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需求公示

成武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需求公示

成武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成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求,山东东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成武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编号:SDGP****************68)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总预算:2579.3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详见附件2,数量1批。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和公众满意度。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要求确定。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29日起,至2021年12月0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2月0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兰先生

联系地址:成武县永顺路与会文路交叉路口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松

联系地址:菏泽市牡丹区长江西路龙泽花园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157*****009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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