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广场—污水处理厂绿化恢复工程(QZZC2021-C2-00052-GXGH)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广场—污水处理厂绿化恢复工程(QZZC2021-C2-00052-GXGH)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关于
灵山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广场—污水处理厂绿化恢复工程(QZZC2021-C2-00052-GXGH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灵山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广场—污水处理厂绿化恢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应在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灵山办事处(灵山县江南路国际汽车城6号楼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15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C2021-C2-00052-GXGH
项目名称:灵山县城雨污水整治工程(一期)-广场—污水处理厂绿化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控制价:叁佰伍拾伍万伍仟零壹拾陆元捌角贰分(¥*******.82)
采购需求:种植苗木、草皮等,详见相关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分公司或分院进行竞标;不接受未获取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4)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2021 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灵山办事处(灵山县江南路国际汽车城6号楼2楼);
方式:必须由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1)竞标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壹份,经核材料真实有效且合格方可获取磋商采购文件。【以上涉及的资质及有关证件可不用提交复印件,但必须提交合法网址(或二维码)备查】。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①竞标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钦州市分公司灵山办事处(灵山县江南路国际汽车城6号楼2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2、公告发布媒体: http://()
http://www.gxls.gov.cn(灵山县人民政府网)
名称:灵山县兴灵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文峰路68号
联系方式:朱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江南路国际汽车城6号楼2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强
广西桂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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