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川政采招[2013]286号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及建设项目总集成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国?四川(成都)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印制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9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33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3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34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4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35第七章评标办法61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73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及建设项目总集成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川政采招[2013]286号二、招标项目: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及建设项目总集成服务政府采购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第一包: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第二包: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和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二期)建设项目总集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上发售,请供应商按照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标书下载等功能的通知》中的要求,及时下载通知后附的《数据库申报操作手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在网上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程序。招标文件自2014年4月4日至2014年4月28日17:00(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下载。(网址:http://www.spprec.com)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与投标公司名称、投标包编号必须一致)。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可在开标后凭网上打印的缴款单加盖公章到光大银行6号柜换取。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29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联系人:蒙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网址:www.spprec.com3最高限价第一包:370万元,第二包: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知第12条不适用本项目)5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8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9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收款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银行账号:网上报名下载标书后,供应商所投包件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账号缴纳交款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退款方式: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咨询电话:
***-********(财务)、
********(信息处)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11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5%。交款方式、收款单位同投标保证金。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银行账号:
****************2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退款方式: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往来票据到财务部办理。电话:
***-********12采购文件编制及咨询电话:
***-********13开评标工作咨询电话:
***-***********-********14质疑质疑受理单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加翼 联系电话: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邮编:61000015投诉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人:林炜联系电话:028-
********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 邮编:610016 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2)向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合格的投标产品4.1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4.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4.3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5.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6.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一包中,凡其中一项主要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6.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7)评标办法;(8)合同主要条款。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8.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制造商家授权书原件;(7)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12)商务应答表;(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不含《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16.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所有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递交投标文件时,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将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2.7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单独提交的两份“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2)单独提交的两份“开标一览表”均未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或提供复印件的(第七章评标办法中4.5(3)条规定的除外);23. 开标程序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开标和评审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中标通知书25.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4中标公告发出后,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到采购中心服务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 签订合同26.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科服务窗口审核,审核合同时,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7. 合同分包27.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8.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 履约保证金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至: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成都人民中路支行,账号:
****************2)。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30.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 验收31.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1.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31.3 中标人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中标人开具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据到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科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七、投标纪律要求32.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3. 申请支付33.1 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采购货物的自有资金部分,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中标人。33.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九、质疑和投诉34.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35.《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人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本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和资质要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6、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7、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年 月 日三、 制造商家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 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参加川政采招[]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公章) 日期: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授权的文件复印件。四、承诺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第包 序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总价 (万元)交货时间是否有进口产品备注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4、“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一致。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六、分项报价明细表第包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金额(万元)是否进口产品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一致。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七、商务应答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采购项目履约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应在表中载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栏中没有填写的,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十一、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二、验收清单编号货物名称及型号主要配置(部件)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所投货物的配置数量价格(元)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十四、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川政采 [20]号采购项目已履行完毕(合同编号:SCZC[20] 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经(使用单位名称)使用运行了天,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同意将该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拾 万 千 佰拾元)予以退还。