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招标公告

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C3-004898-KLZB

项目名称: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计量检定/校准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计量检定/校准服务1项:1.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成交供应商需在 24工作时内安排人员上门办理提取计量器具检定服务,上门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实验室。按照计量器具说明书以及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要求进行校准。计量检测完成后,按照完成时间将计量器具及检测证书/报告送达采购人。2.主要的计量检定设备清单附后。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如在服务期内采购人需要检定的,参照列表中的同类设备进行报价(列表中无同类型设备的,由供应商根据实际送检设备进行报价),并按第1条的时间要求进行取送服务。3.需检定/校准的设备超出成交供应商的计量检定/校准范围,允许成交人分包至有能力的计量机构,并按第1条的时间要求进行取送服务,设备的邮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处理。4.现场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设备,成交供应商应该负责调校,如无法调校的,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单位整改完成后,负责二次校验。二次校验的时间安排由采购单位确定,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响应,并不收取采购方除设备检定单价和交通费外其他额外费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最高限价: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对应分标的附件中“单价最高限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磋商供应商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原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的计量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即“CMA”证书的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机研究院内)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
网上获取: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4@qq.com,电子邮件内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及供应商的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收件地址、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
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釆购代理机构以下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账 号:****************105
开户行行号:********1101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售价(元):2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 注: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楼评标会议室(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广西农业机械研究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分标5000元。
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并到达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1)电汇、转账缴纳方式:
①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账形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本项目(各分标)对应的专用保证金账号,所交纳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仅限当次项目(分标)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对公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市双拥路支行
银行账号:************************9
②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磋商报价币种相同。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③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竞争性磋商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交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后未参加磋商活动或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错误而导致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2)财务部联系电话:****-*******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为配合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项目及备案,未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的供应商请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进行商家入驻,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务必提供准确的唯一电子邮箱,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更正公告将统一发至该电子邮箱。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 址:南宁市科兴路5号

项目联系人:黄壮龙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项目联系人:黎旭华

项目联系方式:****-*******








标签: 校准服务 计量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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