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绩效评价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招标公告

水务局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绩效评价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招标公告

增城市水务局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采购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增城市水务局的委托,对增城市水务局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AG100071-C1406,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04月03日至2014年04月10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AG100071-C1406。 采购项目名称:增城市水务局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42.00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按照《 2013年度广州市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第三方绩点工作方案 》 要求,污水治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实行“整体委托、统一实施与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相结合” 的管理模式。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按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对201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计划涉及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201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计划涉及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跟踪。

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根据委托方的工作要求 ,负责制定考核工作计划、考核的组织安排工作;同时委托具备实验室认证资质的水质监测单位负责水质检测方面工作;考核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考核成果的录入工作等。具体工作要求参见《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


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

(五)投标人过去三年与采购人无合同纠纷;

(六)本项目不接受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业主、管理单位的投标;也不接受2011-2013年在增城市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含委托和中标养护单位)的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4月03日起至2014年04月2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13楼13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 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剑峰 采购人联系人: 胡永辉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四号20楼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市荔城街园圃路4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1300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市西城支行
帐号: ****************0692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招 标 文 件采购项目编号:AG100071-C1406 采购人:增城市水务局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4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各(潜在)投标人: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增城市水务局的委托,对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二、采购项目名称: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三、采购预算:42万元。四、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4年4月3日9时00分起至2014年4月22日17时0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广仁路1号130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用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复印件;5.投标人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6.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版本见招标文件或穗财采[2012]275号文)。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23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报价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4月23日9时30分八、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先生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1307室 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园圃路4号邮编:510030邮编:511300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市西城支行帐号:****************0692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14年4月2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投标人资格(一)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四)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专业要求具有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资格或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五)投标人过去三年与采购人无合同纠纷;(六)本项目不接受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业主、管理单位的投标;也不接受2011-2013年在增城市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含委托和中标养护单位)的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公司或法人)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中须对此条款进行承诺。一旦查实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详见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详见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增城市水务局。2.2 “监管部门”是指:增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3. 合格的服务3.1 “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须承担的技术咨询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2.1中标人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参加下表: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服务100以下100-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100000100000以上服务招标中标服务费费率1.5%0.8%0.45%0.25%0.1%0.05%0.01%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3000-1000)万元×0.25%=5万元合计收费=1.5+3.2+2.25+5=11.95(万元)注:中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4.2.2 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4.2.3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4.2.4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4.2.5 中标人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抵扣中标服务费, 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11.4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资料,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5.2.1服务主要内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15.2.2对照招标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内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汇款和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200元。