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2、1.谈判供应商必须先办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诚信库入库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才可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2.获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弃标未予告知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3.如本项目至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4年4月11日下午17时止,如参加报名的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招标人将重新公告组织采购。请您及时关注本项目后续公告。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文件项 目 编 号:RACG
********4 项 目 名 称: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采 购 方 式:竞争性谈判采 购 人: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三月 目录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3第二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5(一)谈判须知前附表5(二)总 则8(三)谈判文件说明9(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9(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2(六)谈判与评审13(七)授予合同15第三部分竞争性谈判内容及要求17一.概述:17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7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32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3附件二 谈 判 函34附件三第(大写数字)轮报价一览表35附件四报价明细表36附件五 技术、商务偏离表40附件六 资质证明文件41附件七服务措施及承诺42附件八 2010年1月以来同类业绩一览表43 附件九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44附件十 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情况表45附件十一 主要设备配备计划表46第六部分评定办法47弃标回执50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 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一、 招标项目编号: RACG
********4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采购单位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1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需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证书;五、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时间:2014年4月 4日至2014年4月 11日(时间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地点:谈判供应商登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网上报名后从“下载采购文件处”直接下载。(截止投标前报名均有效)标书价格(元):每本300.00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4 月18 日上午09:00止;七、投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八、开标时间:2014 年 4 月 18 日上午09:00正;九、开标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十、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户名):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2000元交付方式: 以电子汇款(回单)、银行汇票、本票等转账方式提交;或以现金交款单方式提交。若以现金交款单方式的,现金需交入银行,现金交款单存款人栏内须注明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由供应商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账户一: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温州瑞安支行银行账号:
****************031028银行地址:瑞安市拱瑞山路国税大楼一楼账户二: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温州瑞安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9银行地址:瑞安市安阳新区罗阳大道金瑞名苑一号楼一、三层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联系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1.谈判供应商必须先办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诚信库入库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才可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2.获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弃标未予告知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3.如本项目至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14年4月 11 日下午17时止,如参加报名的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招标人将重新公告组织采购。请您及时关注本项目后续公告。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瑞安政府采购网(www.razfcg.gov.cn)和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aztb.com)上发布。十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 张警官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 周鑫联系电话:
138*****557传真:
****-********第二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一)谈判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2项目编号RACG
********4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人名称: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浙江省瑞安市滨江大道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周鑫电话:
138*****5576采购内容 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具体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7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总监需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证书;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9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1报价货币人民币12报价语言中文13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14谈判有效期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15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6密封、装订要求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按规定包装密封,封口处应有谈判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如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则不予受理。标函封袋建议使用由瑞安市招标投标协会监制的标函袋。17谈判样品□需要□√不需要18谈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凭有效凭据,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原件需在开标前校验。形式:以电子汇款(回单)、银行汇票、本票等转帐方式提交;或以现金交款单方式(若以现金缴款单方式的,现金需交入银行,现金缴款单存款人栏内须注明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 投标保证金不得由供应商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提交。单位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温州瑞安支行银行账号:
****************031028银行地址:瑞安市拱瑞山路国税大楼一楼账户二: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温州瑞安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9银行地址:瑞安市安阳新区罗阳大道金瑞名苑一号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谈判供应商必须先办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诚信库入库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才可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19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20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2014年4月4 日至2014年 4 月 11日(北京时间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谈判供应商登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网上报名后从“下载采购文件处”直接下载。