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3】315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省攀钢自备电厂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项目编号:0674-1440PCFXS019-S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规模:本期建设1×300MW亚临界、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抽汽凝汽式、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CFB)的燃煤发电机组。
3.2建设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经堂村
3.3招标范围:1×300MW CFB火电机组第三批辅机设备中的电缆头及开关柜测温系统,包括温度采集器、数据采集器、现场总线主控单元和数据处理上位机及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3.4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月以内,最迟2014年6月30日前货到现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
4.2投标人应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若有)及生产制造本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若有)等复印件。
4.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4条。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 2日至2014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文本到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710室)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方式):
⑴购买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说明: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并在委托书中提供姓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内容,其他人不得代买);
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经招标机构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行缴纳标书费(只受理现金存款、银行进账单、电汇、网上银行四种方式)。缴纳时,须在凭证的备注栏详细注明招标文件编号、缴费用途(如:**标书费),然后到上述地址办理标书费交款确认登记手续,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其中,通过现金存款或银行进账单缴纳的,应提交交款凭证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开具发票;通过电汇或网上银行方式缴纳的,应提供交款凭证复印件(可传真),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资金到帐后,负责开具发票。
帐户名称: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国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人民币帐号:
********4252
5.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04月23日9:30整,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710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沙湾路266号攀钢金贸大厦710室
邮 编:610031
联 系 人:谯丹琳
电 话:(028)
********传 真:(028)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