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市西城支行户名: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069216.3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通知时间凭投标人开具收到本项目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通知时间凭中标人开具收到本项目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4年4月23日9时30分,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封面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授权委托证明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五、开标、评标定标21. 开标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 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服务评议、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前两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六、质疑28.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合同的订立29.1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 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八、适用法律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评标方法(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服务评价指标的单项得分进行排序。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服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并按排序先后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比重如下:(三)评分项目商务评分服务评分价格评分权重25%55%20%3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8)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有重大偏离的;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二)比较与评价1.商务评价;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商务条件进行审核和评价,填写《商务评分表》,商务评分满分25分,考虑下列因素:评审项目及分值评审细则投标人实力、信誉(15分)2009年至今承担过的市政给排水设计或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咨询项目,获国家奖项的每项得 2分;获省部级或市级(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为准计分)。最高不超过8分。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无得0分。注册资金1200万人民币以上(不含1200万元),得5分;注册资金600万人民币以上(不含600万元) ~1200万元人民币(含1200万元),得2分;注册资金600万人民币(含600万元)以下的,得0分。同类业绩(5分)(投标文件需提供有效业绩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2009年至今承担过的具有污水治理工作业绩的,有则每项1分,最高5分;人员配置(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的,得3分。共3分。项目组成员:综合比较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合理:2分,较合理:1分;共2分。注: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分。2.服务评价;由评委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服务响应方案进行审核和分析,填写《服务评分表》。服务评分满分55分,考虑下列因素:评审项目及分值评审细则对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的了解程度(10分)熟悉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得10分。基本了解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得3-6分。不了解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得0分。项目技术方案(45分)(两个项目的技术方案得分各占50%,即:项目技术方案总得分=项目1技术方案得分×50% 项目2技术方案得分×50%)(1)对实施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析透彻、准确的,得18-20分;理解较为准确的,得8-12分;理解不到位或未理解透彻的,得0分;最高20分。(2)针对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所提出的方案切实可行,合理的,得22-25分;方案可行性和合理度一般的,得12-16分;方案不合理、没有可行性的,得0分;最高25分。注: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服务评分。3.价格评估;1)价格核准:评委对有效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参见23.2条。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2.1)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2.2)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为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2.3)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2.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5)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2)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评标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204.综合比较与评价。1)综合评分=商务评分+服务评分+价格评分;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的,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相同的,按服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服务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委会抽签决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甲方(采购人):增城市水务局乙方(中标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2.项目范围:增城市11个镇街。3.项目完成期限: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维护考核和绩效评价总结分析会的会务组织工作。4.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含税) (按中标价)。该费用采用包干总价,总费用包括绩效评价的组织工作、相关咨询专家劳务费、差旅费(含工作餐、交通费)、报告编制费、后期报告成果制作费以及其他费用(含采购人合同印花税)等。二、双方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一)甲方1.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项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相关的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3.甲方负责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报告进行审核、验收;4.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5.按本合同书的规定支付服务费用。(二)乙方 1.派出符合《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工作小组制定完整、合理的工作计划书,并组织具体实施。指派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2. 维护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内容按照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和中标结果,与甲方一起制定工作方案,依据工作方案完成维护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内容。3. 成果验收及提交成果的要求每次考核和评价结果,均需通过甲方的审查和认可。4.履行保密义务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项目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对甲方提供的仅限于内部使用的文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期限一年。三、成果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一)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1. 提交两次考核结果和两次绩效评价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一季度考核结果和三季度考核结果。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半年度和年度两部分。2. 2014年12月底前完维护考核和成绩效评价总结分析会的会务组织工作。3.按照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需求和中标文件的响应。4. 制作成果报告30套/次。(二)绩效评价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评价结果报告通过甲方的审查和认可。四、付款方式合同货款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1. 