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项目2014年明星演唱会大型活动
招标文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明星演唱会大型活动
2、项目基本介绍:
1)活动目的:
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项目是金科地产在郴州的第二个项目,也是第一个高层项目(第一个项目金科钻石山是高端豪宅项目),项目位于苏仙区郴州大道,紧邻郴州市体育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苏仙区检察院和法院位于本项目正对面。
本次明星演唱会活动主要通过明星演唱会在开盘前期短时间内将郴州市民目光聚焦在金科城,通过明星演唱会达到金科城项目品牌落地的目的。并提升金科品牌影响力,扩大项目和品牌的传播度,最终实现品牌力向销售力转化。
2)活动时间:2014年6月6日(暂定,最后具体时间以甲方指定为准)
3)活动地点:郴州市(具体根据方案确定)
4)活动形式及内容:
形式:明星演唱会+项目推介+观众现场互动或媒体在线互动
5)活动要求:见附件5
二、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投标。
招标内容:
活动策划、活动效果、活动设备、物料制作,演职与服务人员、现场执行
等子项目。
三、投标报价及合同价:
1、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式报价,其材料价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指定或者同意的品牌及规格按实进入报价。
2、合同确定价:由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价。
四、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10天内,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30%作为首付款;
2、 活动结束,经甲乙双方确认本次活动无任何问题和争议后,甲方支付剩余的结算活动价款。
五、评标原则及内容:
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评选人进行评审,中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济标为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其中价格水平权重50%,活动方案权重20%,执行水平权重20%,公司实力10%。
2、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如资质、服务、活动效果及最近两年的项目业绩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六、投标人须知:
1、 投标单位企业必须提供自己的公司简介。
2、 参加本制作投标的单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一次。
3、 投标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项目业绩,其社会信誉由招标单位实施考察和
进行社会调查。
4、 投标方案必须切实符合金科城项目定位。
5、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 在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持投标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
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活动方案、投标文件确认书、投标真实承诺书、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报价清单、公司简介、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投标资料加盖公章,并用牛皮纸袋密封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招标会形式:PPT方案现场评审
7、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故评标时投标人须到现场,所提交的资料恕不退还,作为下次合作的参考资料。
8、 投标人详细列出活动涉及的每种科目及价格,费用表(价格清单)包括:活动设备使用、物料制作、舞台搭建安装、人工(明星及其他演职人员等)、维护、运输、转移、撤除、辅料、税金及一切偶然事件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9、 物料、设备(音响、灯光等)需要品牌及产品型号;主要演职人员需提供2个以上供招标人选择。
10、 投标内容应包括所有物料设备的制作到位周期,供招标公司参考。
11、 中标公司应在七日内与招标单位所指定的时间、地点签定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的,均属于违约,我公司将取消与该公司的所有合作,并将其违约行为通报集团的其他公司。
12、 中标人若在此活动合作中配合较好,活动效果、服务质量、执行效率全面符合招标公司的要求,可优先考虑下一次的投标资格。
13、 确认报名后,投标人需要向招标单位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在2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归还于未中标单位,已中标单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活动执行保证金,活动圆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于中标单位。
七、招标日程安排:
1、 招标文件的领取2014年4月4日——4月11日,答疑时间4月9日
3、投标单位必须在2014年4月12日9:00前将《招标文件确认书》、《投标
文件》及投标须知中要求的材料密封盖章送达郴州金科地产营销分部曹宁处,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4、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具体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5、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郴州金科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报名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雄森酒店附15楼金科地产营销分部
联系人:曹宁
联系电话:181*****999 / ****-*******转营销分部
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项目2014年明星演唱会大型活动招标文书招标单位:郴州金科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14年3月20日 您好,如果贵公司在此次招投标过程中遇到任何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欢迎致电金科股份开发建设监察部负责人。姓名:杨洪 联系方式:
186*****296 目 录1、项目概况2、招标的范围及内容3、投标报价及合同价4、付款方式5、评标原则及内容6、投标人须知7、招标日程安排8、附件附件1:招标文件确认书附件2: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金科股份营销类招投标真实承诺书附件5:具体要求及相关情况附件:6:投标报价范围附件7:合同范本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项目2014年明星演唱会大型活动招标文书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明星演唱会大型活动2、项目基本介绍:1)活动目的: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项目是金科地产在郴州的第二个项目,也是第一个高层项目(第一个项目金科钻石山是高端豪宅项目),项目位于苏仙区郴州大道,紧邻郴州市体育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苏仙区检察院和法院位于本项目正对面。本次明星演唱会活动主要通过明星演唱会在开盘前期短时间内将郴州市民目光聚焦在金科城,通过明星演唱会达到金科城项目品牌落地的目的。并提升金科品牌影响力,扩大项目和品牌的传播度,最终实现品牌力向销售力转化。2)活动时间:2014年6月6日(暂定,最后具体时间以甲方指定为准)3)活动地点:郴州市(具体根据方案确定)4)活动形式及内容:形式:明星演唱会 项目推介 观众现场互动或媒体在线互动5)活动要求:见附件5二、招标的范围及内容:按照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招标内容及相关资料进行投标。招标内容:活动策划、活动效果、活动设备、物料制作,演职与服务人员、现场执行 等子项目。三、投标报价及合同价:1、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式报价,其材料价格按照招标单位所指定或者同意的品牌及规格按实进入报价。2、合同确定价:由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价。四、付款方式:1、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10天内,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30%作为首付款; 2、活动结束,经甲乙双方确认本次活动无任何问题和争议后,甲方支付剩余的结算活动价款。