收款单位:开 户 行:账号:采购单位: (盖章)采购单位验收人员签字:供应商: (盖章)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注:此表由供应商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供。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第一、二包: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第一包:1、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认证,其认证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第二包:1、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 9000认证,其认证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指定地点驻场服务承诺函。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一、二包: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或地税)。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联合投标的《联合投标协议》原件(联合投标提供)。第一包:1、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ISO9000认证复印件,其认证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必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第二包:1、投标人必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ISO 9000认证复印件。3、投标人必须提供用户指定地点驻场服务承诺函原件。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生产、销售产品和产品本身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提供相关许可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请列出产品所在文号、页码,并复印该页附在投标文件中。注: 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2、 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一包: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一、项目概述(1)采购项目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将结合本省环境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开展“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建设。在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十一五”期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计算能力,建立健全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推进环境信息资源及服务的共享利用,为省环境保护政务管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决策和政务公开提供全方位的基础环境支持。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一期项目(简称一期项目)建设对省环保厅业务数据资源进行了梳理,初步搭建了满足省厅计算和存储需求的虚拟化平台,以污染源档案建设为核心整合了污染源监管相关的部分业务数据,建立了环境信息资源目录,建设了总量减排业务系统,针对污染源数据开发了的查询分析应用,初步实现了环境信息资源及服务的共享利用,为省环境保护政务管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决策和政务公开提供全方位的基础环境支持。同时为进一步深化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项目(简称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基础上丰富和完善数据资源及应用,为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全面应用和深化应用做好准备。(2)项目建设用途:①充实标准体系,初步理清数据共享机制,制订数据共享管理办法。②扩展数据管理平台,通过集成二期项目新建的总量业务系统数据、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完善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接口建设,包括数据库、报表、查询、统计分析等,提升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对环境数据的统一规划、集成和管理能力。③升级数据支撑系统,一方面通过升级总量业务应用系统,初步实现总量核算、总量预测、预警,加强总量考核管理;一方面通过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的建设,提高核查人员现场核查能力,有力监督和推动企业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建设有利于环境管理人员共享信息资源和获取信息资源的渠道,通过整合生态、国际合作、总量相关的数据集实现资源共享内容的扩充。④扩展环境服务应用,加工处理丰富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监控、企业信息公开相关的数据分析产品,为全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售后服务要求:(1)项目中开发的应用软件,投标方需要提供3年免费升级维护服务,服务期自系统软件正式验收确认之日开始。(2)其他基础软硬件由原厂商提供投标承诺年限的免费质保服务。交货时间及地点,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完成项目初验,10月完成项目终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40%给中标单位。(2)集成部署完毕,且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5%给中标单位。(3)项目三个月试运行结束、通过终验后支付合同总价30%给中标单位。(4)最后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项目终验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质保金给中标单位。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二、项目背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将结合本省环境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开展“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建设。在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十一五”期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计算能力,建立健全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推进环境信息资源及服务的共享利用,为省环境保护政务管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决策和政务公开提供全方位的基础环境支持。《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十二五”规划》提出:数据资源中心是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建设的核心部分。“十二五”期间,将全省统筹建立省、市两级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通过构建完善的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全省统一的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实现全省环境数据的集中管理,为全省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一期项目(简称一期项目)建设对省环保厅业务数据资源进行了梳理,初步搭建了满足省厅计算和存储需求的虚拟化平台,以污染源档案建设为核心整合了污染源监管相关的部分业务数据,建立了环境信息资源目录,建设了总量减排业务系统,针对污染源数据开发了的查询分析应用,初步实现了环境信息资源及服务的共享利用,为省环境保护政务管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决策和政务公开提供全方位的基础环境支持。同时为进一步深化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项目(简称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基础上丰富和完善数据资源及应用,为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全面应用和深化应用做好准备。三、建设目标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针对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的业务工作需求,结合本省环境信息化发展的现状,在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十一五”期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加强对总量减排业务的计算和服务能力,集成已有、新建应用系统,构建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服务管理平台。第一、总体目标:1、建立随需应变的信息资源服务能力。资源共享:面向环保部门、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和公众建立信息资源有效访问和共享的技术体系,提高环境数据资源利用效率。 资源分析:面向环保部门、其他政府部门、社会和公众,提供快速、专业的环境数据分析产品,为发展、为管理、为社会、为公众创造价值。2、建立全面化、协同化、规范化、自动化的信息资源管理能力实现对软硬件、网络、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及服务的统一规范和管理。实现环境监管业务工作协同化、科学化、规范化。第二、二期项目建设目标为:1、充实标准体系,初步理清数据共享机制,制订数据共享管理办法;2、扩展数据管理平台,通过集成二期项目新建的总量业务系统数据、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完善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共享服务接口建设,包括数据库、报表、查询、统计分析等,提升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对环境数据的统一规划、集成和管理能力;3、升级数据支撑系统,一方面通过升级总量业务应用系统,初步实现总量核算、总量预测、预警,加强总量考核管理;一方面通过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的建设,提高核查人员现场核查能力,有力监督和推动企业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建设有利于环境管理人员共享信息资源和获取信息资源的渠道,通过整合生态、国际合作、总量相关的数据集实现资源共享内容的扩充;4、扩展环境服务应用,加工处理丰富的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监控、企业信息公开相关的数据分析产品,为全省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四、建设成效二期项目既要实现对结构化数据进行标准化全面化的集中管理,也能够对更为丰富的非结构化数据进行资源化的管理,同时利用丰富的数据资源加工出满足环境管理需求的数据产品;提供灵活的信息获取方式供环境管理部门和机构安全的获取到所需的资源。打造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多业务协同联动。第一,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二期项目建设数据集成与共享标准规范——总量减排标准,通过研究总量业务部门与信息中心在数据共享方面的职责和分工,理清数据共享工作流程和机制,总结数据共享成果,帮助四川省环保厅积累数据集成与共享的标准规范的建设经验,从而有力的促进其他业务部门与信息中心之间的数据共享建设工作的开展。第二,类百度的资源建设和使用当前很多业务处室有大量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数据资源中心通过资源目录系统提供类百度的资源建设和使用功能,极大地方便工作人员查阅资料,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过为工作人员提供自助式的资源梳理服务也完成了业务数据在数据资源中心中的动态更新和共享。第三,环境综合管理一张图二期项目在完成数据集成后,不仅为业务处室建成了业务应用功能,还为各级环境保护管理决策人员建设了基于GIS的数据共享门户,通过一张图可更直接的看到污染源、总量减排、机动车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为污染治理和环境治理决策提供支撑。第四,移动数据分析展示二期项目将大大扩展一期项目的移动端功能,可快捷的通过移动端获取数据资源中心的最新数据发布信息,更好的帮助各级环境保护管理决策人员作出科学决策。第五,专家式总量管理二期项目实现总量核算、总量预测、预警,加强总量考核管理,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可供业务人员现场核查时随时取用,极大方便了工作人员的现场核查效率,提高核查人员现场核查能力,从而全面提高总量管理工作。五、建设内容(一)总体框架 第一、数据范围二期项目需集成的结构化数据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和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其中环境质量数据包括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三大类数据,机动车相关数据包括检测结果、标志发放结果、机动车保有量数据三大类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包括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另外需协助自然生态处和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集成历史形成的非结构化数据。