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能源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工程系列部分专业职称纸质材料的通知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工程系列部分专业职称纸质材料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工程系列部分专业职称报送纸质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9月10日前个人在线提交成功的人员,请及时关注“追踪”流程,待“追踪”流程中显示“评委会接收材料”,再行报送纸质材料、缴费。
一、材料目录及要求
见附件
二、缴费标准
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时,以现金方式缴纳评审费,缴费标准为初级80元/人,中级250元/人,高级350元/人,不接收其他方式支付,不接收个人名义缴费。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1月17日至19日
报送地点:贵州省能源局422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72号贵州省能源局四楼422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皎,186*****060。
贵州省能源局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贵州省能源局工程系列部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纸质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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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要求
(一)材料收集整理要求
1、《公示人员名单》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导出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称评审表》为系统内导出的带水印版本,A3双面印刷,中缝装订,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类型为破格的,还应由2名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3、《政策性审查表》为系统内导出的带水印版本,A3双面印刷,由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4、发表的论文、出版专著需提供原件,在论文期刊目录明显标明本人论文位置,在论文正文内容首页作者栏明显标明本人位置。
5、其他补充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均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线下纸质材料应是线上材料的纸质版本以及补充或佐证,未在线上提交或体现的纸质材料,评审委员会可不予采纳。
6、继续推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度。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报送纸质材料时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一份,统一用“姓名+代表作名称”对电子文档进行命名,正文内容须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信息,不按要求报送代表作的不予受理。
7、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文件要求,由单位出具《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装订及包装要求
1、“材料目录”中第5项按序胶装成册,须设置有封面、目录、封底。提供的业绩材料顺序要与系统中相关内容一一对应。
2、“材料目录中”1-5项、第7项(如有)须按顺序整理装入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和侧面须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
3、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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