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下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定金,乙方收款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两个时间点的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和具体组织安排事项;2. 乙方按第一时间点完成维护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内容,通过验收提交甲方审查和认可的成果且收到乙方提出的支付申请资料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 乙方按第二时间点完维护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内容,通过验收提交甲方审查和认可的成果且收到乙方提出的支付申请资料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4. 完成维护考核和绩效评价总结分析会的会务组织工作后且收到乙方提出的支付申请资料之日起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5.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按合同第八条解决;6. 如本项目当年纳入审计,最终结算以审计的审查意见为准。7.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收款单位:银行账号: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给甲方。注: 本合同中甲方于付款期限内向政府采购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时间,但具体付款时间以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实际支付时间为准。五、廉政工作(另立廉政工作协议)六、违约责任(一)甲方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款的,除应及时付足服务款外,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研究成果的,视为迟延交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所付款项。2.乙方交付研究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视为迟延交付,违约责任参照本款第1条。3.因乙方的研究成果未通过验收或迟延交付造成甲方实际损失或影响声誉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额及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七、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八、争议及解决办法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1.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本合同一式 玖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肆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盖章)乙 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二〇一四 年 月 日签约日期:二〇一四 年 月 日 廉政责任书 项目名称: 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项目地址: 共涉及增城市11个镇街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增城市水务局 中标单位(以下称乙方):为加强本项目中的廉政建设,保证项目的高效优质完成,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责任书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在服务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加分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尚办公用品等。(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负责本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服务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建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乙方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经政府招标市场的处罚。(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责任书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限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服务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合同款支付完结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编写页码,本部分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提交。序号内容是否提交页码范围备注一商务文件目录表 1商务评审索引表 2★投标函(格式1)   3★投标一览表(格式2)   4★报价明细表(格式3)   5★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格式4)   6★资格声明函(格式5)   7★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年检合格)   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0投标人简介(格式自定) 11★同意采购文件条款说明(格式6)   12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格式7) 1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8) 14合同条款响应表(格式9) 15投标保证金缴纳声明函(格式10)   16政策适用性说明(格式11)   1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12) 18缴交招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13) 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服务方案文件目录表 1服务评审索引表 2投标服务方案(格式14) 3★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格式15) 4★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格式16)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其他文件 1★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17)注:(1)带“★”文件为必须提供的文件;(2)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提供上述资料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格式1.投标函致: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根据你方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要求,现正式授权 (被授权人职务及名称) 以投标人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名义全权代表我方参加投标上述项目。现依照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内装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各1份),副本 份。我方在此声明并同意:1.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投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2.我方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供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项目名称),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3.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自本项目公告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5.我方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的规定,并同意放弃对这规定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6.我方同意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投标的其它资料。7.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或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8.我方完全理解,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9.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发送: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格式2.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总价服务期备注注: 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需求”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本表内的投标总价为最终报价,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修改的其他说明,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总报价包括了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中标单位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本投标价为固定不变价;4.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格式3.报价明细表(含税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注:1.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日格式4.