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4海河路至柳孟春段改建项目配套工程(现状307国道-拟建国道307南绕城段)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G104海河路至柳孟春段改建项目配套工程(现状307国道-拟建国道307南绕城段)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G104海河路至柳孟春段改建项目配套工程(现状307国道-拟建国道307南绕城段)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104海河路至柳孟春段改建项目配套工程(现状307国道-拟建国道307南绕城段)试验检测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发改投资(2020)3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现状307国道-南绕城,配合交通局G104国道改建,完善人行道等配套设施道路全长2700米,道路控制线宽60米。
2.2招标范围:一标段为道路及排水工程从K227+650至K229+149的检验试验服务;二标段为道路及排水工程从K229+149至K230+323.136的检验试验服务,以及该项目的路灯及绿化工程的检验试验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单位;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应当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4、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所投项目对应的检测项目(提供附表),且在有效期内。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一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各标段投标人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不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30 09:00至2021-12-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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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21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佰洲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地址:沧州市北京路华凯大厦915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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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薛海燕

联系人:吴松臣
电话:

131*****378

电话:176*****6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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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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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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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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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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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试验检测 配套工程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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