(截止投标前报名均有效)21谈判截止时间2014年4 月 18日上午09:00止(北京时间)2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4年 4月 18 日上午8:30~09:00;瑞安市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开标室(见当日大厅公示栏)23谈判开始时间谈判地点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4 月 18日上午09:00正 (北京时间)谈判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参加谈判会的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无效),出席开标仪式,谈判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4谈判程序(1)宣布竞争性谈判纪律;(2)公布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谈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与会人员姓名;(4)介绍竞争性谈判步骤;(5)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谈判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6)谈判小组审阅谈判响应文件;(7)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谈判并确定最终方案;(8)谈判小组要求各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9)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评定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25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的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6合同授予前的最终审查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谈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谈判供应商的资质、业务能力、信誉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和表现;(2)谈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3)是否已经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预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预成交公示结束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注册申请,并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证明传真到采购代理单位,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4)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且处罚日期(以法院判决书为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年内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否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27诚信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供应商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诚信评价反馈表》(表附合同条款中),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备。建立成交供应商诚信履约评价制度,结果纳入诚信档案库。28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谈判供应商须知、评定办法、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组织单位负责解释。29合同管理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交给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邮箱
********@qq.com。2.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要及时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30备注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二)总 则1.说明1.1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采购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组织和实施。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定义及解释2.1采购人: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3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谈判竞争的依法成立的的供应商;2.4成交供应商:系指在本次竞争性谈判中成交的谈判供应商;2.5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是依《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6日期:指公历日;2.7合同:指由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8“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3拟任项目总监需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监理工程师证书;4.保密与披露事项4.1谈判供应商不得串通,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4.2谈判供应商自购买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竞争性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4.3采购机构有权将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4.4采购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约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服务的有关信息以及合约条款等。5.谈判费用5.1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现场踏勘:自行前往7.谈判委托7.1如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具备以下几项条件,否则取消谈判资格:a.加盖单位公章b.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三)谈判文件说明8.谈判文件构成8.1谈判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服务,以及竞争性谈判、谈判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竞争性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评定办法第七部分补充通知及答疑(若有)8.2本谈判文件要求谈判供应商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关技术和商务条款,将在该条款前以“▲” 醒目标识。9.谈判文件的澄清9.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谈判供应商,均应在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截止期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瑞安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等类似的形式通知已领取谈判文件的所有谈判供应商,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0.谈判响应文件的说明10.1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同一授权代表签章。10.2供应商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谈判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谈判小组将作出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导致无效。11.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11.1谈判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第五部分附件一);(2)谈判函(见第五部分附件二);(3)第(大写数字)轮报价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三);(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见第五部分附件四)(5)总监工程师简历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五)(6)企业近三年监理的同类工程项目一览表(附2011~2014年度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合同原件备查);(见第五部分附件六);(7)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见第五部分附件七)(8)技术、商务偏离表 (见第五部分附件八);(9)资质证明文件 (见第五部分附件九);a).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b)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c)相关资质证书、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d)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管理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0)服务措施及承诺(见第五部分附件十)(11)项目实施方案:a)本工程质量目标控制及手段;b)本工程进度目标控制及手段;c)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及手段;d)投资目标控制及手段;e)针对本工程难点采取的监理措施;f)合同管理、工程信息资料管理措施;g)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h)各专业工程配合及结算工作的建议和方案。(12)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2.谈判响应格式填写说明12.1谈判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谈判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机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12.2谈判供应商必须保证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提供虚假证明的谈判供应商将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并在政府采购宣传媒体上予以公告。13.谈判有效期13.1▲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60天,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13.2特殊情况下,采购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拒绝前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最终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谈判报价14.1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价格应该用人民币表示。谈判报价应包括完成供货和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14.2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谈判报价,谈判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在谈判结束后提供给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谈判价格。14.3最后的谈判报价不高于首次报价,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报价需另行明确,否则各项报价均按比例下调。15.