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万亩林场一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沿海万亩林场一期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响水县林业局响水县沿海万亩林场一期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XSX-CG-********
致供应商:
响水县林业局响水县沿海万亩林场一期绿化工程已经批准实施,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响水县沿海万亩林场一期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响水县S326东侧、临海高等级公路南侧、陈家港境内。
3、建设规模:投资额约200万元。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栽包活包养护(保修)。
5、质量标准:苗木保存率95%以上。
6、管理养护、保洁期、质保期:3年,补植部分管理养护期顺延1年。
7、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
8、招标范围:绿化。
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
1、 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潜在供应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师中级](含)以上。
(3)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可以采用现金或其进账单、转账、银行汇票、电汇、企业网上银行等方式交纳。以前已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如保证金未退还的,请与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确认。
谈判保证金交纳账户:单位名称: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响水工商银行,账号:****************388。
2、未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经响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5日内无息退还。
3、 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
(1)谈判会开始后供应商撤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谈判保证金。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提供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将履约保证金足额交纳到采购人指定账户上,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按合同规定。
2、 若中标人不能按上述条款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结束,经初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的50%。初验合格满一年再经验收合格再支付合同价的20%工程款。初验合格满二年再经验收合格再支付合同价的20%。剩余工程款待初验合格满三年内承包人完全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苗木管理到位,无质量缺陷责任时,经验收合格审计后结清。
六、评定成交原则
以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资格性审查合格、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采购需求且最终谈判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供应商。
七、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谈判开始时间、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4月5日16时。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响水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评)标厅。
八、报名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
本项目不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自行到响水县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xsztb.net)“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图纸,如无法下载的,或有疑问的请与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发春131*****208联系。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600元,谈判会议开始前交纳(以前已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免收)。
采购人: 响水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 盐城恒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O 一四 年 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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