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数字乡村设备采购方案公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数字乡村设备采购方案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数字乡村设备采购方案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JLDYLYCGGS********10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12-01 08: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12-03 16: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数字乡村设备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智慧家庭运营中心数字乡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加速推进背景下,为推进数字乡村打造工作,拉动基础业务发展,拟采购数字乡村音柱、摄像头等数字乡村终端用于推进数字乡村示范和基础村的打造。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集团公司及内部各单位可直接生产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完全满足需求,保证质量,价格公允合理,且经过采购人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集体审议决策。集团公司核心能力清单建立后,只有纳入核心能力清单的物资和服务对应的内部单位方可按照本条说明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电信吉[2019]89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吉林公司终端购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作为吉林省终端设备唯一采购与销售、对外合作平台,负责制定购销方案,负责终端购销的实际操作工作。严禁各市(州)分公司及省公司其他部门以任何名义及方式自行采购终端。 终端产品是指包括手机、上网卡、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物联网模块和终端、智慧家庭类泛终端等集团公司指定管理的无线连接通信设备。 所以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资质要求: 4.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印章;如应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应答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4.2应答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1年12月01日至2021年12月03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候选供应商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询价人提出。 联系电话:189*****771 邮箱地址:189*****771@chinatelecom.cn 询价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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