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一份正本和叁份副本(统一规格用A4纸),并在每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5.2谈判响应文件“正本”的内容是属于谈判供应商自己制作的,并合成本装订(统一规格用A4纸)。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在“谈判文件格式”规定处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15.3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可以用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15.4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谈判保证金16.1谈判供应商应于相应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16.2办理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凭有效凭据,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原件需在谈判前校验。16.3谈判保证金应以电子汇款(回单)、银行汇票、本票等转帐方式或以现金交款单方式(若以现金缴款单方式的,现金需交入银行,现金缴款单存款人栏内须注明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 投标保证金不得由供应商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提交。 单位名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温州瑞安支行银行账号:
****************031028银行地址:瑞安市拱瑞山路国税大楼一楼账户二: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温州瑞安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
****************9银行地址:瑞安市安阳新区罗阳大道金瑞名苑一号楼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窗口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谈判供应商必须先办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诚信库入库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才可办理谈判保证金缴纳。16.4有效凭据主要指:?本 票:谈判供应商办理银行本票后→凭银行本票→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电子汇款(回单):谈判供应商在银行办理电子汇款手续后→凭电子汇款回单→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银行汇票:谈判供应商办理银行汇票后→凭银行汇票→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现金交款单:谈判供应商将现金和现金交款单(注明供应商名称和事由)交入银行,确认后→凭现金交款单→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16.5▲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无效。 16.6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7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凭合同原件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与成交供应商开据的收款收据5个工作日内退还。16.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截止日后,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书的; (2)谈判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谈判供应商其他不按谈判文件履行义务的行为。(4)在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谈判响应文件或修改谈判响应文件的;(5)存在串标、围标、抬标、陪标等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7)其他严重扰乱谈判程序的。16.9谈判供应商或采购组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串通行为认定:(1)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人员编制的; (2)不同谈判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或人员的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人员办理投标事宜的;(4)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出现非正常的一致,或者报价细目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或在完全可比的情况下投标总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5)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或实施人员出现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同一人的;(6)不同谈判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为同一单位的工作人员的; (7)不同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内遗留有其他谈判供应商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谈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必需的信息资料的; (8)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单位协助谈判供应商撤换或更改谈判响应文件的; (9)采购组织单位泄露有意向参加政府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名称、数量等应当保密的事项的;(10)不同谈判供应商之间私下达成书面或口头协议,指定一家谈判供应商成交或轮流成交的;(11)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装密封,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封口处应有谈判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如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将被视作无效标处理,被拒绝接受。17.2谈判响应文件封皮上写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17.3封套建议采用瑞安市招标投标协会监制的密封封套,并按要求填写。18.谈判截止时间18.1本次采购的谈判开始时间及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谈判文件“采购公告”。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截止时间。18.2在推迟了谈判开始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1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9.2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指17.1款)。(六)谈判与评审20.谈判20.1谈判时间和地点:见本谈判文件“采购公告”。20.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谈判会议,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谈判会议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谈判小组21.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谈判工作程序22.1谈判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递交后,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首先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报价资格要求等;其次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了相应的响应。22.2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谈判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3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包括谈判内容及合同主要条款、评定成交标准),谈判小组应当在谈判供应商分轮报价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 22.4本次谈判允许两次到叁次报价,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密封袋中的谈判响应文件为首次报价(首次报价将不予公开)。22.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合格通过的谈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商谈内容进行第二次报价或第叁次报价(即最后报价),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上轮的报价(谈判内容变更的除外),可与上轮报价相同;未报价者,视同与上轮报价相同。22.6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谈判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服务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及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通知谈判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谈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并拒绝改变,经谈判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报价。22.7如果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明显偏离市场正常价格时,谈判小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对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3.评审23.1在谈判时下列情况按照无效报价处理:(1)报价不是固定价的;(2)单价与总价不相符,又不接受谈判小组修正的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而谈判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的;(3)主要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不满足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4)谈判小组认为谈判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5)未按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的;(6)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7)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份数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2谈判小组将根据各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评定办法计算评标价,评标价由低到高确定1个预选成交供应商,其余有效供应商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备选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谈判评审报告。