第二、数据库体系扩展完成数据范围规定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的数据库设计。第三、环境数据管理平台扩展升级二期项目中环境数据管理平台将完成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集成工作,并根据数据变化的情况完成数据管理与监控系统的升级。第四、数据支撑系统扩展升级升级和完善总量减排业务应用系统,增加总量预测、预警、考核功能,进一步满足省厅总量处总量减排管理业务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的建设,提高核查人员现场核查能力,有力监督和推动企业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开展。丰富资源目录内容、提高易用性,为业务部门提供更丰富的数据共享服务。第五、环境服务应用扩展建设资源共享门户,进行应用和数据集成,为环境管理人员提供集中式的信息资源访问入口和访问平台。针对一期、二期项目集成的环境质量、污染源、机动车数据,开发数据分析产品,为污染监管和防治提供支撑。同时开发移动端功能,各级环境保护管理决策人员可快捷的通过移动端获取数据资源中心的最新数据发布信息,帮助决策人员做出科学决策。第六、环境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二期项目将编制《数据集成与共享标准规范——总量减排标准》,通过研究总量业务部门与信息中心在数据共享方面的职责和分工,理清数据共享工作流程和机制,总结数据共享成果,帮助四川省环保厅积累数据集成与共享的标准规范的建设经验,从而有力的促进其他业务部门与信息中心之间的数据共享建设工作的开展。(二)数据范围一期项目建设主要集成了污染源普查数据、污普动态更新调查数据、环境统计数据、排污申报数据、排污收费数据、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数据、公共编码污染源相关数据,此次二期项目建设将扩展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库数据范围和内容,主要集成环境质量、机动车、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以及生态、国际合作相关数据。二期项目需集成的结构化数据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和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其中环境质量数据包括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三大类数据,机动车相关数据包括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信息系统的检测结果、标志发放结果、机动车保有量三大类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包括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另外需协助自然生态处和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集成历史形成的非结构化数据。具体如下:序号二级类目名称三级类目名称四级类目名称1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湖库监测数据湖库监测数据河流监测数据河流监测数据降水监测数据降水监测数据断面监测数据断面数据2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大气自动监测数据大气自动监测数据3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功能区噪声监测统计值功能区噪声监测统计值区域噪声统计数据区域噪声统计数据区域噪声监测数据区域噪声监测数据道路交通噪声统计数据道路交通噪声统计数据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4机动车数据检测结果数据包括检测报告编号、检测工位号、环检机构编号、检测日期、录入员、车牌号码、车辆种类、车辆类型、检测方法、检测数据、检测工位号、裁决方式、裁决时间、判定结果。标志发放数据包括环保分类标志号码、有效日期、打印员、打印时间、环检机构编号、黄绿标打印次数、环保分类标志、标志年限。机动车保有量数据包括各个车型、各个油品等级、不同燃料的机动车保有量、新增量、迁入、迁出数量、报废量,按月统计。5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包括废水、废气、环境质量和噪声)、未开展自行监测原因、信息公开率、未公开企业公示等信息。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发布数据包括污染源名称、所在地、监测点位名称、监测日期、监测指标名称、监测指标浓度、排放标准限值、按监测指标评价结论。6生态数据非结构化文档数据7国际合作数据非结构化文档数据(三)数据库体系扩展1.数据资源规划扩展数据架构设计通过数据资源规划方法完成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元素集合设计,在国家相关环境信息化标准的约束下对数据元素集合进行分类补充数据体系设计。2.数据体系扩展在一期项目建成的数据体系基础上扩展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相关的数据体系设计和环境数据主题设计。3.数据库扩展在一期项目建成的数据库体系基础上扩展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相关基础业务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设计。(四)环境数据管理平台扩展升级一期项目对国、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境统计系统、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等污染源管理系统进行了数据集成,初步形成污染源基本信息库,并在此基础上搭建了环境综合数据库、数据管理功能。二期项目中环境数据管理平台将完成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集成工作,并根据数据变化的情况完成数据管理与监控系统的升级。1.数据集成扩展(1)数据集成管理数据集成功能负责将不同来源和格式的环境数据集成到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为保证数据集成工作自动化运行,需开发相应的数据集成管理功能,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ETL任务管理、任务运行、任务监控等ETL管理功能。根据数据来源的分析,有关的数据集成方案如下:数据来源数据集成方式省环境监测总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定期直接入库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信息数据接口自动入库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数据接口自动入库定期直接入库:对于在线监测数据,由于数据的采集部门、方式和格式相对固定,不需要制定中间格式数据标准,直接由系统自动进行数据的检查和审核,以数据复制等方式将数据自动转入中心数据库。数据接口自动入库:对于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主要是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资源中心针对这部分数据提供标准数据接口,业务系统推送转换后的标准数据后,实现数据自动入库。(2)污染源数据整合在污染源数据整合过程中,强调数据的整合和关联。基本原则是生成污染源档案唯一编码,实现污染源基本信息唯一,需要同时保留各业务系统原始数据及其相关关联,以适应不同管理要求下的数据应用。一期项目已完成污染源档案基本数据库建设,实现了污普、环统、排污申报、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数据整合工作,二期项目将完成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整合工作。(3)数据校验依托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工具,成熟的环境数据技术校验规则和业务校验规则,实现对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的导入、整合全过程进行数据质量的控制。2.数据管理与监控升级基于成熟的环境数据管理与监控经验,结合四川省环保厅数据资源特点,完成数据管理与监控开发,包括数据管理、数据监控和系统管理功能的开发。(1)数据管理一期项目提供了污染源基本信息维护、企业关联信息、排口标准、监测设备等污染源信息管理维护功能。二期项目增加环境质量基本信息维护功能,对测站、河流、湖库、断面、大气测点、监测项目、交通噪声测点、区域噪声测点、功能区噪声测点、机动车鸣笛测点基本信息的维护,功能包含添加、编辑和删除。用户可以根据数据的需要,自行维护环境质量基本信息维护。对基础代码的维护和管理功能进行升级,满足规范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机动车、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系统的公共代码要求。(2)数据访问服务一期项目已建立了基于数据平台的一对多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统一管理和使用环境数据。二期项目将增加Web Service数据接口,为其它业务系统获取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提供服务。(五)数据支撑系统扩展升级升级和完善总量减排业务应用系统,增加总量预测、预警、考核功能,综合利用污染源业务数据完善总量核算内容及总量数据分析内容,全面支撑省厅总量处总量减排管理业务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的建设,提高核查人员现场核查能力,有力监督和推动企业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开展。另外,通过本项目,丰富资源目录,为业务部门提供更灵活的数据共享服务。1.总量减排业务应用系统扩展(1)总量存量核算根据系统内置的总量核算公式,基于COD、SO2、NH3-N、NOX总量的增量、减量核算,进行总量的存量核算,核算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相关核算办法进行核算。系统可提供存量核算结果的展示、核算结果的统计分析和对比分析、核算结果的输出等功能。(2)总量预测系统提供总量预测功能,用户可以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历史数据对未来的排放量进行预测。系统以总量预测环境相关参数、相关社会经济参数等数据为基础,按照已有总量预测模型成果,实现模型自动运行,自动进行数据输入,数据自动输出,并支持对结果的核对统计与对比分析,增强总量预测的及时性、准确性、可靠性。系统可以根据总量核算的需要分成高、中、低三个不同层次的控制指标,设置预测参数,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预测,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核算出新增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新增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同时对预计新增削减量与减排计划削减量比较,指导用户修正自己的减排方案核削减计划。第一,设置预测参数为了便于对总量预测进行分析,对总量预测环境相关参数、相关社会经济参数等进行设置,在这些参数的基础上进行总量预测。第二,新增污染物排放预测在对预测参数设置后,对未来不同年度不同行业的新增COD、SO2的排放进行预测。第三,污染物排放预测在对预测参数设置后,对未来不同年度不同行业的COD、SO2的排放进行预测。第四,预计需新增削减量根据对不同年度污染物排放量的预测,根据总量控制目标,预计不同年度新增削减量以及削减幅度。第五,减排计划评估预测根据总量预测数值并结合减排计划对需新增削减量以及计划新削减量进行统计分析,并对计划和目标之间的差额进行比较分析。(4)总量预警根据在线监测数据,按照季度对主要污染物总量进行统计,同该时期的规划目标总量、限制总量进行对比,达到一定的阈值,系统就发出闪烁和警示声音,提请主管人员进行减排措施落实和改进工作方案。(5)总量完成情况考核第一,按区域考核按照区域分类对总量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统计分析,并进行综合评定。第二,按企业考核按照企业分配的考核指标和措施进行考核,并统计考核完成情况。2.污水处理厂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建设“六厂(场)一车”是指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机动车。“六厂(场)一车”的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4种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排放总量的2/3以上,因此均为总量减排大户,也是总量核查大户。“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压力依然巨大,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考验,在对“十一五”总量减排经验进行总结后发现,开展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是总量控制目标得以完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总量核查的难点在于不同行业其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等内容均不相同,核查方法也不同。结合四川省 “六厂(场)一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现状,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拟先期建设污水处理厂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1)中控室数据管理中控室数据管理,是核查的第一步,用户可以到污水处理厂的中控室按照系统备注的图文内容,对各项指标内容进行核查及记录,结果保存至核查随记以及其他需要逻辑判断比对的功能界面。具体核查内容包括:提升泵电流仪表运行情况、是否有超越排放、进水各项水质指标是否正常、录入中控室的各类监测数据等。(2)进水水量水质核查进水水量水质核查是按照污水处理流程,通过现场核查、数值计算、资料核查对进水进行核查。第一,现场核查类现场主要核查包括集水井液位变化、栅前、提升泵出水槽直观判断,泵房、配水井处有无超越管、泵房中水泵的运行台数、水质仪表、进水流量计的读数、有无其他废水进入、检测室采样监测结果。第二,数值计算类数值计算类主要包括水泵流量和进水水量计算。现场核查水泵台数,从流量计和泵体铭牌两方面核查水泵流量。通过瞬时流量计和累计流量计推算日均进水水量。第三,台账资料类主要核查企业的设计进水水量、设计进水浓度上限、验收材料、日监测记录或环保部门的监督监测报告。(3)出水水量水质核查出水水量水质核查是指在二沉池、消毒处对经生化池处理后的污水进行核查。