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快速接头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快速接头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快速接头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快速接头竞争性谈判采购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快速接头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采购条件,现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快速接头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有兴趣的潜在单位参与报价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快速接头竞争性谈判采购

2.2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2.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交货。

2.4交货地点: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场地(重庆市)。

2.5 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所有单位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该最高限价的范围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款、包装费、上车费、运费、卸货费、运输保险费、材料到厂后卸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2.6付款方式:前30%为银行承兑汇票,后70%为现金电汇。合同签订后,买方支付总货款的30%作定金,卖方同时出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部件)运到买方现场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支付总货款的30%;设备(部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72小时连续试运行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35%;总货款的5%作为质保金,考核12个月后支付。

3. 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参与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采购设备(部件)的生产、销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期限内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谈判规则

4.1报价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报价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和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要求体现单价、数量及总价,含分项报价明细。

4.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应包含设备(部件)款、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4.4报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营业执照、业绩表、法人委托书。

5.竞争性谈判办法

参与单位应仔细阅读设备参数,进行详细设计和选型,在满足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报价,含税价格最低者作为第一候选单位。

6.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1 11 29 日至 2021 12 5 日,每日9:0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报名,递交报价文件(节假日除外)。

7. 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 12 6 日上午 10 00 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办公楼一楼103室)。

7.2 竞争性谈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日内(节假日除外)。

7.3 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本部。

7.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picfibe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 系 人:李老师(采购) 189*****826

胡老师(技术) 136*****595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招标人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0.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人应以投标公司的名义提交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0.3投标人可以采用电汇、银行保函、现金支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以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留拒收的权利,若因此影响其投标有效性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银行转账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将银行转账凭证一并放入投标文件中,备注写明年产15万吨ECT玻璃纤维智能制造生产线项目快速接头竞争性谈判采购保证金

10.4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书当日,按上述第10.2条和第10.3条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未缴纳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0.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与其他投标人恶意磋商,串通投标价格的;

(2)招标人确有正当理由须延长投标有效期以完成相应工作,而投标人不同意的;

(3)在提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并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的;

(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5)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七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0.7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

(1)公司名称: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账号:******** 6000 5001 2972

(3)开户行:建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10.8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并提供缴纳凭证。


技术文件及要求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备注

1

快速接头

4700套

型号:30PH+30SM;材质:全SUS304不锈钢;

品牌:日东(NITTO KOHKI)及以上品牌,若提供日东(NITTO KOHKI)品牌要求是日东工器NITTO KOHKI公司在日本本土制造的产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快速接头 智能制造 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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