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24.1采购机构按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确定第一成交预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第一成交预选供应商因故不能成交时,可以确定第二成交预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但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资金的除外。24.2采购机构将在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raztb.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jzfcg.gov.cn)及“瑞安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razfcg.com )”上发布《预成交结果公示》,公示三天。25.评标过程保密25.1谈判之后,直到授予谈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6.拒绝任何或所有谈判的权利26.1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谈判都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谈判。26.2如果成交预选供应商不能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及其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其谈判响应文件与事实不符,影响采购的公平公开及合同的实施,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前任何时候依照法定程序将合同授予成交备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备选供应商仍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不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并宣布采购无效,对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27.质疑与投诉27.1谈判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谈判供应商对采购组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组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7.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或网上下载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对实行报名购买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27.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书格式可参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raztb.com)表格下载处相关格式。(1)质疑受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理电话:
****-********(2)投诉受理机构: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地址:瑞安市财政局大楼15楼投诉电话:
****-********(3)投诉受理机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地址: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投诉电话:
****-********(七)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28.1最终审查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谈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谈判供应商的资质、业务能力、信誉及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业绩和表现;2)谈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能力;3)是否已经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4)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且处罚日期(以法院判决书为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3年内的单位不得参加谈判,否则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28.2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成交供应商配合,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28.3成交供应商如未能通过最终审查,采购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提出具体限时整改要求,成交供应商如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28.4采购机构将合同授予获接受谈判的谈判供应商。29.成交通知29.1在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向获接受的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的《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直接签订合同。30.2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自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0.3成交供应商不遵守谈判文件或谈判书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机构即可直接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时,采购机构取消该单位的成交权,另选其它谈判供应商成交。31.采购结果通知采购机构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在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raztb.com),“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zjzfcg.gov.cn) 及“瑞安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razfcg.com )”发布成交公告。32.代理服务费32.1成交人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收取(按成交价的1.5%计取),不足5000.00的,按5000.00元计取。不在报价中单列,该费用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请报价人在报价时予以考虑。第三部分竞争性谈判内容及要求一.概述:1.此份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是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谈判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的服务进行报价。2.本次采购设一个标段,谈判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谈判将被拒绝,谢绝联合投标。3.投标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完成采购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关要求。4.在报价之前,投标供应商须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招标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1.项目概述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包括标志、标线、红绿灯、电子警察等)拟投资金额约610万元。施工工期为一年。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内容为: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即本工程所有涉及的土建、强电、弱电等各专业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过程中所涉及的交通设施的施工及设备安装,以及设备采购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管理配合和项目验收等工作,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3.项目地点瑞安市市区及下属乡镇。4.监理及招标投标依据4.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4.3《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指南》4.4《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4.5《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064.6《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 652-20064.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4.8《道路交通信号灯》4.9《路面标线涂料》4.1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4.11《工程建设监理规定》4.12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5.监理条件及要求5.1项目说明:本采购项目位于瑞安市内,项目地点遍布瑞安市区及下属乡镇。监理服务期:1年。该区域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受海洋影响明显。常年平均气温17.9度,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7.6度,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9度,冬无严冬,夏无酷暑。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2%。常年主导风为ESE(梅雨季)和NWN(秋冬季),静风频率较高,多年平均风速2.4m/s。5.2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6.监理服务内容和要求6.1监理服务内容6.1.1工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工程的投资造价、质量、建设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对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上所要求其他内容。6.1.2在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6.1.3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建设监理以及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监理。6.1.4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做好见证取样工作,其方法和检测频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生质量争议需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位检测试验的,应事先报告甲方并经甲方代表同意后,检测费用由甲方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6.1.