第一,现场核查类现场主要核查包括生化池和二沉池处的水质仪表、二沉池和总口处的出水表观特征、总口处的水质/水量监测仪表、检测室的采样监测结果。第二,数值计算类数值计算类主要包括通过管网资料核算的处理水量、出水处流量计读数推算日均出水水量,以及通过不同COD浓度数据来源和不同水量来源推算削减COD总量。COD浓度数据来源有中控室、现场仪表、用户录入;水量来源有管网资料、进水流量计、出水流量水、电量和污泥。第三,台账资料类包括对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报告的核查指南。(4)污泥核查污泥核查是对初沉池、生物处理、二沉池产生的污泥进行核查。第一,现场核查类现场主要核查浓缩脱水间的污泥性状、生化池、二沉池处的污泥浓度和沉降性能、生化池处的曝气量、气水比、生物相以及污泥去向。第二,数值计算类数值计算类主要包括日干泥产量和日湿泥产量及以此推算的处理水量。(5)电量核查电量核查是对企业在运行期间的电量进行核查。第一,经验核查类现场核查包括电耗量偏低的影响因素、高压进线电流的影响、如何防止电量虚报等指南。第二,数值计算类数值计算类主要是指曝气设备和进水提升泵的电耗量与污泥回流设备和污泥处理设备、消毒设备等其他设备的电耗量对比。(6)核查随记核查随记提供的功能包括查询并显示企业核查的结果,记录企业现场核查当中发生的情况。核查随记中的信息内容由COD削减量、中控室、进水水质水量、出水水质水量、污泥、电量核查内容组成。3.建设项目数据管理系统本项目建设建设项目数据管理系统,在四川省环保厅和选定一个市州环保局作为试点单位,根据2014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对重点污染源的2010年-2014年建设项目验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数据初始化,包括纸质材料扫描处理以及关键信息的数据初始化工作,并初步实现省与市州间的建设项目验收资料信息的共享。具体建设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登记功能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登记模块提供新建、编辑、管理功能,实现对电子版验收资料上传及信息的管理。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登记界面包括环评项目基本信息、环评报告主要信息、项目批复关键信息三个Tab标签,其中项目批复关键信息又分为环评批复、试生产批复、竣工验收批复三部分。系统提供建设项目验收资料保存功能,用户在填写新项目信息或者编辑项目信息后,可对建设项目信息进行保存。具体登记内容如下:1、环评项目基本信息登记环评项目基本信息Tab标签界面主要登记环评项目的基本信息,用户可通过人工录入的方式将环评项目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通过附件上传功能将建设项目的地理位图、行政区划图、地形图、总平面图等上传登记。需要人工录入的环评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提供新建、改扩建选项)?项目类型(报告表、报告书、登记表)?行业类别?建设单位?单位性质(提供独资、合资选项)?申请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建设工程地址?项目所在街镇?所在地经纬度?项目总投资?环保投资?占地面积?主要产品/建筑内容?主要原材料?上级主管部门?建筑面积?产量和规模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包括:?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图?项目总平面图2、环评报告主要信息登记环评报告主要信息Tab标签界面主要登记项目环评报告的关键信息,用户可通过附件上传功能将项目环评报告的关键信息进行登记。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包括:?执行标准一览表(环评报告原文扫面件)?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评报告原文扫面件)?项目组成一览表(环评报告原文扫面件)?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一览表(环评报告原文扫面件)?环境质量现状达标分析一览表(环评报告原文扫面件)?“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环评报告原文扫面件)?项目平面布置图?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布图?项目工艺流程图?项目产污环节分析图3、项目批复关键信息登记项目批复关键信息Tab标签界面分别包括环评批复、试生产批复和竣工验收批复三部分。a.环评批复关键信息登记环评批复关键信息录入界面主要登记环保部门针对项目环评作出的批复信息,用户可通过人工录入和附件上传两种方式将项目环评批复的关键信息进行登记。需要人工录入的环评批复关键信息包括:?审批日期?审批文号?审批结果(审批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需填写审批未通过原因)?批复的项目名称?批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批复的地表水污染物排放量?批复的固废排放量?批复的噪声排放量?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排放量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包括:?批复文件全文b.试生产批复关键信息登记试生产批复关键信息录入界面主要登记环保部门针对项目试生产过程作出的批复信息,可通过人工录入和附件上传两种方式将项目试生产批复的关键信息进行登记。需要人工录入的试生产批复关键信息包括:?审批日期?审批文号?审批结果(审批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需填写审批未通过原因)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包括:?批复文件全文c.竣工验收批复登记竣工验收批复关键信息录入界面主要登记环保部门针对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作出的批复信息,可通过人工录入和附件上传两种方式将项目竣工验收批复的关键信息进行登记。需要人工录入的竣工验收批复关键信息包括:?审批日期?审批文号?审批结果(审批通过或不通过,不通过需填写审批未通过原因)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包括:?批复文件全文?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的查询功能系统提供检索项目验收资料的查询功能,可通过关键字和组合查询的方式进行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的检索。查询条件包括项目类型(环评项目、试生产项目、验收项目、批复部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审批时间等。查询结果以列表的形式,自动展示前十名的项目查询结果,展示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单位名称、审批时间。用户可进一步查看项目资料的详细信息。用户可将查询结果进行导出,导出文件格式包括Word、PDF等。系统查询页面默认审批时间排在前十名的项目名称基本信息。(3)市州建设项目验收资料上传功能地州环保局可通过上传功能将资料完整上传到省厅建设项目数据管理系统。并对已上传资料进行管理,避免漏传和重复上传。(4)系统后台管理功能系统提供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系统日志三种后台管理功能。其中,用户管理功能可创建、编辑、删除用户,并按照部门职能、部门管理级别等进行用户角色分配;权限管理功能可设置系统操作权限,可按省级、市州进行用户权限的分配;系统日志可记录并查询建设项目数据管理系统的事物日志、系统日志和出错日志。(5)建设项目验收资料处理工作根据2014年国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对重点污染源的2010年-2014年建设项目验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数据初始化,具体工作内容如下:针对建设项目验收资料登记所需进行上传的文件清单进行登记工作,已经提供了电子文件的资料进行资料分解上传,对于没有提供电子文件的验收资料,按照文件清单对关键文件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文件,然后进行资料上传,并按登记要求,完成所需关键信息的数据录入。4.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应用升级(1)资源目录升级只有数据合理分类,才能理清数据的脉络。数据资源目录按照环境信息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将信息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并建立起一定的分类系统和排列顺序,以便于管理和使用信息。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制定符合环境保护部要求和环保厅自身实际情况的数据标准和规范,编制科学、合理的环境信息资源目录,对环境数据资源进行适当的分类和编码。编制信息资源目录从初级目录开始,然后沿着从粗到细、从浅入深的方向继续发展。为了为业务部门提供更丰富的数据共享服务,针对生态数据和国际业务数据,新增以上数据类的数据资源目录。协助用户对数据进行元数据整理和资源编目,将数据批量导入数据资源中心,在共享资源目录体系中进行发布,供各单位用户查询、浏览、下载。具体功能如下:第一,资源目录自定义管理资源目录自定义管理可以实现由用户进行数据资源分类、定义数据资源属性,从而以个人实用和好用的角度构建数据自己的资源目录体系。提供数据发布、管理、下载、搜索等功能,用户根据共享级别按规定的流程获取数据、搜索数据。第二,资源目录初始化服务基于构建好的资源目录功能,协助用户对进行元数据整理和资源编目,将数据批量导入数据资源中心,并设置数据共享级别,在共享资源目录体系中进行发布,供各单位用户查询、浏览、下载。(2)数据查询与分析服务扩展结合数据资源中心数据集成、整合的成果,为用户提供总量减排业务数据、省环境监测总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信息、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查询报表,整理元数据及数据元信息,并结合资源目录按权限发布。具体的数据查询业务设计的内容如下表。业务名称报表内容总量数据查询将总量减排业务系统中可共享的查询和报表进行共享,共各业务部门访问。省环境监测总站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数据查询提供水环境质量业务明细数据的查询报表,包括全国河流、湖库、饮用水源地断面基本信息、监测数据信息等。提供大气环境质量业务明细数据的查询报表,包括测点基本信息和监测数据信息等。提供省环境质量业务明细数据查询报表,包括城市功能区、区域、交通测点的基本信息和监测信息等。污染源排放数据查询扩展和完善基于标准污染源档案的排放数据查询,查询主题包括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查询报表。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信息数据查询提供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信息的查询,查询主题包括检测结果、标志发放、机动车保有量。并提供查询结果的快速导出功能。(六)环境服务应用扩展针对一期项目完成的污染源相关分析进行升级,并且对二期项目集成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信息建立数据分析与发布功能,从而扩展数据资源中心的应用范围,升级数据资源中心的应用力度。1.资源共享门户建设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是集虚拟化平台、基础软件、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各类信息资源为一体的综合性信息系统,为方便对资源中心各类信息资源进行访问,需建设资源共享门户。(1)应用集成二期项目建设的资源共享门户将集成已建设和二期项目建设的总量减排业务应用系统、资源目录、数据查询与分析服务、数据发布平台和环保数据多维综合分析系统,实现单点登录,为今后待建设的系统预留好接口。可实现与内网门户的集成。(2)环保数据集成展示资源共享门户主页需以GIS的形式配合各类分析主题中的重点分析指标,展现环保各业务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和主要业务内容最新的汇总数据,按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排放、机动车污染排放、总量减排几个业务分类进行划分。具体实现基础数据展示、关键业务指标展示、关联分析展示。1、基础数据展示基于GIS,展示污染源及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如展现重点污染源位置分布图、各测点的点位位置分布情况等。2、关键业务指标展示实现重点污染排放关键业务指标分析展示,得出区域的污染源分布情况及污染排放的变化趋势及构成情况。实现环境质量关键业务指标分析,了解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对环境质量状况做出科学的评价。3、关联分析展示实现水质污染源关联分析,通过GIS的方式直观地展现影响该点位的水质状况的污染源情况。实现空气污染源关联分析,统计分析影响某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环境质量变化的污染源信息和各种污染物的排放信息,并通过GIS的方式直观地展现影响该监测点位的空气质量状况的污染源情况。2.环保数据多维综合分析系统升级环保数据多维综合分析系统,实现重点污染源排放分析、环境质量分析、环境风险预警分析等。(1)重点污染源排放多维分析产品重点污染源排放分析全面覆盖污普、环统、自动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数据,采用统一标准规范和统一分析方法,准确反映重点污染源数据和各类数据间的关系。分为污染排放关键业务指标分析、水污染排放分析和大气污染排放分析三部分。支持对分析内容的扩展。1、污染排放关键业务指标分析一期项目污染排放包括污染源数量统计和排放量统计两部分,通过不同指标数据的分析,得出区域的重点污染源分布情况及污染排放的变化趋势及构成情况。二期项目由于增加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数据,需要对上述分析进行调整。2、水污染排放一期项目已实行通过行政区、行业、流域等查询条件对水污染的区域分布情况、行业分布情况、排污大户排名情况、流域分布情况等进行总体分析。二期项目由于增加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数据,需要对上述分析进行调整。3、大气污染排放一期项目已实行通过行政区、行业等查询条件对大气污染的区域分布情况、行业分布情况、排污大户排名情况、构成情况等进行总体分析。二期项目由于增加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数据,需要对上述分析进行调整。