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学校—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特教学校—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海盐县特教学校项目—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编号:2014-100
1、海盐县特教学校项目—室外绿化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12】14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择优确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类别:单独绿化工程三类;
(2)建设规模:海盐县特教学校项目—室外绿化工程包括苗木种植及养护、平整场地等;
(3)招标范围:海盐县特教学校项目—室外绿化工程包括苗木种植及养护、平整场地等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二年养护期;
(4)资金来源:财政补助;
(5)建设地点:海盐县特教学校校内;
(6)工期:30日历天(含)以内竣工,工期按发包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7)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苗木完整成活率达到100%。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
3.2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三级(含)以上资格,且已办妥进嘉备案手续。
3.3投标人和拟派项目主管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4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4.1招标代理机构于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8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昭君弄1 号恒隆广场A幢4楼)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同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300元的图纸资料押金,该押金在退还完整图纸资料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4.2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在以上同一时间在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昭君弄1 号恒隆广场A幢4楼)报名,并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应持本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园林项目主管资格证书、经办人身份证、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见附表)【上述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带齐,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
4.3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教育局南二楼会议室(海盐县绮园路6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详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180号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联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镇昭君弄1 号恒隆广场A幢4楼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传真:****-********
联系 人:潘澄 联系电话:****-********
日期:2014年3月25日
编制人(签字):韩美芬 项目负责人(签字):韩美芬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 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 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情况 |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
1 | 投标单位 | |||
2 | 拟派项目主管 |
【注:不良行为系指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具体按海盐县建设局、监督局、人民检察院、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的规定确定,上述文件可在“海盐县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查询详阅。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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