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6.2工程资料要求6.2.1监理工程师必须督促施工承包商及时完成施工资料,并在工程完工时提供齐全的、符合有关要求的竣工资料。6.2.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这些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以减少业主为此而额外承担的风险。6.2.3同时,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及时按照质量监督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和业主的要求完成自身的监理资料,并在完工后15天内将齐全的且已经有关部门检查通过的监理资料提交工程管理单位和业主。6.2.4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地使以上所有资料均符合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的要求,并得以通过。6.3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人员的基本要求6.3.1监理人派出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班子,做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监理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规定进行监理,代表采购人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监理人按自行职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6.3.2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备项目班子,对土建、强弱电、自动化、资料档案(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等专业工程派驻专业监理人员,专业配备人员需满足工程实际需要。6.3.3监理人应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对设计存在的不合理、不完整、不准确、不安全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向采购人和设计单位提出修正意见。6.3.4监理组织机构严禁挂靠,一旦发现挂靠行为,采购单位报请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备后有权取消其投标和成交资格。6.3.5投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填报拟委派的驻现场监理人员名单,一旦成交,监理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进驻工程现场开展工作,按投标承诺的人数及名单到位。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必须先经采购单位的同意。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监理单位不得拒绝或拖延。6.3.6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代表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上岗证书,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6.3.7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监理上岗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监理上岗证书。6.3.8投标单位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业对口,身体健康。6.3.9监理小组成员应熟悉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如标志、标线、红绿灯等。6.3.10监理工作人员不得与承包本工程的有关承包人及其施工管理人员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6.4监理要求6.4.1严把施工质量关。掌握好各个施工环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杜绝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6.4.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协助采购人组织施工图会审,做好记录,及时编好会审纪要。6.4.3审查承包商所采购材料样品品牌、质量和价格,检验各种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6.4.4按采购人意见,办理设计与施工变更联系单,把好监理关,并做好监理方的签证工作。6.4.5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协助采购人组织竣工初验和验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6.4.6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和监理例会,处理各种问题,检查督促工程进度,调解工程建设中对各种合同的有关争议。6.4.7严把施工安全关。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实行标化工地管理。6.4.8协助采购人对工程投资进行有效控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签发,配合采购人处理索赔事项,参加审核工程决算,协助采购人审核工程造价,降低工程费用。6.4.9协助采购人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及时督促检查履约情况。6.4.10做好工程项目监理总结,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一式两份原件。6.4.11负责各种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工作,及时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两份原件。6.4.12保修期内负责定期检查工程质量,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提出责任鉴定意见,处理好善后工作。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保修职责,及时回访修缮。6.5监理的设施、设备6.5.1监理人员办公用房等由谈判人自行解决。6.5.2监理人应配备常用测量仪器和试验器具,其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常用测量仪器和试验器具具体如下(但不局限以下):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序号仪器、设备名称1水准仪6坍落度筒2经纬仪7检测靠尺、钢尺、直尺、塞尺3扫平仪8电阻仪4回弹仪9办公设备、软件5垂准仪┄┄┄┄┄6.6报价要求6.6.1本工程监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工程监理服务费。此次监理采购的取费基数为610万元。今后不论工程如何变动,相应的中标监理费率均不调整。 6.6.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Ⅱ级);专业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6.6.3▲本工程规定的监理服务收费,浮动幅度为上浮率 0%(含)~下浮率-20%(含)之间,当监理费报价超出规定的有效报价区间时,按无效标处理。报价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4位。?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交通设施监理: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9.492万元×1.0×1.0×1.0=19.492万元。?此次监理招标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浮动幅度值为-20%~0%,即监理费有效报价区间为:15.5936万元(含)~19.492万元(含),在该幅度范围内可以上下浮动,当报价超出此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时,按无效标处理。?监理费费率=投标人监理报价/工程中标金额;6.6.4监理费费率实行一次性包干,服务期限到项目全部完成为止。监理费以监理范围内工程结算总造价为计算基数,费率按相应的中标费率;如造价变化,则相应增减监理费。6.6.5监理工作的额外工作时间、附加工作时间、夜班施工、节假日休息加班费等已包含在本次监理服务费报价中,不另行计取。6.6.6本次监理服务期为工程全部施工的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保修期及工程之间穿插监理服务,各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监理费。6.6.7本监理工程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个别工程项目可能因多种原因造成工程的暂停,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在重新开始施工之日继续监理,且不追加任何费用。6.6.8监理服务费总价以监理范围内实际工程结算造价乘以成交单位相应的中标监理费率,若工期延误不再计取监理费(该风险各报价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含入报价中)。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总 投 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3、采购文件及招标补充文件4、城郊通知书5、投标书及其附件(包括询标记录)6、施工合同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劳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 管理费)。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 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本合同的有效期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同步。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末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末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末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末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贷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 他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专用条件主要条款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5)总监理工程师: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为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一、适用法规: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部(或专业部门)部门规章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省、市、县)法规、规章;二、经上级有关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及批复、建设计划、设计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有关技术经济文件;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设计、建筑安装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四、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有关答疑、补充资料;五、现行的概预定额、单位估价表、取费标准及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办法;六、依法成立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和协议;七、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或协议)。