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务段2022年探伤仪器日常维修与质量检验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南宁工务段2022年探伤仪器日常维修与质量检验业务外包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工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依据《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办法》、《南宁工务段业务外包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工务段2022年探伤仪器日常维修与质量检验业务外包
2.项目内容:探伤仪器维修、质量检验。
3.项目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4.外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日常维修包含更换的元器件(电阻、电容、晶体管等小额器件),不含更换主要配件。
5.外包企业资信要求:
符合承揽外包项目的经营范围。
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出具CMA检测或检验报告资质。
承揽方需出具企业信誉信息,如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企业不可参与。
承揽方须有路内维修保养业绩,至少提供一份相关业绩材料。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公示期3个工作日。若报价人不足2家,则转为单一来源并重发采购公告,原报价人有效。询价函见附件一。
四、技术标准、主要材料和质量要求
1.探伤仪检验、维修后技术标准需符合《钢轨超声波探伤仪》(JJG(铁道)130—2015)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JB-T 10061-1999 )、《钢轨超声波探伤仪》(TB/T 2340-2012)、《工务作业第21部分:钢轨焊缝超声波探伤作业》(TB/T2658.21-2007)要求。
2.主要材料:维修使用配件须是合格配件。
3.质量要求:维修后仪器参数符合技术标准,工况良好,电气设备电路无漏电,能正常使用,图形显示清晰,各项设置正常,按键有效。所使用的零配件须是合格配件。
维修设备质保期为1年(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签订合同后承揽方需向我方缴纳全年预估费用5%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我方扣除考核金额(如有)原路退回。在维修质保期内,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除用户操作不当或其他人为伤损外,在使用方发出通知后,维修方48小时内到达使用方所在地或通过邮寄提供维修服务,并保证在接到使用方通知后3~5天内完成维修,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维修方应保证联系方式24小时畅通,并用最快的方式解决问题。如使用不合格配件,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验收质量要求
1.按照TB/T2340一2012《钢轨超声波探伤仪》、TB/T2658.21-2007《工务作业第21部分:钢轨焊缝超声波探伤作业》、JB/T10061-1999《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测试验收。设备维修交付时应提供详细维修清单,经委修单位按质量标准验收后,无异议为合格。
2.承修方承诺优于上述要求的,按其承诺执行。
3.探伤仪检验费按实际检验数量结算,并需出具相应的CMA检测或检验报告。
4.维修费用主要负责探伤仪器包维修费和维修更换的元器件(电阻、电容、晶体管等小额器件)不含更换主要配件费用。更换主要配件时,费用另行计算,其主要配件以实际发生据实结算,凡涉及到更换零配件需另行计费的,须经委修单位主管人员认可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委修单位不予以结算该部分零配件费用。
六、验收结算要求
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承修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并进行赔偿。
七、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3日12:00
联系人:傅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0*****811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地洞口路37号
本公告(以及其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南宁工务段
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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