4、机动车污染排放分析在集成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管信息的基础上,对机动车数量变化趋势与空气环境质量数据进行关联分析,通过图表方式直观展示出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变化趋势与机动车保有量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治理提供合理的决策依据。基于集成的机动车污染信息,对机动车保有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内容包括:保有量、保有量变化分析、保有量查询。机动车检测场、加油站数量统计功能可通过列表显示不同区域机动车检测场、加油站数量。机动车数据查询实现对数据资源中心的机动车相关数据的查询。可以自行选择查询条件和显示的数据列,并对查询结果进行导出。(2)环境质量多维分析产品环境质量多维分析以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为核心,一方面,发布环境质量现状,展示空气质量日报、水质自动监测周报等数据;另一方面,对水、气、声环境进行环境质量评价和多维度的分析。1、环境质量关键业务指标分析环境质量包括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噪声环境质量,分析指标为地表水达标率、河流断面达标率、湖库断面达标率、饮用水源地达标率,空气污染指数,城市功能区昼间噪声达标率、城市功能区夜间噪声达标率、道路交通昼间噪声达标率、区域昼间噪声达标率。通过对环境质量重要指标的分析,了解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对环境质量状况做出科学的评价。2、水环境质量分析环境质量分析专题对地表水的水环境质量的现状和变化趋势进行评价和统计分析,提供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数据的报表查询、下载,提供水环境监测断面档案数据的查询。第一、水环境质量评价对辖区内的地表水水质现状进行分析。分析内容包括地表水总体水质分析、河流水质分析、湖库水质分析、饮用水源地水质分析和在线监控周报数据分析。分析方法报表对水质达标率的分析、水质级别构成分析、超标污染物分析及评价数据查询等等。 第二、监测数据分析①监测数据查询常规监测数据分析针对河流监测数据、湖库监测数据、饮用水源地监测数据,提供在不同控制条件下对相应数据进行查询的功能。可以自定义选择显示的数据列,并可将查询结果导出。②断面档案查询提供管辖区内监测断面档案查询功能。监测断面的档案信息包括断面基本信息、水质状况、评价体系、变化趋势、周边污染源。3、空气环境质量分析环境质量分析专题对大气环境质量的现状和变化趋势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提供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数据的报表查询、下载。提供大气环境自动站档案查询及其他数据的综合查询等功能。第一、空气质量日报分析空气质量日报分析展示了报告中重点指标变化趋势的分析及基础数据的查询。内容包括API、AQI变化分析、各级别变化天数分析、首要污染物变化分析、区域对比分析和空气质量日报查询几部分。第二、在线监测数据分析①在线监测数据查询在线监测数据查询可以查询到各项污染物的监测浓度值,可以任意选择查询条件和显示的数据列,对查询结果进行导出。②空气质量站点档案提供空气质量测点档案的查询功能。每个测点的档案信息包括测点基本信息、扩展属性及近30天API、AQI变化趋势。第三、声环境质量分析声环境质量分析专题对声环境质量的现状和变化趋势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提供功能区、交通干线、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分析内容。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数据的报表查询、下载。①声环境质量评价声环境质量评价包括城市功能区噪声包括噪声现状分析、道路噪声的现状分析、区域噪声的现状分析,分析内容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和达标情况,道路交通噪声各等级路段对比情况,区域噪声各级别面积对比情况等。②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查询提供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数据、道路噪声监测数据和区域噪声监测数据的查询的功能,查询条件包括行政区、测点、时间。可以任意选择查询条件和显示的数据列,对查询结果进行导出。3.环保数据GIS综合分析建设以GIS的形式发布环境专题图,实现数图互查,展现与专题相关的环保数据,给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展现平台。按其分类建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题查询功能。(1)污染源专题1、重点污染源数据展示系统基于GIS,展现重点污染源位置分布图,并关联到污染源档案。在GIS地图上,能够根据行政区、行业、污染源类别等各类管理属性进行灵活的自定义的组合条件查询,可查询符合条件的污染源信息。同时可在GIS地图上自动汇总查询结果中各类污染源数量、主要污染物指标排放量、能源消耗量等汇总数据。2、污水处理厂分布通过污水处理厂专题图建设,系统可实现污水处理厂专题图建设,掌握全省主要污水处理厂企业在地图上的分布状况及处理厂基本信息,如地址、处理级别、建成时间及实际处理能力等。3、电厂分布通过电厂分布专题图建设,系统可实现全省主要电厂在地图上的分布状况,掌握其相关基本信息。(2)环境质量专题1、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基于GIS,能够在GIS地图上分别展示各空气质量监测点的点位位置分布情况,并可以关联到该测点的档案信息。针对每个测点显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及数据变化趋势,生成各类统计图表,如曲线图、柱状图、饼图等。2、空气插值分析空气质量插值分析可以根据区域内各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提供的空气污染物数据,对区域污染物浓度进行插值分析,生成区域污染物浓度插值栅格图,并以不同的颜色区分栅格图不同值域。3、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基于GIS,能够在GIS地图上分别展示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各水质测点的点位位置分布情况,并可以关联到该测点的档案信息。针对每个测点显示水质自动监测数据及数据变化趋势,生成各类统计图表,如曲线图、柱状图、饼图等。4、水环境功能区划系统能够对水环境区划分布进行直观展示,并可以通过GIS查看对应水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同时可以进行统计分析。5、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系统能够对大气环境区划分布进行直观展示,并可以通过GIS查看对应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同时可以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环保部标准,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缓冲区。6、噪声标准适用区专题通过噪声标准适用区专题图建设,展示区域内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的空间分布,为环境噪声执法、污染源治理、环境规划等提供依据。7、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题通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题图建设,展示区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空间分布,根据环保部标准,饮用水源保护区可以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以及准保护区。8、生态功能区专题通过重要生态功能区专题图建设,系统可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在地图上的空间分布,并可查看生态功能区的描述以及图片信息。9、自然保护区专题通过自然保护区专题图建设,利用GIS展示自然保护区分布矢量图、功能区划图等,从而掌握主要自然保护区在地图上的空间分布。根据环保部标准,自然保护区分为实验区、缓冲区、外围保护地带、特别保护区、特别功能区、核心区共六部分。(3)重点污染源与环境质量关联分析专题关联分析专题可实现在一张地图上关联展示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置,通过污染源可以直接查询附近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从而明确污染源对哪里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而通过环境质量监测点可查询附近污染源,方便环保部门了解某个区域的环境质量的变化可受到哪些污染源影响。4.移动端查询系统扩展通过移动端查询系统各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可以方便的查阅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分析成果。基于一期、二期项目集成的各类环境管理数据,对移动端数据查询系统进行扩展,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移动终端查询污染源档案数据、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数据;能够通过移动终端实时展示大气环境质量AQI和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1)污染源档案1、污染源档案查询通过关键字、行政区、所属行业、管理属性等条件,对污染源进行筛选。2、污染源档案展示在移动端展示污染源档案,展示内容包括:第一、污染源基本信息第二、环境属性和管理属性第三、企业图片第四、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废水、废气等)第五、环境统计数据第六、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第七、污染源监督性检测数据(2)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数据1、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第一、空气在线监测数据查询通过监测时间段、监测点、监测项目对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进行筛选。第二、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数据发布以列表等形式展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包括SO2、NO2、PM10、PM2.5、CO、O3)的小时监测数据浓度、IAQI、通过图表分析浓度变化趋势。第三、空气质量在线监测日报发布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日报,可以通过日期进行查询。2、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第一、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数据查询通过监测时间段、监测点、监测项目对水环境质量实时监测数据进行筛选。第二、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数据发布以列表等形式展示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各项监测指标(如水温、Ph\电导率、浊度、高锰酸钾指数等)的4小时监测数据浓度,通过图表分析浓度变化趋势。第三、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周报发布全省水环境质量在线监测周报,可以通过日期进行查询。(3)大气环境质量评价1、24小时变化趋势图分析各项监测指标(包括SO2、NO2、PM10、PM2.5、CO、O3)以及AQI的24小时监测趋势图,展现空气质量变化趋势。2、空气质量日报数据发布发布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日报,以列表形式展现各监测站点的空气质量状况、AQI、PM2.5实时浓度、主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等。3、30天日报趋势图分析分析各监测站点AQI的30天日报监测趋势图,展现近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4、空气日报数据查询通过设置日期和监测站点,查询空气质量历史日报数据。(4)水环境质量评价发布全省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包括行政区内所有被测河流及湖库断面的水质类别现状、水质达标情况统计、超标因子分析等,对省、市、街镇、河流、湖库、断面等不同维度的水质评价数据进行查询。(七)环境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建设《数据集成与共享服务规范——总量减排》标准规范,规范总量减排业务数据集成与共享流程和技术规范,为建立业务数据交换、共享机制提供有益的探索和良好的开端,为以后其他业务部门与信息中心的数据共享工作奠定良好基础。1.编制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涉及的总量减排业务之间的数据共享利用方式,以保证系统的互连互通及业务数据共享服务和数据交换,为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共享服务提供支撑。2.主要应用范围本规范用于规定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与各总量减排管理业务系统内数据的汇交、服务、使用。3.基本内容(1)数据汇交环保系统数据共享管理实行数据汇交制度。四川省环保厅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数据,由数据汇交部门定期向数据共享主管部门汇交。数据共享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数据汇交目录,作为本级数据汇交工作的依据。数据汇交部门根据实际数据情况,填写本部门数据汇交目录,并报数据共享主管部门汇总形成本级数据汇交目录。数据汇交部门按照数据汇交目录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向数据共享主管部门汇交数据,并对数据的质量以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数据汇交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并在技术和安全得到保障的条件下,逐步实现数据和数据产品的网上汇交。数据共享主管部门应对汇交的数据进行验收或确认。验收合格的数据,由数据共享主管部门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数据共享支持部门对数据汇交过程和数据保管提供技术支持。(2)数据服务数据共享主管部门与环保系统各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建立数据共享服务机制。