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范围:按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要求。监理工作内容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批文、合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主要有:一、向委托人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二、协助委托人选择及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三、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及时协助委托人组织会审,并写出纪要,同时,对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四、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征得委托人同意后下达开工令;五、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实施;六、督促并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七、审查承包人(或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采购清单,检查核对工程使用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规格、小样、质量和数量,必要时进行抽验和复检,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八、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确认分包单位;九、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筑安装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要求进行施工;核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控制工程质量,关键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制度;十、分阶段核验及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十一、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条款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计量,签认付款凭证;委托人具有工程款支付的最终审核和批准权。工程竣工后,参与配合及协助工程结算价款的审查;十二、对于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征得委托人意见,在可行的情况下, 原则上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或确认;十三、协助、主持、审理工程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明确责任方;督促、检查承包人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审核其事故报告;十四、根据工程进展定期召开工程监理例会,调解工程建设中的有关争议,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项;十五、督促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十六、组织承包人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督促整改,并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十七、及时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定期向委托人编报监理报告。十八、协助委托人整理审核承包合同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及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十九、提供其他应提供的监理服务或委托人要求另行增加的其他咨询服务。二十、监理人应每月不少于一次或委托人认为需要时向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情况。二十一、监理人须自行对委派至本项目的现场监理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二十二、监理人员应主动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招标人将视业主方和工程的具体情况,对监理工程内容可能会有一定的修改或调整,修改或调整事项在监理委托合同中予以明确。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一、涉及工程建设现场的近外层关系(设计、质量监督、质量检测、安全监督、施工、材料供应等)由监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一、提供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二、监理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委托人应提供已签合同或协议和已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待签合同、后续资料(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联系单、签证、纪要、来往文件等)应及时提供,以满足监理机构工作需要。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3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一、办公用房及设施:自行解决;二、通讯设备:自行解决;三、用餐: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用餐地点,费用自理;四、监理人员住宿用房:自行解决;五、电脑及打字复印设备:自备。以上属于委托人财产的设施和物品,在监理任务完成和终止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将其交还委托人。监理单位自备的,委托人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不予补偿。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 /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审核权。(10)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确认单及工程款支付单,必须经委托人审核批准后方能有效;第二十二条 总监及项目总监代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必须先经委托人的同意。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视监理人承担责任大小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金额上不封顶。第三十一条由于非监理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报酬;支付金额:按成交承诺。支付方式: 1、每次单项工程完成后,根据工程量计算对应的监理费,提交本单项工程的全部监理资料后,支付对应监理费的90%,待全部年度监理工作完成后支付全部剩余款项。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第四十五条 奖罚办法:奖励办法:监理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因此而取得节省投资时,业主参照国家颁发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监理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每次项目施工期间到位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须保证达到80%以上,未达到的按每天1000元处罚;总监代表到位率须保证达到95%,未达到的按每天800元处罚;其它监理工程师的到位率须保证达到100%,未达到的按每天300元处罚。若合同执行期间,总监理工程师到位率未达到70%以上;总监代表到位率未达到85%以上;其它监理工程师的到位率未达到95%以上要求,除处罚金外,委托人有权提出更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监理合同。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九条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附加协议条款: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附件:瑞安市政府采购项目诚信评价反馈表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RACG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代理机构定标时间年月 日以 下内容由采购单位填写合同签订时间验收完成时间政府采购标签有/无协助验收是/否采购单位对本次政府采购的评价意见请如实填写您对本次政府采购的项目(货物、服务、工程)在价格、质量、服务方面的意见(在结论上打“ √”)。一、对中标单位的评价意见1、价格 A、优 B、良C、好D、一般 E、差2、质量 A、优 B、良C、好D、一般 E、差3、服务 A、优 B、良C、好D、一般 E、差二、对成交供应商诚信总体评价:A、优(90-100)B、良(80-90)C、好(70-80)D、一般(60-70)E、差(60以下)三、您若有政府采购方面的建议和措施,请说明(可附页说明):1、2、3、(此表由采购单位填写,主要对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的诚信情况及项目验收后项目总体履约(满意度)进行评价,此表务必在项目验收完成后三日内交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单位确认:(盖章) 备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瑞安市满庭芳大楼三楼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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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raztb.com第五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供应商提交谈判响应文件须知1、谈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机构、谈判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谈判供应商的风险。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采购机构将应用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谈判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谈判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人代表姓名)系(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正式职工:(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项目编号:) 项目谈判活动,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职务:详细通讯地址:传真:电话:邮政编码:注: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一式二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有一份,另一份在递交标书时,随授权代表身份证一起交验。