五、评标原则及内容:将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提交评选人进行评审,中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济标为合理低价中标原则,其中价格水平权重50%,活动方案权重20%,执行水平权重20%,公司实力10%。2、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如资质、服务、活动效果及最近两年的项目业绩等)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六、投标人须知:1、 投标单位企业必须提供自己的公司简介。2、参加本制作投标的单位只能以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一次。3、投标单位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项目业绩,其社会信誉由招标单位实施考察和进行社会调查。4、投标方案必须切实符合金科城项目定位。5、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6、在投标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持投标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活动方案、投标文件确认书、投标真实承诺书、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报价清单、公司简介、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投标资料加盖公章,并用牛皮纸袋密封盖骑缝章,一式两份。 招标会形式:PPT方案现场评审7、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故评标时投标人须到现场,所提交的资料恕不退还,作为下次合作的参考资料。8、投标人详细列出活动涉及的每种科目及价格,费用表(价格清单)包括:活动设备使用、物料制作、舞台搭建安装、人工(明星及其他演职人员等)、维护、运输、转移、撤除、辅料、税金及一切偶然事件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9、物料、设备(音响、灯光等)需要品牌及产品型号;主要演职人员需提供2个以上供招标人选择。10、 投标内容应包括所有物料设备的制作到位周期,供招标公司参考。11、 中标公司应在七日内与招标单位所指定的时间、地点签定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的,均属于违约,我公司将取消与该公司的所有合作,并将其违约行为通报集团的其他公司。12、 中标人若在此活动合作中配合较好,活动效果、服务质量、执行效率全面符合招标公司的要求,可优先考虑下一次的投标资格。13、 确认报名后,投标人需要向招标单位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在2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归还于未中标单位,已中标单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活动执行保证金,活动圆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于中标单位。七、招标日程安排:1、 招标文件的领取2014年4月4日——4月11日,答疑时间4月9日3、投标单位必须在2014年4月12日9:00前将《招标文件确认书》、《投标文件》及投标须知中要求的材料密封盖章送达郴州金科地产营销分部曹宁处,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无论任何理由均取消其投标资格。4、开标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具体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5、本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郴州金科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报名地点:湖南省郴州市雄森酒店附15楼金科地产营销分部联系人:曹宁联系电话:
181*****999 /
****-*******转营销分部附件1:投 标 文 件 确 认 书郴州金科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项目2014年明星演唱会大型活动招标,对贵单位2014年3月20日发出的该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应资料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和挂靠,并按照合同要求按质、按期完成任务,一旦招标单位发现我司有上述违规行为,我公司甘愿承受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处罚。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附件2:投标人报名暨资格预审表招标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报名时间资质等级法人代表企业电话经营范围企业传真企业组建时间开户银行账号企业概况自有人数管理人员其他:固定工合同工合计与本公司合作经历最近两年业绩拟投入本项目团队力量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职务及职称相关负责人姓名电话职务及职称项目部人员安排:项目团队最近两年业绩(盖章)招标委员会意见招投标经办人签字确认:年 月日备注:投标人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作为本表的附件,本表一式两份。视招标内容的不同,选择填写。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司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参与郴州金科地产金科城项目2014年明星演唱会大型活动招标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公司名称:(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人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双面) (正反双面)附件4:金科股份营销类招投标真实承诺书1、保证此次招投标不与其他竞标人相互串通哄抬投标报价,不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非正当手段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保证此次招投标无关联关系企业或兄弟公司以不同的公司名义参加金科股份的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3、金科股份在营销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或其他影响招投标的正常开展的情况的发生,将有权扣除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4、金科股份在标的实施过程中或标的完工后如发现投标单位有上述行为或者其他围标、串标行为的,一次性扣除该项目中标总额10-20%的罚款。 投标单位确认:_________ ____附件5:具体要求及相关情况一、活动整体思路品牌先行、重点突出、全城轰动、借势造势、观众互动、双项目联动(金科城和金科钻石山),让金科城项目在城东新区板块成功占位。二、方案要求方案以PPT提案、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思路、构成内容、明星名单及演绎节目、舞台设计、舞美表现等,要有具体的文案和平面结合表现并加以说明。要求提案根据郴州金科以及活动场地的具体情况作出科学合理设计,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内容饱满。附件6:投 标 报 价 范 围一、活动布置物料类。二、活动制作物料类。三、活动现场音响、灯光等设备系统。四、明星五、现场演职人员等。五、 车旅费。六、 其他费用。附件7:(例)活动合同书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郴州金科凯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活动项目、内容及要求一、甲方委托乙方策划、组织和执行 活动。二、活动内容为;具体的活动内容、流程及要求,见附件。三、活动时间:;如有变动以甲方通知为准,但甲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四、活动地点: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1、本合同价款为:RMB 元整,大写人民币元(具体明细见附件);该价款包括完成本次活动所需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税费(含乙方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乙方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负责代扣,甲方不承担代扣义务),除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2、由于活动中临时发生的物料和服务的增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在结算中进行调整。