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1-11-29 15:44
采购人: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成都市东部新城办)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内容:近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印发《关于印发成都市 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区(市) 县按照“一县(区/市)一仓”原则,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为深入贯彻落实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关于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系列指导精神和要求, 进一步加强新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监测管控,根据《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成都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工作方案的通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和成都东部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通过系统调研,设立新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监管仓"),对首次进入成都市且首站进入成都东部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进行全面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做到"应进必进,应消必消,应检尽检",全面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污染风险。按照“一县(区/市)”一仓原则,各区(市)县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包1:成都东部新区2022年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租赁采购项目
专家信息:阳建斌、喻梅、付惠。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冷库不能出租"的规定,成都东部新区现有可租货非食品生产企业冷库经营者仅1家,为四川铖悦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占地面积 85 亩,现有自用冷库 1 个,第三方仓储冷库3 个,每个冷库面积约 2500 ㎡,可按行业标准,分隔为 2 个1250 ㎡的冷库。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2.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工作要求, 进一步强化新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建议租用四川铖悦食品有限公司面积为 1250 ㎡的分隔冷库设立成都东部新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监管仓分为常规监管仓和特殊监管仓。来源合法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常规监管仓;来源不明、涉嫌走私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特殊监管仓。拟分隔 833 ㎡冷库设置为常规监管仓,分隔 417 ㎡冷库设置为特殊监管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凡是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可以确定,在目前的情况下,指定四川铖悦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成都东部新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是有法律支撑的。
论证意见: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该项业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定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四川铖悦食品有限公司,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檬子路 1 号
采购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老师,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2组166号,***-********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谢先生,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19室,***-********
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温老师,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2组166号,***-********
公示的期限:2021-12-06 23:59:5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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