数据共享支持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数据共享技术保障体系,促进环保系统内的数据共享和信息安全。数据共享主管部门应基于环保业务专网,组织建设互联互通的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提高数据的集成与共享水平,为环境保护业务管理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数据服务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类:在线数据服务。通过数据共享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在线浏览、查询、下载、复制服务;离线数据服务。应用户要求,以磁盘、光盘、纸介质等多种方式提供;数据加工处理、定制服务。应用户要求,经数据共享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数据汇交部门或数据共享支持部门提供;数据调用、分析服务。通过数据资源中心,为各类环保业务应用系统提供数据的调用与分析服务。(3)数据使用数据使用部门有权获取、使用本部门共享权限范围内的数据。共享范围分为以下两类:系统内共享:数据对环保系统所有用户完全共享;指定范围内共享:数据只对汇交目录中指定的环保系统用户共享。共享数据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环境保护管理、科学研究、教育等非营利性活动。涉及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数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各部门在发布数据加工、数据综合分析成果时,涉及到使用其他部门汇交的数据,应予以说明。环保系统涉密数据的管理、服务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八)环保监管移动工作终端为满足环境保护管理决策人员移动查询环境管理信息和总量减排现场核查工作需要,环保监管移动工作终端需预装好本项目开发的污水处理厂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和移动端查询系统,并完成相应网络调试,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设备具体性能要求如下:设备名称性能指标数量环保监管移动工作终端1、系统:Android 2、尺寸:不小于10.1英寸3、内存:内存不小于2G;存储不小于16G4、分辨率:不低于1920x12005、CPU:不低于1.4GHz四核6、玻璃:要求防划防刮,防指纹涂层7、WiFi功能:支持802.11b/g/n,支持WiFi Direct、热点8、内置3G:支持9、摄像头像素:前置不低于130万。后置不低于800万,支持背照式,AF自动对焦,LED补光灯10、GPS导航:支持A-GPS11、电池容量:不低于6500毫安时12、蓝牙功能:支持蓝牙3.013、RJ-45网口:支持通过外置转接线14、输入法:中文输入法,英文输入法,第三方输入法15、其他接口:电源接口,存储卡接口,SIM卡插槽40(九)性能要求1.技术路线二期项目建设需在一期项目已经建成的基础设施虚拟化平台上进行建设,遵循一期项目技术路线,充分利用一期项目采购的基础软件,遵循有关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保密的标准与规范。1、采用关键技术如下:第一、应用框架要求基于J2EE技术平台,采用SOA架构来搭建。第二、采用B/S应用模式。第三、数据交换与接口,采用Web Service技术。第四、采用XML作为系统接口的数据交换标准,进行信息资源整合。第五、统一门户技术。第六、统一认证体系。2、可扩展性扩展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数据扩展性和平台功能扩展性,数据扩展性要求平台具有适应数据变化的能力,当数据范围变化时,数据结构不变或者很小的改变即可应对,数据结构发生变化时,不应影响到已有应用;功能扩展性要求平台基础框架设计合理,能够适应功能扩展的要求。3、易用性平台功能菜单要求小于3级,功能界面风格和操作流程一致;操作简单方便,有上下文相关的帮助信息。4、可移植性具有跨平台能力,可以支持不同的硬件和操作平台。5、可维护性平台的修改和升级简单方便。2.性能要求本项目系统需要满足以下性能指标:1、响应时间除上传下载以外,客户端打开常规界面的系统响应速度不高于3秒,业务流转操作的响应速度不高于6秒。2、并发用户数要求满足100个用户的并发量。(十)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安全要求二期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软硬件环境,并严格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进行建设。一期项目已建成的基础设施虚拟化平台硬件和基础软件产品配置清单如下表:序号名称产品型号及配置1虚拟化软件VM 5.1企业版2磁盘阵列EMC VNX 55003服务器曙光A840r-G服务器 A840r-G处理器:64核,内存128G,2个300G 10k SAS2.5寸硬盘,4个inte825761数据网卡,1个intel182574L管理网卡4Microsoft 操作系统Microsoft(微软)X64 标准中文版5数据库管理系统IBM DB2 9.7 Enterprise Server Edition企业版6多维分析工具IBM Cognos Insight Standard Edition 10.2.0 7数据整合工具(ETL)东方通TongIntegratorETL1.0.2 8应用中间件东方通Tongweb5.0.2第二包: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和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二期)建设项目总集成服务项目概述:针对“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以及“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两个项目总集成服务目标是协助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总体规划、技术把控、组织协调、实施管理,进行项目的关系整合及总体把控,形成长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进行有效的分项管控和总集成服务。售后服务要求:在规定的项目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项目质量状况,做好项目有效管控和总集成相关服务。交货时间、地点及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50%给中标单位。(2)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和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二期)建设项目完成项目最终验收工作后,支付合同价款50%给中标单位。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服务项目概述为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任务,加强对省控重点污染源的实时监管,2011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一期)建设,同期进行省级监控中心、机房、监控大厅、省厅内外门户网站、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等建设工作。为进一步扩展重点污染源监控范围,整合环境数据资源,确保环境信息安全,2013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开展了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项目(二期)的建设工作,重点是建设污染源综合显示系统、污染源协同管理与分析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考核系统、污染源排放动态模拟系统等应用系统,与此同时完善各级监控基础设施建设。在一期和二期建设工作中,初步构建了以省级监控中心为核心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实现了对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扩大监控效果,进行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建设(简称“省控三期”),一方面仍需进一步扩大监控范围,强化监控基础能力和应用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监控数据的开发利用水平和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效果,加强监控数据使用的便捷性,为决策提供支持,使“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进行情况更加可视、可操控,并对监控数据进行合理的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拟开展“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项目建设(简称“数据中心二期”)。在四川省环境信息化“十一五”期间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环境信息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提升环境信息资源及服务的共享利用水平,为省环境保护政务管理、信息共享服务、管理决策和政务公开提供全方位的基础环境支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项目在一期项目基础上继续丰富和完善省级环境数据中心资源共享体系建设,为全面建设全省环境数据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做好准备。二、总集成服务目标针对“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以及“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两个项目总集成服务目标是协助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总体规划、技术把控、组织协调、实施管理,进行项目的关系整合及总体把控,形成长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进行有效的分项管控和总集成服务。三、服务项目建设内容(一)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1.建设目标本期目标:在项目一期、二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控基础能力,提升平台的数据应用范围,加强监控数据移动应用和信息公开,在有条件的市(州)进行监控应用示范。具体如下:(1)扩大监控范围,提升市、县基础能力(2)强化整合应用,建立监控应用示范(3)提升便携能力,加强智能终端应用(4)推进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合理发布(5)完善空间数据,优化空间应用效果(6)加强网络融合,实现互联互通2.省级建设内容(1)提供标准化接口,实现数据展示及综合应用省级统一开发建设标准化接口。有条件的试点市(州)以示范应用的方式进行数据接入,省级实现接入数据的深层次展示和利用。(2)提供标准化接口服务提供标准化接口,用于省级和示范市(州)整合数据使用,在省级接入并整合机动车检测、流域综合治理、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3)实现数据综合应用开发流域综合治理监控数据应用模块、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数据应用模块、环境质量监控数据应用模块。对示范市(州)接入的监控数据进行深层次应用开发。针对示范市(州)进行部署,并提供标准化接口及数据整合服务。投标人须进行充分分析对比,通过对比方案给出不同类型市(州)可行的接入方案。(4)建设智能终端监控应用在污染源监控平台基础上,针对各类监控数据和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基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设备,提供统一集中的、良好交互设计的、界面美观直观的监控数据应用,为各级环境管理人员和社会公众用户提供随身的监控数据服务。(5)提供监控信息公开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发布、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发布(含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发布)、污染物排放情况发布、违法企业名单发布等。投标人必须充分理解监控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文件的内容,结合最新的法规或文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阐述与网站的关系。(6)建设空间数据库,完善信息空间应用效果第一,空间数据库建设及共享通过标准规范建设,制定空间数据资源建设的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空间数据图层及数据库建设,实现基础空间数据库、专题空间数据库、编码库等的集中管理;完成各环境信息资源以各类图层的形式展现。市(州)、县(市、区)用户可直接共享建设成果,确保图层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监控数据的空间应用针对本期整合的空气、水等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流域水环境数据、机动车检测数据进行空间展示和应用,实现地图查询、地图统计、地图联动,基于时间序列动态展示污染变化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实现缓冲区分析、溯源分析、插值分析多种分析功能。第三,移动端地图操作及查询实现移动端地图基本操作、移动端地图查询、定位查询、周边查询等功能。3.市(州)监控能力建设以市(州)为单位,加强各市(州)监控能力建设。投标人须给出合理的市州监控能力建设方案。4.示范市(州)建设(1)“市级建设运维,县级监控处置”示范在二期绵阳、南充两市试点的基础上,本期建设甘孜、阿坝、凉山等3个“市级建设运维,县级监控处置”试点市(州)。加强三市本级监控中心的设备及功能,优化网络资源共享方式,其所属县级监控中心通过访问市级监控信息进行监控数据浏览和异常情况处置,最终形成有数据处理及存储能力的县级监控中心和依靠市级设备设施仅具有监控处置能力的县级监控中心两种模式。(2)监控应用示范建设成都、自贡、宜宾、泸州、巴中等5个市(州)监控应用示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流域综合治理监控应用示范、城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应用示范、环境质量监控应用示范。5.试点县(市、区)建设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前二十”重点区域和企业更新名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3]93号)文件要求,结合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一、二期建设情况,完善30个县(市、区)监控中心建设。