尾款金额按照调整后的结算金额进行支付。3、双方在结算过程中或者结算后,甲方发现结算资料有虚假或者乙方未按约定提供物料、设施、人员或者乙方执行活动的内容、流程及要求与约定不一致的,甲方有权不办理该部分结算或者不支付该部分价款,如已支付的,由乙方负责退还。二、价款支付:1、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甲方支付总合同金额 %作为首付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整)给乙方。 2、活动结束,经甲乙双方确认本次活动无任何问题和争议后,甲方支付剩余的结算活动价款。3、乙方每次收款前,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公司出具和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的,乙方必须承担如下责任:甲方已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更换真实、合法、有效发票,乙方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该发票金额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每发生一次,由乙方按该虚假发票金额的10%且每次不低于2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税务机关认定该发票虚假不同意甲方进入成本费用,致使甲方多支付的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前述违约金及损失,甲方可以直接在应付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补足,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滞纳金。乙方每次收款前,应向甲方出具和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税务要求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4、办理结算、款项支付的地点为甲方公司财务分部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自行到甲方公司财务分部或甲方指定地点办理结算及款项支付事宜,否则由此造成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5、付款方式:转账或者其他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每次付款前将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以书面加盖公章形式告知甲方,以便办理款项支付事宜,乙方确保告知的收款账号、开户行、开户名等内容真实无误;因乙方未及时告知或告知的内容有误,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 双方职责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甲方需向乙方提交公关活动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在活动执行前确定所有执行细节,确定后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活动内容,如需更改,应提前_1_天通知乙方。3、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指定人员进行沟通、联系及现场协助。4、乙方保证甲方有权对本次活动过程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照片、录音、录像的版权归甲方,甲方可以将照片、录音、录像用于宣传使用(含演职人员肖像),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含使用演职人员肖像等),但甲方宣传时不得有毁损、贬低演职人员形象的行为。二、乙方的义务及甲方的权利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合理要求完成本合同项目的所有工作。乙方需确保所提供设备数量与尺寸的真实性,活动当天甲方有权对当天活动现场的LED、灯光、音响、投影等硬性设备和物料进行现场抽查,如所用设备、物料与原定数量、尺寸不符,按短缺金额的比例在总合同价款中扣除。同时,如若影响现场整体演出效果的,则甲方有权在活动总金额中扣除20%以上的金额。2、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活动内容及要求严格执行,保证按约定完成本次活动,同时保证按约定提供活动所需的物料、设施、设备并在活动正式开始前4小时完成安装调试,确保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活动结束后由乙方负责设施、设备及物料的拆除。3、本次活动所需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乙方负责支付和承担(含乙方相关人员报酬及所需的交通、服装及食宿等);相关人员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负责代扣,甲方不承担代扣责任。4、乙方负责办理本次活动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保证提供本次活动的图片、照片等资料交给甲方,甲方可以作为宣传之用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保证取得演职人员同意甲方公司可以免费用其肖像作为宣传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6、乙方负责本次活动相关人员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如在本次活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如安全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由乙方和第三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7、负面信息乙方不得传播、捏造或失实、夸大有关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的负面信息;乙方违反本约定,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停止支付剩余款项。因该负面信息造成甲方及关联公司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同时乙方有义务负责消除因负面信息给甲方及关联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活动取消,甲方承担乙方已实际投入的损失。三、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活动取消或不能顺利进行,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 50 %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四、如乙方实际提供的活动内容、流程及组织的人员与合同所约定的活动内容、流程不符,或者未按约定提供活动所需的物料、设施、设备,则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费用,且乙方必须保证活动能够顺利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一倍赔偿甲方损失,并由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付清,逾期按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违约金。五、乙方保证有能力和资格组织本次活动,乙方未按时组织人员及设施、设备到活动现场完成本此活动或者无能力和资格组织本次活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价款的一倍赔偿甲方损失,并由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3日内付清,逾期按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三计算支付违约金。六、若乙方违约,乙方除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必须承担甲方因追溯乙方责任而产生的合理的调查费用、律师代理费、业务费、审计费、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及其他与追溯乙方责任有关的所有费用。七、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及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价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7日内支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超过实际损失的,超过部分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只主张违约金的,对是否产生实际损失的事实,不需举证。八、本合同执行中,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无法执行或部分执行,双方都不承担责任。(比如:自然灾害、暴力事件、国家政策等因素)。