群群落(如林相、林层结构等)的照片。同时,普查城区范围内的园林植物多样性和利用概况、动物多样性,填写各样线、样方调查的记录表。
1.4普查方法
1.4.1资料收集
收集普查区域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园林植物资源调查、利用等现状和历史资料、文献等,包括文字资料和各种图件资料,如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图、植被分布图等;了解普查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种类、分布及利用现状等。
收集普查地区有关植被、土壤、气候等自然环境条件的文字资料和图件资料,包括植被分布图,土壤分布图等;分析了解普查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生产的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
1.4.2筹备调查工具
测量观测用的仪器设备:主要有单反相机、望远镜、罗盘、皮尺、树木测高仪、测绳等。
采集标本用设备:采集袋、标本夹、野外记录表、枝剪和各种采集刀、铲具、铅笔、标签等。
调查记录表格的准备:野外植被调查的样地表格,包括群落样地基本情况表、群落样方调查表(乔木层、林下层、层外植物)、野生动物基本情况调查表。
1.4.3走访调查
结合文献资料收集数据,在普查区域内通过有目的的对当地实际情况经验丰富的群众、技术人员、有关专家等进行走访咨询,了解当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种类、分布、种群数量等相关信息。
1.4.4野外普查
(1)植物野外普查方法
在普查区域范围内,对于城区园林植物调查及其他没有原生植被的区域主要采取路线调查;在生态敏感区域以及植被状况良好的区域,根据植被资源分布状况,依据生态梯度特征,选取典型路线,设置样线(带)和样方,进行样线调查和样方调查。原生植被生长分布典型区域对植被群落的样方进行重点调查(结合相关历史植被调查报告资料等),植被分布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样方进行定期动态监测。
野外普查时,随身携带轨迹记录器(GPS),记录航迹,将数码相机的时间,调整至卫星时间,内业工作时,将GPS记录的航迹数据(主要是坐标和经纬度),整合到每张数码照片的EXIF信息中,使得所拍每张照片的坐标信息(即每张照片所代表的植物种类的坐标信息)均可以直接显示。
①样线(带)法
本方法适用于分布区域已知、连片分布面积较小、呈条带状分布的目的的物种。在实地踏查的基础上,确定调查范围,根据原生植被资源分布情况选取典型地带布设样线(带),兼顾调查对象不同的生境、分布密度,布设样线(带),样带行走调查。样线(带)中轴线每侧宽度为:乔木树种及大灌木为10m、灌木及高大草本为5m、草本为2m;样带长度为:乔木树种及大灌木不小于300m、灌木及高大草本不小于200m、草本植物不小于100m。根据生境不同,样带宽度和长度可适当调整,宽度以能清晰观察到调查物种为准,长度保证调查人员一天能完成一条样带调查。
②样方法
样方法适用于调查物种散生或团状分布,且连片分布面积较大的调查区。按陆生植被、湿地植被两大分类分别设置样方。
陆地植物群落样方设置标准:乔木样方面积20×20m2,灌木样方面积5×5m2,草本样方面积2×2m2(高大草本)或1×1m2(低矮草本),以记名的方式记录群落中的植物种类、株数(或多度)、胸径(或地径)、树高、枝下高及其生境等情况。一些在野外不能鉴定到种的种类,则多角度拍摄数码照片,有花果的种类,或无花果但分布稀有、性状特殊的种类,拍摄照片。
湿地植物群落样方设置标准:乔木植物,样方面积20×20m2(树高≥5m);灌木植物,平均高度≥3m的样方面积4×4m2,平均高度在1-3m之间的样方面积2×2m2,平均高度1m的样方面积1×1m2;草本植物,平均高度≥2m的样方面积2×2m2,平均高度1-2m范围的样方面积为1×1m2,平均高度1m的样方面积为0.5×0.5m2。
(2)动物野外普查方法
① 兽类
样线法:样线上行进的速度根据调查工具确定,步行速度宜为1-2km/h。发现动物实体或其痕迹时,记录动物名称、数量、痕迹种类、痕迹数量及距离样线中线的垂直距离、地理位置、影像等信息。同时记录样线调查的行进航迹。
直接计数法:对于大规模集群繁殖或栖息的兽类宜使用直接计数法进行调查。首先通过访问调查、历史资料等确定动物集群时间、地点、范围,并在地图上标出。在动物集群期间进行调查,记录集群地的位置、动物种类、数量、影像等信息。
② 鸟类
应分繁殖期和越冬期分别进行鸟类数量调查。一般繁殖期为每年的4月至 7月,越冬期为 12月至翌年 2月。调查选择晴朗、风力不大(三级以下风力)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调查应在清晨或傍晚鸟类活动高峰期进行。
样线法:样线上行进的速度根据调查工具确定,步行速度宜为1-2km/h。发现动物时,记录动物名称、动物数量、距离样线中线的垂直距离、地理位置、影像等信息。同时记录样线调查的行进航迹。
样点法:小型鸟类调查宜使用样点法。在调查样区设置一定数量的样点,样点设置应不违背随机原则,样点数量应有效地估计大多数鸟类的密度。样点半径的设置应使调查人员能发现观测范围内的野生动物。在森林、灌丛内设置的样点半径不大于 25m,在开阔地设置的样点半径不大于50m,样点间距不少于200m;到达样点后,宜安静休息 5min后,以调查人员所在地为样点中心,观察并记录四周发现的动物名称、数量、距离样点中心距离、影像等信息。每个样点的计数时间为10min。每个动物只记录一次,明知是飞出又飞回的鸟不进行计数。
直接计数法:对于集群繁殖或栖息的鸟类调查宜使用直接计数法、进行调查。首先通过访问调查、历史资料等确定鸟类集群时间、地点、范围等信息,并在地图上标出。在鸟类集群时进行调查,计数鸟类数量。记录集群地的位置、鸟类的种类、数量、影像等信息。
③ 爬行类
调查季节应为出蛰后的 1-5个月内,调查时间根据动物种类及习性确定。
样线法:在爬行动物栖息地随机布设样线,调查人员在样线上行进,发现动物时,记录动物名称、数量、距离样线中线的垂直距离、地理位置、影像等信息。样线上行进的速度根据调查工具确定,步行速度宜为1-2km/h。同时记录样线调查的行进航迹。
样方法:在爬行动物栖息地随机布设 50m×50m的样方,仔细搜索并记录发现的动物名称、数量、影像等信息。
④ 两栖类
调查季节应为出蛰后的 1-5个月内,调查时间为晚上(日落 0.5h日落后 4h)
样线法:溪流型两栖动物调查宜使用样线法。沿溪流随机布设样线,沿样线行进,步行宜为1-2km/h,仔细搜索样线两侧的两栖动物,发现动物时,记录动物名称、数量、距离样线中线的垂直距离、地理位置、影像等信息。同时记录样线调查的行进航迹。仅对成体进行计数。
样方法:非溪流型两栖动物调查宜使用样方法。在调查样区确定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在栖息地上随机布设 8m×8m样方。至少四人同时从样方四边向样方中心行进,仔细搜索并记录发现的动物名称、数量、影像等。仅对成体进行计数。
⑤ 自动相机法
拟在重点调查内的调查样线上布设红外触发式自动数码照相机,根据照相机记录的信息确定动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同时记录相机安放位置的生境状况。