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致: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注册于(省、市、县)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投标(项目编号为:)及其合同执行过程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 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格式5. 资格声明函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我方愿响应你方 年 月 日发布的 项目(项目编号:)投标邀请,参与投标,提供采购人需求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所附资格文件且声明和保证如下:1.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我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合格和我方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及服务与投标承诺一致。2.我方在参加本次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司或法人)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涉嫌违法违纪被纪检、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3.我方过去三年与采购人无合同纠纷。4.我方不是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业主、管理单位,不是2011-2013年在增城市从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含委托和中标养护单位)。5.我方如中标,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将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有违反上述声明之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提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理。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日格式6.同意招标文件条款说明致: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响应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招标编号:】,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日 格式7.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总价(单位/万元)签约及完成时间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注:请附上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评审细则另有要求的,按评审细则提供。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日格式8.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个人荣誉……注:可自行增加上表行数。投标人如有的,应附上有关个人学历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招标文件如有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9. 合同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投标文件内容简要内容是否响应差异说明1 ……注: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所列内容逐条对应填写,完全满足的在“是否响应”栏中填“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说明”栏中列出差异的具体内容。2.除“差异说明”栏所列的内容以外,其余按《合同书》格式中的条款执行。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10.投标保证金缴纳声明函 致: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我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 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划入你方账户。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现金缴纳回单。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收 款 人收款人名称 收款人地址 开户银行(含汇入地点) 联系人 帐号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注: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函,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格式11 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投标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序号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制造商(开发商)制造商企业类型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是属于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清单目录中的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栏中填写属于“第 期清单”的产品(产品被列入多期清单的,以最新一期为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下述文件(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1)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___期)”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节能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 .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 rc.g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上发布;(2)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发布;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4、不提供本表或本表为空表的,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不填写或不提交本函视为不适用相关政策。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说明: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证明为中/小/微型企业:A、报价人必须明确企业所属类型,请在下列选项"□"中标注"√"□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B、报价人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报价人公章。C、提供制造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以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能体现从业人员数量的证明文件为准、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税务部门审核的财务报告为准)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格式13. 缴交招标服务费承诺书致: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货物及服务招标中获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前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执行)。我方如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公司开出的相关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买方根据中标合同约定支付给我方的合同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立银行及买方(应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服务评审索引表序号评审内容(注:此部分可直接引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审细则相应内容)投标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应页码1 2 … 格式14.投标服务方案(格式自定)格式15.与采购人需求差异表[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逐条对照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的内容要求填写,有差异的,不论是技术或商务上,均须在此表中列明两者的差异内容,以便查对和评审。投标人没有列出的内容或提交空表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原条目简要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一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式16.实质性条款响应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带“★”号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响应页码1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文件格式带“★”内容 3…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 “★”号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2、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并简述偏离内容。3、本表提供空表的视为完全响应。