县(市、区)名单如下:序号市(州)县(市、区)数量1自贡市自流井区、贡井区、沿滩区、富顺县4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23泸州市纳溪区、龙马潭区、古蔺县34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25广元市旺苍县16遂宁市大英县17内江市市中区、东兴区28乐山市五通桥区19眉山市洪雅县、青神县、彭山县、丹棱县410宜宾市宜宾县、南溪区、高县、筠连县、屏山县511广安市岳池县112达州市大竹县、达县、开江县313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1合计30(二)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二期)1.数据范围说明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二期)需集成的结构化数据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和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其中环境质量数据包括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噪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三大类数据,机动车相关数据包括检测结果、标志发放结果、机动车保有量数据等,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包括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此外需协助自然生态处和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处集成历史形成的非结构化数据。2.数据库体系扩展在一期的基础上扩展数据库体系,完成数据范围规定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的数据库设计。3.环境数据管理平台扩展在一期的基础上,完成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机动车数据、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数据集成工作,并根据数据变化的情况完成数据管理与监控系统的升级。4.数据支撑系统升级升级和完善总量减排业务应用系统,增加总量预测、预警、考核功能,进一步满足省厅总量处总量减排管理业务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的建设,提高核查人员现场核查能力,有力监督和推动企业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开展。丰富资源目录内容、提高易用性,为业务部门提供更丰富的数据共享服务。5.环境服务应用扩展针对一期、二期集成的环境质量、污染源、机动车数据,开发数据分析产品,为污染监管和防治提供支撑。同时开发移动端功能,领导可快捷的通过移动端获取数据中心的最新数据发布信息,更好的帮助领导作出科学决策。6.环境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完善二期项目将编制《数据集成与共享标准规范—总量减排标准》,通过研究总量业务部门与信息中心在数据共享方面的职责和分工,理清数据共享工作流程和机制,总结数据共享成果,帮助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积累数据集成与共享的标准规范的建设经验,从而有力的促进其他业务部门与信息中心之间的数据共享建设工作的开展。四、总集成服务工作要求(一)服务工作范围服务工作范围为四川省全省范围内与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及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二期)相关的管理对象,即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全省各市(州)环境保护局以及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化部门。并针对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提供项目管理培训。(二)总集成服务工作任务1.纵观两个项目,进行关系梳理及总体把控本次服务的内容是四川省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三期)及四川省总量减排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项目(二期)两个项目。总集成服务单位必须统筹规划两个项目,做好两个项目的综合把关和技术把控。通过进行整体规划设计,理清两个项目的联系,明确各个项目的侧重点,通过结合信息技术对环境保护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的咨询设计成果,并在咨询设计成果中明确两个项目的范围、内容、以及需要达到的程度和力度,作为项目实现的依据,同时结合对项目设计内容的理解,形成长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进行有效的分项管理和总集成管理。由于项目建设涉及环境标准规范、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质量监测、机动车检测等环境核心业务以及GIS、空间分析、数据挖掘等信息技术。要实现将信息技术与环保业务进行有机的结合,需要懂环境保护业务、懂GIS、懂信息技术、懂项目管理的团队来完成。2.制定及明确信息系统发展方向和定位信息系统服务于环境管理,其发展方向必须与整个环境管理的战略目标协调一致。要调查分析环境管理战略,评价现行信息系统的功能、环境和应用状况,再确定本信息系统的使命,为系统的开发建设提供可行的参考数据与方案,制定信息系统发展方向和定位,为信息系统的后期建设提供有效的历史资料。3.制定信息系统的项目计划在调查分析需求的基础上,确定系统和应用项目开发次序及时间安排。4.制定信息系统建设的资源分配计划提出为实现系统开发计划所需要的硬件、管理软件、人员、技术、服务、资金等资源计划。5.制定信息系统功能应用规划通过对客户的需求进行分析,制定出相应的信息系统应用功能,为环境管理提供高效的管理工具。6.将法规、文件、技术的变化纳入到项目建设的过程中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业务、总量业务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都会影响业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的可用性及对未来系统的影响,法规、文件的变化,都应该纳入项目建设总体把控中。以此满足信息系统与环境管理和信息技术俱进的要求。7.对承建单位的技术方案的把关总集成服务商要协助用户方,把控好项目建设的技术关,要全程参与承建单位的需求调研报告、概要设计、详细设计、集成实施设计、测试用例及验收方案等技术方案的审查工作,并提出合理、科学的整改意见。 8.承建单位总协调(1)协调项目建设各承建单位的软件开发活动,协调各软件的关系;提出整个应用软件的规范管理机制,要与采购人建立及时有效的沟通机制;在承建单位详细设计的基础上,持续监督软件开发实施进度计划,对一切影响实施进度的问题时进行及时通报。(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审查应用软件与系统软件和硬件等基础平台的兼容性。(3)定期向采购人提供平台建设及软件开发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做好总集成工作记录;负责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为采购人提供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并做好技术把关工作。9.统一监督系统的实施、部署及培训(1)审核系统承建商的全省培训计划。(2)根据各承建单位提交的培训计划,负责组织督导各承建单位的具体培训工作。10.软硬件平台集成管理(1)审核和确认软硬件设备供货商的采购计划、安装调试计划、试运行计划、正式运行计划等实施计划,给出总集成意见。(2)对实施过程全程记录,并定期向采购人提交阶段实施报告。(3)负责监督各类软硬件设备接入平台的安装、联调和测试工作。(4)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的总集成报告。(5)协助采购人、监理对平台采购的软硬件设备进行验收。(6)负责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及网络的优化调整建议工作。(7)对系统现有的基础软硬件平台进行评估,并根据今后的建设任务提出整合方案,负责协调处理软硬件相关的问题。11.系统测试验收管理统一组织多个承建单位参与的集成测试,协助第三方测试(1)全面监督系统集成测试和验收工作。(2)负责审核各承建单位的单元测试相关文档,评价其软件品质并据此指导各分包承建单位的下阶段工作。(3)负责审核集成测试方案,参加承建单位在本单位环境下的集成测试,主持各承建单位在测试平台上的集成测试。(4)参与各承建商的验收准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对其工作成果的评价意见。(5)监督各承建商的系统联调、试运行工作;提出系统的优化要求,并监督承建单位调整相关软件。(6)负责协助完成系统集成后的第三方系统测试工作。12.系统的部署、试运行过程管理在各承建单位的系统完成后,负责监督全省软件的部署和试运行;统筹安排各承建商在省级和市(州)的部署,协助采购人开展试运行工作,直至投入正式运行。制定在设备严重故障造成某些应用无法正常运行等突发情况下系统的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组织分工、应急报告流程、故障分类及应急措施和故障恢复等内容。13.项目总体管理(1)应建立相应的项目组织体系并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分项计划、市(州)计划等),控制本项目整体进度和质量,保证本项目工作的按期完成。(2)帮助采购人建立含项目管理办公室、总体组、监理组、测评组在内的全省项目组织架构,并制定合理的分工划分、职责界定和沟通机制。(3)项目实施计划和质量控制:在编制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应有项目管理方案、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计划、阶段性总结和进度报告制度。(4)须建立与采购人的周报告制度,将项目工作完成的内容、进度、问题等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5)建立针对采购人的可落地的多项目管理办法,包括但不限于:沟通管理机制;文档管理、提交、审核、签署、验收及汇总全过程机制等。(6)帮助采购人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包括对市(州)的考核及对县(市、区)的考核等。14.项目管理培训要求要求针对全省各市(州)、各区县提供项目管理培训。15.采购单位交办的与本项目有关事宜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进展,总集成商还需要完成招标采购单位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有关事宜。(三)项目管理平台要求(1)投标人应提供成熟项目管理平台软件,软件功能符合总集成服务管理的需要,作为招标人、总集成商、分项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辅助工具。功能包括项目进度管理、项目文档管理、项目问题管理等。(2)投标人所提供项目管理平台软件应具有界面友好、快速部署的特点,需要在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完成平台软件的部署、调试。(四)总集成团队要求(1)投标人必须成立合理的内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好足够的高素质人才参加本项目工作;应指派本单位正式员工担任项目负责人,负责开展设计报告和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工作。(2)投标人应保证充足的调研和设计人员,并保证人员结构的合理性。项目组成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专业:信息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这些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对上述安排投标人应列出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及工作量估算。(3)在内部组织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及成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根据设计工作的业务性质,应分别配备有项目经理、本项目设计咨询负责人等人员承担本项目工作。(4)项目经理和咨询负责人都应具有负责并完成过至少2个环保信息系统软件设计及总集成项目经验(应提供项目单位证明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且具有承担同类型信息系统工程咨询设计的能力。(5)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6)要求组建3人以上的团队,提供用户指定地点现场服务,提供项目实施全过程总集成服务。备注:1、该项目技术参数中没有标注★号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为非实质性要求。2、该项目若技术参数中指定或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等,均不作为招标文件要求。第七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资格性要求的。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本章第4.5条规定的除外);(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6)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7)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8)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2解释、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2)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3.