九、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从而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的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等保密信息。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第五条争议的解决一、由于甲方的过错致使部分或全部活动内容无法执行时,乙方须及时提出书面报告,双方及时协商解决,确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二、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六条关于廉政的约定一、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饭、喝酒、娱乐或进行其他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包括但不限于实物、现金、礼券、提货卡等,下同),也不得以其他方式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好处,否则出现第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出现第二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出现第三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00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将在前次违约金的基础上加倍计算,以此类推,累计计算。累计出现三次及三次以上的,乙方在金科集团合格合作商数据库的合格资格将自行丧失。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索取财物及索要其他好处的或者要求吃饭、喝酒、娱乐以及其他消费的,乙方保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集团纪检监察部
***-********、
139*****356、
138*****559、
139*****128、
135*****229; );若乙方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一经查实,甲方同意根据实际情况每次给予乙方或举报人1000—10000元的奖励;若乙方未向甲方或金科集团举报并满足其要求的或隐瞒事实真相或故意包庇甲方工作人员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承担1-3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三、如因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由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外,每出现一次,乙方还应承担2-5万元(具体金额以甲方确定为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甲方也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甲方终止合同的,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由乙方在合同终止后5日退还给甲方,同时由乙方按本协议总价款的1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或支付违约金的,还应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第七条担保乙方担保人同意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义务提供保证担保,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责任、义务,乙方担保人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包括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中乙方的责任、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二年;甲方与乙方协商变更本协议内容的,不需取得乙方担保人同意,乙方担保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乙方责任、义务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本担保责任不受本协议其他条款效力的影响,独立有效,如本协议其他条款无效的,因无效后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及债务,乙方担保人仍同意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条件同意作为乙方担保人,即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本协议中任何位置签字或盖章后即同时成为乙方担保人;其他单位或个人在本协议乙方担保人处签字或盖章即成为乙方担保人。第八条本协议履行中双方往来的文件、回复、资料、工作成果、通知、要求、同意、批准、决定、确认等,可以采用直接送交、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对方:(1)采用直接送交的,由双方授权的人员负责签收,其中甲方授权 或签收,乙方授权 或签收;除另有约定外,未经授权的人员均无权签收,否则无效,视为未送交对方(但以加盖公章的方式签收或其法定代表人签收的应视为已送达);采用直接送交的,以对方授权的签收人员签收时为已送达,任何一方的签收人员不得拒绝签收;如一方需变更签收人员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2)采用传真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确认发出时为已送达。(3)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对方相关工作人员签收邮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的第3个工作日中午12时为已送达(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一方按约定的地址向对方发出邮件后,而被退回或者被拒收的,自发出邮件(以邮戳为准)后第三日的中午12时即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对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对方自行承担。第九条 其他 一、在活动前或活动中由于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影响而导致本次活动无法实施或者完成,甲方不再支付乙方本合同余款,已支付的由乙方退还;各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同时本合同自然终止。二、在本次活动正式开始前,如出现下雨等原因,甲方有权终止本次活动或者对本次活动延期,甲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终止本次活动的,甲方不再支付乙方费用,已支付的,由乙方返还给甲方;如甲方要求对本次活动延期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和配合,且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三、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本协议之任何一条款的执行与其他条款的执行各自独立,任何无效的条款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如果任何无效的条款在某些内容删除后即为有效,则应对该条款进行该等能使其有效的必要修改。五、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索赔或救济,皆不是对该权利、索赔或救济的放弃,并且不影响其对任何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行使。一方对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索赔或救济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不妨碍该方对该等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进一步行使或对任何其他权利、索赔或救济的行使。六、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均由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双方已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双方对本协议内容不存在任何争议;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协议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制作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代表: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年月 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附件一:《项目物料清单和报价表》附件二:《活动详细执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