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井盖设施应急维护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2022-2023年度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井盖设施应急维护管理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2022-2023年度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井盖设施应急维护管理项目(项目编号:GH********)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五个工作日。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H********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2-2023年度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井盖设施应急维护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单价列明如下:
名称 | 单位 | 最高单价限价(元) |
井盖维修、填埋无主井,恢复路面(含施工围蔽) | 1个 | 700 |
施工围蔽 | 1项 | 300 |
盖上排水井盖 | 1项 | 200 |
合计 | 1200 |
注:服务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结算总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80万元,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结算金额不超过80万元,服务期内维护项目的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的金额超过80万元,以80万元结算。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组织日常井盖设施巡查,对井盖权属明确的井盖设施进行围蔽警示,并反馈给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知井盖权属单位及时维修;对短时难以查明权属井盖设施缺损的进行应急抢修,具体包括井盖更换、井环更换、维修、填埋废弃井、恢复路面、围蔽警示、盖上、挂网、加垫、抬高、填土、水泥或柏油加固等处置工作。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结算总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80万元,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六、投标人资格: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八、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2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新村E座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9 时 30 分。(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新村E座二楼会议室。
十一、 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 9 时 30 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新村E座二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82号
采购人联系人:李工
电话:137*****70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华南师范大学教师新村E座二楼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77*****411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人:广东高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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