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格格格式17. 公平竞争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时间: 年月日 第六部分用户需求书项目一:2013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评价项目一、项目概况为推进落实广州市财政专项资金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以引入第三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切入点,独立、客观评价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逐步建立健全广州市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管理体系,增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效性和公信力,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 2012 年度广州市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第三方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穗财农〔2012〕24号)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将从2012 年开始,组织开展引入第三方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试点工作。2011 年度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污水治理资金)列入第一批试点范围。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穗财农〔2012〕217号)的精神和工作要求,从2013年开始,依照广州市水务局的部署和安排,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开展201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过引入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客观公正地核查污水治理资金预期绩效目标完成程度,对各镇(街)、各村工作进行评分、排名并上报增城市水务局,抄送广州市污水治理工程管理办公室,并通报各镇(街)年度农村污水治理补助计划执行情况。以利于考评增城市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为该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是委托一家中标人(第三方评价机构)在本年度(2014年)对上年度(2013年)以来增城市使用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及本年度(2014年)绩效管理的跟踪。本项目经费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含税)200,000元,该费用采用包干总价,总费用包括绩效评价的组织工作、相关咨询专家劳务费、差旅费(含工作餐、交通费)、会议费、报告编制费、后期报告成果制作费以及其他费用(含采购人合同印花税)等。二、项目职责和原则按照《 2013年度广州市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实施第三方绩点工作方案 》 要求,污水治理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实行“整体委托、统一实施与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相结合” 的管理模式。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具体实施,各有关单位按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对2012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计划涉及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2013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计划涉及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跟踪。其中,第三方评价机构要按照科学、合理和可操作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现场评价方案,并根据项目属性、区域分布、资金额大小、书面评价结果优劣等因素,按照要求选取 不少于11个项目(原则上每个镇(街)不得少于1个村、街道)进行现场评价,明确现场评价工作任务,制定现场评价工作方案,加强现场勘验力度,严格对被评价单位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评价,促进被评价单位,确保自评材料全面真实,按时按质报送自评材料。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本方案的规定和服务合同的约定,按项目性质和不同区域,建立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评价工作小组,抽取不少于11个有代表性的项目(原则上每个镇(街)不得少于1个村、街道)进行现场评价;撰写独立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遵守评价纪律和保密要求,并对其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的客观、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增城市水务局和增城市财局的监督管理。三、绩效评价项目范围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增城市2013及201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共涉及派潭镇、小楼镇、石滩镇、新塘镇、荔城街、朱村街等7镇4街。四、绩效评价项目要求(一)绩效评价项目的频率该绩效评价为半年一次,即为:半年和年度。(二)绩效评价项目的工作内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半年度和年度两部分,半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仅需根据各区、县级市提交的自评材料进行半年度评价,年度绩效评价主要分为第三方书面评价、第三方现场评价、提交年度绩效评价报告和组织年度绩效评价总结分析会等四个环节。书面评价标准见表1.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项目年度绩效评价书面评价表。现场评价采取召开现场座谈会、答辩会,以及核查与项目实施和评价有关的材料,实地考察和勘验项目建设情况等方式进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财政部门要予以全力配合。1.第三方撰写、提交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机构根据各区、县级市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书面评价意见和现场评价结论等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被评价对象的概述、评价指标分析、评价结论和存在问题分析及具体改进措施与建议等。评价报告经甲方审核后,及时提交报告。2.组织绩效评价总结分析会第三方评价机构负责组织效评价总结分析会的会务工作,针对2013年度农村污水治理补助计划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分析总结。通报2014年度绩效目标的实施情况。3.信息披露第三方评价机构结果,按照委托协议的要求,经过市水务局批准后,逐步探索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报告中适度披露评价结果,或适时向社会公布。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数据和结果。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依法追究责任。五、质量保证1、投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成果数据真实合理,严格杜绝续保、错报、漏报、瞒报等虚假现象,并按时按质报送。2、为提供工作效率,本次评价所有资料除报送纸质版外,同时传送电子版,两种途径报送的信息需确保一致。六、监督管理1、第三方评价机构应服从采购人、市水务局和市财政局的管理,执行采购人、市水务局和市财政局的指令。2、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的评价成果须通过采购人的初步审核。七、绩效评价结果的验收时间2014年10月1日前提交绩效评价结果,11月1日前完成验收,12月底前完成效评价总结分析会的会务组织工作八、付款方式 1. 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下同)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定金,乙方收款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两个时间点的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和具体组织安排事项;2. 乙方按第一时间点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内容,通过验收提交甲方审查和认可的成果且收到乙方提出的支付申请资料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 乙方按第二时间点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内容,通过验收提交甲方审查和认可的成果且收到乙方提出的支付申请资料之日起 1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表1.