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3.5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6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8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进行扣分:(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4.6综合评分明细表第一包评标办法: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一价格30%100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技术指标和配置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30%1001数据库体系扩展151、根据投标人对环境数据资源规划分析设计的合理程度,关系论述的清晰程度进行评定1~5分。2、投标人需阐述针对新增数据的主题数据库的设计, 详细说明新增业务数据与数据中心指标间对应情况,给出主题数据库模型取数规则;进行综合评定1~5分。3、阐述新增公共代码的代码库的设计,详细说明各业务应用公共代码与数据中心公共代码间的对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结果的合理性,数据库建模的稳定性进行综合评定1~5分。2环境数据管理平台扩展升级251、根据投标人对一期数据集成方法的理解程度,以及新增数据集成思路的合理性,数据内容更新的灵活性,数据质量校验方法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1~5分。2、能提供污染源数据整合、污染源数据导入、数据质量校验、环境信息资源目录、污染源主数据管理等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的,每有1个加4分,最多加20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著作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3数据支撑系统升级扩展301、根据投标人对一期建设的总量减排业务应用系统的理解程度,以及新增总量功能设计的详细程度等进行综合评定1~10分。2、根据投标人对污水处理厂总量减排现场核查作业系统功能设计详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1~10分。3、根据投标人对一期建设的资源目录系统理解程度,以及升级功能设计的详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1~5分。4、根据投标人对一期建设的数据查询与分析服务理解程度,以及扩展功能设计的详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1~5分。4总量减排应用201、根据投标人对资源共享门户设计的详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1~5分。2、根据投标人对一期建设的环保数据多维综合分析系统理解程度,以及二期扩展功能设计的详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1~5分。3、根据投标人对环保数据GIS综合分析功能设计的详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1~5分。4、根据投标人对一期建设的移动端查询系统的理解,以及二期扩展功能设计的详细程度进行综合评定1~5分。5环保监管移动工作终端10所投的硬件产品指标完全满足标书要求,不存在负偏离的,得1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扣分,每条扣2分,扣完为止。三信誉12%1001投标人荣誉20投标人参与的项目获得过部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每提供一项得5分,最多得20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以国家行业管理机构有效证书为准(提供复印件)。2投标人资质201、投标人通过CMM/CMMI 3级及以上认证,且认证在有效期内得10分。2、投标人拥有ISO 20000 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以国家行业管理机构有效证书或文件为准(提供复印件)。3投标人产品601、投标人拥有环境数据中心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得10分。2、投标人具有环境数据分析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得10分。3、投标人开发完成的环境数据中心系统获得环保部门的优秀使用评价(以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每个环保局用户10分 ,最高40分。以国家行业管理机构有效证书、客户证明为准(提供复印件)。四项目实施、培训及售后服务(7%)100 1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等的经验、资格45项目经理及项目组分组组长全部在投标人处工作3年以上且≥8人具备工信部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软件水平考试高级证书的得45分。项目经理及项目组分组组长全部在投标人处工作3年以上且≥4人具备工信部及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的软件水平考试高级证书的得1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2项目管理措施20根据项目管理、项目组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实施计划和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高效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20分。 3培训工作15根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计划、组织等安排是否合理、清晰、可行进行综合评定1~15分。 4投标人售后服务20投标人培训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最优得20分,依次递减1分,扣完为止。五商务部分20%100各部分案例不重复计分1相关项目经验701、投标人具有与本次项目建设规模相当的环境数据中心或数据库平台的开发建设经验,2008年至今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环境管理部门的环境数据中心或综合数据库建设项目且软件开发部分合同金额在600万以上的,得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投标人具有环境数据中心及数据库平台的开发建设经验,2008年至今承担过省级(含省级)以上环境管理部门的数据中心或数据分析系统建设且软件开发部分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每个案例5分,最多得3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3、投标人具有环境数据中心及数据库平台的开发建设经验,2008年至今承担过地市级或区县级环保部门包含环境数据中心系统的项目且软件开发部分合同金额在100万以上。每个案例3分,最多得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标准规范编制能力30投标人熟悉环境数据标准,参与过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编制工作,每提供一个标准编制经验给6分,最高得30分(以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证书和环保行业标准发布编号为准)。六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1%100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5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第二包: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一价格20%100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10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二技术指标和配置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性40%1001基本分80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80分。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非实质性负偏离的扣分,每条扣5分,扣完为止。2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分20技术指标和配置高于招标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优的可加分,每项加2分,最多加20分。三信誉15%1001投标人获得荣誉1001、投标人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电子)或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通信信息),满足得20分,不满足不得分。2、投标人同时具有ISO 14001证书、ISO 27001证书、GB/T 28000证书得和ISO/IEC 20000 证书,完全满足得30分,缺一项扣10分,扣完为止。3、投标人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 级(含)以上认证,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四川省省级环境信息化咨询设计服务经验(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足得20分,不满足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环境数据中心系统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满足得20分,不满足不得分。四售后服务10%1001基本分10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得10分;有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2服务功能和实施方案2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措施和实施方案评分。最优得20分,依次递减1分,扣完为止。3服务机构情况501、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环保信息化工程总集成或咨询设计项目经理经验(须提供国家或省级环保单位有效用户证明,否则无效)每提供一项满足得10分,最多得20分。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人事部门和信息产业主管部分联合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满足得30分,有一项不满足扣10分,扣完为止。4投标人售后服务20投标人培训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最优得20分,依次递减4分,扣完为止。五商务部分15%1001投标人业绩701、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环保信息化工程总集成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同类项目得5分,提供一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同类项目得10分,本项最多得30分,没有案例不得分。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家级或省级电子政务信息化工程总集成项目,每提供一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同类项目得5分,提供一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同类项目得10分,本项最多得40分,没有案例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案例不重复计算2投标人财务状况201、提供近两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10分,仅提供一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5分,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此项得0分。2、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评分:财务状况良好的得10分;一般的得5分;差的不得分。3、新成立的公司根据验资报告酌情给分。以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书为准3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10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5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5.废标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 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3名),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同时将评审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预公告5个工作日。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7.3拒绝参加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评审活动;7.4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7.5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7.6配合采购执行机构质疑处理;7.7配合财政部门投诉处理;7.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下列工作纪律:8.1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8.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8.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8.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8.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8.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根据招标文件要求);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