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一网四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市
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一网四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北京市
项目概况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一网四库”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 15A13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YM21FW110
项目名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一网四库”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一网四库”建设项目所需全部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 15A13 室
方式:现场办理,仅限现金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 15A13室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三)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司法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联系方式:韩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室
联系方式:于淼、刘凯南、王文革、秦铁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淼、刘凯南、王文革、秦铁仓
电 话: ***-********-****/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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