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中心长兴分中心长兴岛圆沙社区08-03地块土地储备土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土地储备中心长兴分中心长兴岛圆沙社区08-03地块土地储备土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兴岛圆沙社区08-0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其他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长兴分中心 | ||
行政区域 | 崇明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9日15:1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13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晓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69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长兴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长兴岛秋柑路688弄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潘嘉昊、***-********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董晓林、139*****691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概况
长兴岛圆沙社区08-0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70-zb-010
项目名称:长兴岛圆沙社区08-0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岛圆沙社区08-0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70-zb-010
项目名称:长兴岛圆沙社区08-03地块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平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万元,报价人的总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作无效处理。
采购需求:为保证长兴岛圆沙社区08-03地块达到招拍挂出让标准,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地平整、垃圾清运,并对地块内河道进行填埋处理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总日历天数: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
2)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报价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请提前电话预约)
售价:人民币6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此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长兴分中心
地 址:上海市长兴岛秋柑路688弄18号
联 系 方 式:潘嘉昊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联 系 方 式:董晓林 139*****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晓林
电 话:139*****69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土地平整及所有工作,并达到甲方对项目的预期效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评标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中小企业
按照国家财政部、工信部发布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3)若小(微)企业与其他规模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4)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
(5)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6)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3、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4、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支持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7、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方式:现场购买,领取文件。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长兴分中心
地址:上海市长兴岛秋柑路688弄18号
联系方式:潘嘉昊、***-********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联系方式:董晓林、139*****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晓林
电 话: 139*****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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