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项目年度绩效评价书面评价表评价内容评分标准自评得分考核 评分备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一、项目前期准备( 15 分)项目组织情况(7 分)建设单位组织结构健全(3 分)健全:3 分;不健全:1 分;没有:0 分   项目绩效目标设定(4 分)目标明确且可操作:4 分;有设定目标但操作性差:2分,无目标设定:0分   前期工作(8 分)项目实施依据,立项、预算批复、用地落实前期准备工作(4 分)严格按建设程序:有立项及概预算批复:2分,无立项及概预算批复0分;用地落实:2分;用地不落实:0分;    项目招投标、初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等前期准备工作(2分)严格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关参建单位:2分;未按规定招标或肢解项目的:0分    开工手续是否完备(2分)开工手续完备:2分;开工手续不完备:0分 二、项目资金管理(25分)累计资金计划使用情况(5分)自项目开始实施至2011年12月31日止,总体计划(包含2011年前所有计划资金)累计支出实现率(5分)支出实现率90 % : 5 分;80 %-89 % : 4分;70 %-79 % : 3 分;60 %-69 % : 2分;60 % 以下:O 分   年度资金计划使用情况(10分)2012年度支出实现率(10分)支出实现率90%(半年50%)以上: 10 分;80 %-89 %(半年40 %-49 %): 8 分;70 %-79 %(半年30 %-39 %): 6分;60 %-69 %(半年20 %-29 %): 4分;50 %-59 %(半年10 %-19 %): 2 分;50 % (半年10%)以下:O 分   资金管理水平( 10 分)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支出是否合规、及时、相符(5 分)有效、合规、及时、相符:5 分;较有效、较合规、较及时、较相符: 3 分;无效、不合规、不及时、不相符:0分   项目建设费用控制情况:决策是否正确,造价是否合理,是否便于维护管养(5 分)决策正确,造价合理,便于维护管养:5 分;决策较正确,造价较合理,较容易维护管养:4 分;决策基本正确,造价基本合理,基本易于维护管养:3 分;决策不当,造价偏高,维护管养成本高:0分   三、项目组织实施( 25分)计划、进度完成情况(5 分)是否有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建设进度(5 分)有总体计划、年度计划,且建设进度按计划或提前完成:5分;有总体计划、年度计划,但常调整,且建设进度不能按完成: 3 分;计划混乱,建设进度不理想: 0~1 分   项目实施管理(5分)项目监督管理制度是否完备、规范(5分)监督措施完备、规范:5分;不够完备、规范: 2 分;不充分:0 分   项目竣工验收等(5分) 是否组织验收与移交管养(5分)完成验收及移交管养:5分;完成分部工程验收:3分;正申请验收:1分;没有完成项目的:0分   自评工作( 10 分)对自评工作重视程度(5 分)高度重视:5 分;一般重视:3 分;不重视:0 分   自评报告完整性及质量( 5 分)自评报告撰写详尽:5 分;较好:4分;一般:3分;差:0分   四、项目产出情况( 15 分)产出情况(10分)项目完成程度(7分)(新建项目按100%权重计分,续建项目按50%权重计分。)1、按年度建设计划进度,如实完成项目设计工程量的:完成目标90 % 以上:4分;完成80 %以上 : 3 分;完成60% : 1 分;完成60 %以下:O分2、不需调整建设计划, 3分;需调整建设计划,并按程序上报,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的: 2分;需调整建设计划,但未按程序上报,且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0分   项目产出数量和质量(3分)(新建项目按100%权重计分,续建项目按50%权重计分。)完成预期产出数量且质量好的:3分,其他酌情给分   成本费用和 时效(5分)项目费用控制(5分)(新建项目按100%权重计分,续建项目按50%权重计分。) 费用控制在概算范围:8分;有变更,造价增加不超概算10%:6分;变更造价超概算30%以下:0~3分;30%以上(不含30%):0分   五、项目实施效益(20分)环境效益(12 分)污水收集的效果(6分) 1.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3分;覆盖率达到70%(含70%)以上:2分;覆盖率达到69%以下: 0分。2.污水处理项目实现独立收集:3分,排水暗渠化:2分   改善生态环境(6 分)1. 治理效果明显:6分;治理效果一般:3分;治理效果差: 0分    社会效益 (5分)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2 分)促进作用明显:2 分;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工程实施后公众满意度(3 分)满意:3分;较满意:2 分;一般:1 分;不满意:O 分   经济效益(1 分)间接经济效益(1分)产生间接经济效益:1 分;没有:0 分   可持续性(2分)后续管养情况(2分)建立维管制度,健全管养机构、人员:2分;没有:0 分   注释:(1)支出实现率为市、区(县级市)、镇(街道)三级资金总支出实现情况;(2)表中指标均为暂定,最终以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文件制定调整。 项目二: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工作监督考核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述为规范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根据《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增城市水务局负责组织2014年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工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工作的基本目的主要是:(1)确保政府的相关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落实;(2)确保政府维护管理经费的有效使用;(3)保障已建污水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4)检查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排放标准;(5)为下一年度政府的养护经费和维修经费的划拨提供依据。同时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督促各镇、街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整改。本年度抽查考核设施点44个。项目完成期:2014年12月之前。项目范围:增城市行政辖区内的11个镇街(县级市)。项目预算:人民币22万元,该费用采用包干总价,总费用包括监督考核的组织工作、取样和水质检测费用、相关咨询专家劳务费、差旅费、餐饮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后期报告成果制作费以及其他费用(含招标人合同印花税)等。二、采购内容根据委托方的工作要求,负责制定考核工作计划、考核的组织安排工作;同时委托具备实验室认证资质的水质监测单位负责水质检测方面工作;考核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考核成果的录入工作等。具体工作要求参见《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三、具体要求(一)监督考核工作严格遵照《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并结合委托方的工作要求执行。(二)监督考核工作内容1.增城市各镇、街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的考核将在制度建设、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其是否符合《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2.现场管理和水质部分的考核将随机抽查若干设施点,具体检查内容按照《广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评价。(1)考核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污水收集管道、沟渠、沉砂井、格栅井、集水井、厌氧池、人工湿地、生态塘(沟渠)等的日常维护情况。(2)考核各处理站内的泵、鼓风机等机电设备的维护情况。(3)考核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情况。(4)考核处理站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等的维护情况。(5)考核设施的完整性及安全生产情况。3.根据以上两项评价结果及专家对各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综合整理出评估意见及咨询意见。(三)监督考核工作的时间点安排1. 第一时间点2013年4~5月:考核设施点22个;2. 第二时间点2013年9~10月:考核设施点22个。(四)本项目所需投入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水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五)本项目对水质检测单位资格要求水质检测单位应具有水质检测CMA认证资质,且认证项目涵盖现有设施运营主要参数,包括PH、悬浮物(SS)、总磷(TP)、总氮(TN)、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CODcr)、生物需氧量(BOD5)等指标。(六)提交成果及成果验收的要求1. 提交的成果要求1.1提交两次考核的报告:第一时间点提交:《2014年度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报告(第一季度考核)》,并负责完成委托方考核成果的录入工作;第二时间点提交:《2014年度增城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报告(第三季度考核)》,除完成第二时间点工作内容外,另将两个时间点工作内容归纳汇总,提交全年考核报告,并负责完成委托方考核成果的录入工作;1.2提交各镇两次现场考核的照片(电子版)和水质检测报告原件。1.3两次考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概况,监督考核目的、工作内容、工作安排,设施水质检测要求,各镇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和现场检查情况(附现场照片、水质检测报告),设施运行维护监督考核评价情况汇总等。1.4制作成果报告30套/次,彩色印刷。2. 成果验收的要求2.1每次考核结束,提交的报告均需通过委托方的审查和认可;2.2每次考核结束,均负责完成委托方考核成果的录入工作。四、付款要求合同货款按下列步骤分期支付:1. 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委托方按《广州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实施办法》(下同)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定金,中标单位收款后15天内向委托方提交两个时间点的监督考核工作计划和具体组织安排事项;2. 中标单位完成第一时间点监督考核工作内容,通过验收提交委托方审查和认可的成果并完成成果录入后,委托方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3. 中标单位完成第二时间点监督考核工作内容,并将两个时间点考核内容归纳汇总,提交全年考核成果后,委托方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4. 中标单位提交的全年考核成果通过委托方审查和认可,中标单位完成成果录入后,委托方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5.如本项目当年纳入审计,最终结算以审计的审查意见为准。中标单位应提供正式发票给委托方。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注: 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买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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