2.5普查结果分析
本次普查数据分析基于《中国植物志》《湖南植物志》《湖南种子植物总览》《中国植被》《中国动物志》《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等已有的基础数据库和外业调查所得的普查区域物种信息数据库,以动植物丰富度、外来物种入侵度、物种稀有性等指标为主进行分析。
(1)动植物丰富度
指普查区域内已记录的动植物的物种数(若存在亚种、变种和变型等种下单位,则以这些种下单位为分类单位,用于表征野生动植物的多样性。
(2)外来物种入侵度
指普查区域内外来入侵物种数与本地野生动植物物种数的和之比,用于表征生态系统受到外来物种干扰的程度。
(3)物种稀有性
指是否属于中国特有(湖南特有或特殊地理区域特有)、极稀有、新分布、极小种群的野生保护物种,用于表征物种的特殊价值。
2、城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
2.1编制方法
2.1.1资料收集
根据我县目前掌握的长沙县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公益林、林地变更等数据和全市各自然保护地的相关资料进行梳理与分析。另外,对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农村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收集长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长沙县国土空间规划、长沙县乡村振兴空间布局专项规划、长沙县城市总体规划、长沙县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及矢量数据等规划资料与基础数据。
2.1.2现场调研
对影珠山森林公园、大山冲森林公园、北山森林公园、松雅湖湿地公园等保护修复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及项目可行性分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系统修复、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布局和安排。
2.1.3规划编制
依托全县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成果和收集的相关资料,科学评价全县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认真分析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受威胁状况、取得的主要保护成效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空间布局和发展目标,从遗传(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3个层次进行建设内容归类和功能布局,提出实施措施和近期行动计划,优化物种栖息地(生境)格局,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基本构建起本底清晰、结构完善、保存安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体系。
2.2 编制提纲: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条件
2.1自然概况
2.2生物资源
2.3社会经济概况
第三章 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及特点
3.1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
3.2生物多样性保护特点与评价
第四章 规划原则与目标
4.1规划指导思想
4.2规划原则
4.3规划依据
4.4规划期限
4.5 规划目标
第五章 规划内容
5.1 规划分区
5.2 重点任务
第六章 投资估算
6.1 投资估算
6.2 资金筹措
第七章 保障措施与对策
7.1保障措施
7.2对策及建议
第八章 近期行动计划
附图(基础分析图:区位分析图、卫星影像图、植被现状图、珍惜保护动植物分布图、综合现状图等;规划成果图:功能区划图、总体布局图、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图、生态系统修复规划图、科普宣教设施规划图等)
3、预期成果资料
3.1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1)资源普查报告:主要包括普查区域基本情况、动植物资源多样性分析、植被多样性及分布概况分析、代表性植物群落和动物种群分析、园林植物利用概况和特征分析等内容。
(2)基础数据库:主要包括野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国家及湖南省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名录、主要园林植物名录。
(3)图鉴成果:主要包括重点保护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图、代表性植被群落分布图,以及调查时拍摄的代表性动植物照片等。
3.2城县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编制完成《长沙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主要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条件、特点与评价,功能分区及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与对策等。同时,制定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措施、近期行动计划等。
4、工作安排
4.1进度安排
4.1.1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2月)
与长沙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并完成相关资料(各自然保护地可研、科学考察报告、其他动植物资源调查报告、文献等)的收集整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准备调查所需资料及装备等。
4.1.2外业普查阶段(2022年01月至2022年12月)
依据不同植物的物候期(发育节律、花期、果期及草本植物的生命周期)和生态习性规律,以及动物的生活习性,分组开展动物、植物外业专项普查,调查时间跨越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个季节至少集中调查一次。同时,结合动植物普查,对影珠山森林公园、大山冲森林公园、北山森林公园、松雅湖湿地公园等保护修复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4.1.3成果编制阶段(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
