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门头及形象墙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门头及形象墙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为保证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门头及形象墙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顺利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门头及形象墙改造工程项目。
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惠农联社燕子墩信用社、礼和信用社、庙台信用社、尾闸信用社、新村信用社、下营子信用社、静安信用社门头及形象墙改造工程项目。
第二标段:惠农联社大楼、春晖信用社、园艺信用社、东大街信用社、南大街信用社、清华园信用社门头及形象墙改造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址:
第一标段:惠农联社燕子墩信用社、礼和信用社、庙台信用社、尾闸信用社、新村信用社、下营子信用社、静安信用社
第二标段:惠安大街407号,惠农联社春晖信用社、园艺信用社、东大街信用社、南大街信用社、清华园信用社。
(三)项目要求: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详见招标清单。
(四)建设工期:签订合同后6天。
(五)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范晓文****-*******
二、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正常经营三年(含)以上,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四)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必须为原件复印);
(五)拟派项目经理简历,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
(六)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社保缴费明细原件及复印件;
(七)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违法、失信记录截图(投标截止10日内查询记录);
(八)提供2018年以来类似案例合同1份(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九)其他。
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报名企业须在2021年12月6日下午17:00前将企业资质资料送交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楼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及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审核人:叶玲
电话:****-*******
报名监督电话:****-*******
报名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惠安大街407号三楼办公室。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第一标段收取投标保证金2000元,第二标段收取投标保证金1900元。开标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全额退回,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缴费账户信息:
户名: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投标保证金
账号:***********************
开户行: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至少在开标前一天通过单位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不缴、迟缴、以现金方式或个人账户缴纳的,无投标资格。报名企业请在缴款凭证中注明公司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五、招标文件领取
投标人资质审核完成后,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办公室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及开标
具体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中标原则
在招标人预算内,且满足招标人所有服务需求的前提下,遵循最低价中标原则。
八、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按项目中标总价10%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后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议且未能解决,则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到争议最终解决且理赔完毕。如果中标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以赔偿其实际损失。
九、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付款。
十、其他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投标有关的所有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不分担任何费用。
(二)确定中标人后,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其签订合同。
(三)本次招标相关要求,以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最终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本公告由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制定、修改,最终解释权属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形象墙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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