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行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校园摄影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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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题的校园摄影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科所(室)、市属学校: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展示近年来我市广大中小学校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首位,多项举措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取得的成果,特举行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校园摄影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1.师德建设。学校在培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高水平师资和管理队伍方面的举措或效果;

2.教书育人。学校在引导各学科教师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适时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举措或效果;

3.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在着力创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文化校园,形成良好校园文化环境方面的举措或效果;

4.主题教育。学校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民族传统、文明礼仪等主题教育活动方面的举措或效果;

5.实践活动。学校在促进青少年学生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学会感恩、学会助人,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学会自省、学会自律等方面的举措或效果;

6.其它。其它有关“立德树人”方面的举措或效果。

二、征集时间

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学校4月23号上交,推优上交市里)

三、奖项设置

按高中组(含普高、职高)、初中组、小学组、幼儿园组为单位评选,每组根据投稿数量,设一等奖作品若干幅,奖金各300元;二等奖作品若干幅,奖金各200元;三等奖作品若干幅,奖金各100元,并发给荣誉证书。每所学校可选送1-3幅作品。评选后,优秀作品将在宁波市中小学德育·心育网展示,特别优秀的作品拟向《德育报》推荐发表。

四、投稿要求

本次评选采用纸质投稿,作品要求单幅、彩色,图片尺寸要求为7英寸;填写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校园摄影评选活动信息表(信息填写不完整者不予评选),将每幅作品和纸质表格各一式三份,信封左上角注明组别,投递至宁波市和义路129号205室,赵志邈老师收,联系电话:133*****358。同时,将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校园摄影评选活动信息表发至nbzzmm@163.com邮箱。

请各区县(市)教科所(室)、市属学校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联系人:张骏乐老师,联系电话:189*****165

宁波市中小学德育研究会

附件:以“立德树人”为主题的校园摄影评选活动信息表

选送学校

作者姓名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品名称

作品组别

高中组( ); 初中组( ); 小学组( ); 幼儿园组( )。

作品主题

师德建设( );教书育人( );校园文化建设( );

主题教育( );实践活动( );其它( )。

作品介绍

(限100字内)

评选得分

(10分制)

评选要求:

1.主题内涵: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参评作品内容、名称、介绍与所表达的主题相符(4分);

2.摄影技术:取景、构图、曝光、色调、清晰度等符合摄影基本要求(3分);

3.视觉效果:作品表现形式新颖,构思独特,色彩饱和,层次丰富,有视觉冲击力(3分)。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开户银行

要求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宁波银行选一

银行账号

标签: 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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