内业整理(整理、装订调查图纸、表格及其它原始调查资料)、数据库建设及资源普查报告编制等。在 2022年01月至 2022年12月外业普查阶段,及时做好各次调查之后的数据、文字和照片整理,2023年01月至 2023年03月期间主要进行最终的数据汇总。
4.1.4成果审查阶段(2023年03月)
向长沙县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完善修改后提交“长沙县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普查报告和规划进行评审。2023年03月底之前,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相关成果,形成上报稿。进度安排如下表1。
表1 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及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编制进度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2021年12月 | 工作准备、资料收集等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2年 01月~2022年03月 | 第一次野外调查,调查冬季维管束植物多样性和植物群落构成特征;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野外种群冬季调查工作,同时布设红外相机;对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 城区、自然保护地、其他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2022年04~ 2022年06月 | 第二次野外调查,调查春季维管束植物多样性和植物群落构成特征;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野外种群春季调查工作,更换红外相机电池,拷贝拍摄照片;对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 城区、自然保护地、其他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2022年07~ 2022年09月 | 第三次野外调查,调查夏季维管束植物多样性、植物群落特征和古树名木;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野外种群夏季调查工作,同时更换红外相机电池,拷贝拍摄照片;对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 城区、自然保护地、其他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2022年10~ 2022年12月 | 第四次野外调查,调查秋季维管束植物多样性、植物群落构成特征;陆生野生脊椎动物资源野外种群秋季调查工作,同时回收红外相机;对热点区域及生态敏感地带进行现场调研 | 城区、自然保护地、其他动植物资源多样性丰富的区域 |
2023年01月~2023年03月 | 数据库和照片等资料汇总,编制普查报告;编制长沙县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编制的《资源普查报告》、《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通过专家的评审。
七、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的特殊性,报价时应考虑到各个项目所需咨询服务、项目实施科研人员等所需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各个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在合同中约定。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工资、补贴、食宿、交通、社保、保险,项目评审专家费、管理费、财务费、税费、利润、疫情防控物资费等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服务实施中发现存在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落实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拟投入的作业人员结构应合理,具有较强的作业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投标人须保证中标后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进行生产作业;
6、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在中标后原则上不予更换,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确需更换人员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
★7、中标人须保证自身的财产、人身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发生的任何人身与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等意外,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9、保密要求
(1)编制成果及所有内外业调研数据(资料)等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及所产生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
(2)中标人在项目完成后,对其在项目实施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采购人的相关信息,应与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中标人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采购人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中标人应同意就所要求承担的保密义务,采购人不再向中标人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10、中标人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项目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与采购人无关,一切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