附件二 谈 判 函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谈判人全称) 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 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活动,进行谈判。为此:1、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2、谈判人出具的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的谈判保证金。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①该项目的谈判报价以最后轮报价为准(报价一览表附后); ②保证遵守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③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④谈判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包括竞争性谈判采购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⑤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谈判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谈判或收到的任何谈判。⑥本谈判自谈判截止时间之日起60 天有效。⑦如果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或拒绝接受已经确认的条款,同意采购机构没收谈判保证金。⑧与本谈判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邮编:电话: 传真: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三第(大写数字)轮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监理取费基数①(万元)监理服务费②(万元)费率(%)③=②/①备注1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4年交通设施监理6102监理费报价金额(人民币大写)3总监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4监理服务期5施工质量控制目标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备注:1、监理酬金总价以监理范围内实际工程结算造价乘以相应的成交监理费率计算。2、本工程规定的监理服务收费,当最终监理费超出规定的有效报价区间时,按无效标处理。其中:工程监理服务费报价浮动幅度为上浮率0%(含)~下浮率-20%(含)之间;3、监理服务费报价及费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四舍五入。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该表格请谈判人多准备几张,盖好公章,以备谈判时填写)?附件四拟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一览表姓名本工程拟任岗位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安排上岗起止时间说明:总监到位率承诺达到 %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率承诺达到 %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天。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发包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附件五 总监工程师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专业年限职务职称岗位证书号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岗位职务主要监理工作经历项目名称工程地点结构类型工程时间工程造价在项目中担任职务获奖情况注:附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携带合同原件备查。 附件六 三年来企业监理的同类工程项目一览表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总造价质量等级或获奖情况合同履行情况附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携带合同原件备查。注: 若本表不够用,可加附页。 附件七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情况投入时间备注附件八 技术、商务偏离表(商务和技术须分别填写)序号谈判文件重述偏离或谈判供应商建议(条件)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谈判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九 资质证明文件(一)关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的声明函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谈判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 其它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相关资质证书、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管理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十服务措施及承诺服务措施及承诺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第六部分评定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项目谈判文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办法。一、 评定原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供货、服务单位。确保供货、服务质量,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编写评标报告。评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定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有关活动。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标组织开标后,谈判小组首先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凡谈判供应商资格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和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者,经谈判小组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不再进入后续谈判。对谈判文件完善后,由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进行询标,谈判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文件。经资格性检查,谈判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谈判供应商(有效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或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继续进行或转为其它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或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三、评定办法1、本次采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价格优惠、质量和服务好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标价=[(档次-1)×30% 1]×最终报价×(1-修正系数)。3、档次(即档次分)的确定: 0-30分,具体分值设置如下:a)投标单位综合实力0~6.0分?供应商的资信情况(6分):根据供应商注册资金、信誉、经营规模、诚信程度、体系认证情况等,由专家自行评分。b)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 0~4.0分?总监配备情况(2分):根据总监的资质、学历、职称及从业经验等综合比较评分。?各专监及其他相关人员配备情况(2分):根据项目组中其他相关专监等人员的资质、学历、职称及从业经验等综合比较评分。c)供应商2011年以来同类项目的业绩情况:0~5.0分?根据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由谈判小组综合比较打分。d)拟投入主要设备情况:0~2.0分?根据各投标单位拟投入的设备情况综合比较评分。e)服务承诺情况(如到位率等)及优惠条件: 0~2.0分?依据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情况及优惠条件等,由评委综合打分f)实施技术评定0~ 11分?质量目标控制及手段 0~2分?进度目标控制及手段 0~2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及手段0~2分?投资目标控制及手段0~1分?针对本工程难点的监理措施 0~2分?合同管理、工程信息资料管理措施0~1分?各工种工程配合及结算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0~1分4、档次的确定:由谈判小组专家根据评分细则各自打分,最终得分为谈判小组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值时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档次(即档次分)的确定,档次分≥24分为第1档,24分档次分≥18分为第2档,档次分<18为第3档,并于各谈判供应商统一递交最后报价时当众公布。5、修正系数的确定:由谈判小组综合谈判情况,最后统一确定在0~30%之间;专家根据评分细则各自打分(保留二位小数),最终得分为谈判小组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值时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修正系数=最终得分/100×100%。四、评定结果本次采购根据有效谈判供应商的评标价从低到高原则,确定一个成交预选供应商,其他有效供应商依次确定为成交备选供应商(成交价不超过采购预算资金的前提下)。评标价相同时取档次分高者,评标价且档次分相同时取最后报价低者,都相同时,由采购人抽签决定。五、谈判供应商的义务谈判供应商应随时随地答复谈判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谈判结束,所有评定资料存采购机构备案。 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弃标回执致: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对报名 瑞安市201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编号:RACG
********4 ), 因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单位名称: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2013年月日注:本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响应谈判供应商必须在2014年4月17 日下午17:00前提供弃标回执单。如果不按时提供回执单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此行为记录在供应商诚信档案中。请供应商如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务必回传本回执传真:
****-******** 周先生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