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文化公园“六馆一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永泰县文化公园“六馆一中心”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4-ZB25
开标时间:2014-04-3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FJJL2014-ZB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县文化公园“六馆一中心”已由永泰县发改局(樟发改审批[201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永泰县城峰镇小汤山 ;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47183.58平方米,其中:(1)博物馆、科技馆面积为11696平方米;(2)文化馆面积为7456.88平方米,人防地下室面积为1600平方米(位于文化馆下部);(3)图书馆、规划馆、旅游体验馆面积12111.7平方米;(4)演艺中心上部面积为6120平方米;地下室一层面积为1304平方米(位于演艺中心下部);(5)地下车库一层面积6895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经审计后的工程招标控制价:¥13387.2728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三〇五)规定,项目最高限价按审计后的招标控制价下浮10%(不可竞争部分不下调)即¥12170.373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六馆一中心”工程的土建、安装、人防工程、消防系统等(不含二次装饰室外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工期要求:演艺中心230个日历天,“六馆”(含广场及地下室)200个日历天;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3000元。
2.5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须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优良标准(即获得榕城杯),获得榕城杯将奖励中标人经审计后工程结算造价金额的1%;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北京东方华太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华筑建筑设计事务所 ;
2.6.3.代建单位: 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专业资质: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投标人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1-2013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均未被登记为三个及以上C级,或一个D级的;
3.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
“类似工程业绩”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跨度大于33米(不含33米)的网架或管桁架、预应力结构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仓库)及建筑幕墙工程单项大于15000平方米各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施工完成的。
投标人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1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4 月 4 日至2014年 4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电子光盘每份200元,图纸每份售价25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六馆一中心”工程(不含二次装饰、室外工程)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月 30日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路);
7.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
地 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15幢203室 邮编:3507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发达大厦七层 邮编:365000
电话:130*****168185*****757 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辜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永泰县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
帐 号:****************2875
用 途:“六馆一中心”工程(不含二次装饰、室外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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