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界河运行维护(2022年度)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双界河运行维护(2022年度)需求公示招标公告
( 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茅洲河流域管理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901.46万元 | ||||||||||||||||||||||||||||||||||||||||||||||||||||||||||||||||||||||||||||||||||||||||||||||||||||||||||||||||||||||||||||||||||||||||||||||||||||||||||||||||||||||||||||||||||||||||||||
项目背景 | 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是主要负责双界河污水泵站及双界河水闸、排涝泵站、河道及截污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养护工作。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投标总价按12个月报价(中标人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满后,招标人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自身事业发展和管理需要确定合同是否续签,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两次,续签合同各项费用按本项目中标价执行。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7.联合体投标要求,本项目选用方式 (1)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具有(资质、级别) 的企业承担。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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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1.项目概况及管养目标 1.1管养范围 本项目管养范围主要包括双界河污水泵站及双界河水闸、排涝泵站、河道及截污系统的运行维护三大部分,主要内容为: (1)双界河污水泵站及双界河水闸 双界河污水泵站、双界河水闸工程及安乐村支流总口截流闸,总口分流池的所有设施设备和建筑物。 (2)双界河排涝泵站 双界河排涝泵站的所有设施设备及建筑物。 (3)双界河河道及截污系统 双界河4.46km河道(明渠段3.9km,暗渠化河道0.558km)管理范围内的截污箱涵及其附属设施。 1.2管养目标 前海深港合作区双界河水廊道工程及双界河水环境改善工程河道部分、双界河污水泵站运行维护、双界河排涝泵站运行维护是双界河治理工程的重要一环,在改善河道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工程的建造是为了更好的解决问题,更好的解决问题需要持续的使用工程,持续使用工程则需要精心的维护和管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保证双界河河道、双界河排涝泵站、双界河污水泵站和水闸的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最大限度的发挥工程所带来的效益。 2.项目依据及参考标准 河道管理养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河道管养技术标准》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遵循“安全生产、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 (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 (4)《广州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 (5)《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 255-2000); (6)《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 75-2014); (7)《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河道管养技术标准》(2020); (8)《配电自动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规范》; (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0)《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11)《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 (12)《深圳市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 (13)《深圳市环卫工程消耗量定额》(2019); (14)《深圳市河道管养消耗量标准》(2014); (15)《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 (16)《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1年3期; (17)《2020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3.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主要管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1双界河污水泵站及水闸运行维护相关工作: (1)污水泵站水工及机电设备维修养护; (2)污水泵站辅助设备维修养护 (3)污水泵站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4)污水泵站自动控制系统维修养护 (5)双界河水闸及相关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主要包括双界河工作闸门、检修闸门及水位控制闸,安乐支渠水闸、荔山明渠分流池) (6)年度检修; (7)机电设备抢修; (8)双界河污水泵站及水闸清淤 3.2双界河排涝泵站运行维护相关工作 (1)排涝泵站水工及机电设备维修养护; (2)排涝泵站辅助设备维修养护 (3)排涝泵站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4)排涝泵站自动控制系统维修养护 (5)年度检修 (6)机电设备抢修 (7)双界河排涝泵站清淤 3.3双界河河道及截污系统运行维护相关工作 (1) 安保巡查; (2) 河道检查及观测 (3) 堤防工程及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4) 河道保洁及绿化和景观设施养护 (5) “四害”消杀、白蚁及红火蚁有害生物防治 (6) 截污系统维护 (7) 信息化运行与维护 (8) 暗渠化河道检查与监测 (9) 河道箱涵及管道检测 (10) 截污系统清淤 3.4其他工作内容 (1) 安全生产 (2) 宣传及考察参观接待 (3) 防汛物资管理 (4) 资料管理、“一河一档”整理 (5) 专项维修 (6) 考勤系统建设及维护 (7) 应急预案编制 (8) 技术培训 4.技术要求 4.1 项目设备使用要求 4.1.1设备配备要求
重要提醒:上述要求的车辆、设备、备品备件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其中车辆、设备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均可,且须在中标后1个月内配齐。所有车辆、设备器材及机电备品备件需在管养过程中须按要求和投标承诺配备,若逾期未配齐,每项按10000元/天处罚。车辆须随时响应,满足运维管养需求;设备及器材如有损坏或无法满足管养需求,须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备品备件所有权归合同招标人,合同续签备品备件无需重复购买,但需及时补充消耗的备品备件,确保现场随时有一套完整的备品备件。 4.1.2人员装备要求 中标人须统一为人员配备服装和装备,包括冬夏服装、鞋子、雨衣、雨鞋、对讲机、探照灯、安全帽、救生衣。管养人员具体着装应遵循招标人的要求自行定制。 4.2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4.2.1现场派驻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名单。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进场前配齐所有项目人员,具体证明材料及人员名单中标后须提供,并在运维过程中严格按数量及资质要求配备。 3、中标人如不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则须委托专业安保公司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中标管养进场前配齐,具体委托合同、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中标后须提供,并在管养过程中严格按承诺的人员及设备数量配备。 4、考勤机制: (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需采用人脸识别+指纹打卡方式进行考勤,打卡机须安装于市茅洲河流域管理中心指定场所内。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必须保证每个月常驻现场不少于22天,且必须保证每天管理团队人员至少有一人在岗;节假日管理团队人员合理安排值班,确保每天24小时内有管理团队人员值班;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管理团队人员须至少两人在岗,黄色暴雨信号项目负责人或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至少有一人在岗,橙色及以上暴雨信号管理团队人员须全部到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次扣款1000元,其他管理团队人员每缺岗一次每人扣款500元。 (2)绿化、保洁人员: 绿化、保洁人员由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清点人数方式进行考勤。 绿化、保洁人员每周按六天工作时间考勤,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排班及轮休,大雨后垃圾清运工作量大,要求全员在岗,缺岗每人每次扣款100元。 (3)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设施设备维护人员由招标人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清点人数方式进行考勤。 设施设备维护人员每个月按不少于22天考勤,合理安排排班及轮休,缺岗每人每次扣款200元。橙色及以上暴雨信号,所有人员须全部到岗。 (5)安保人员 安保人员采用人员运动轨迹方式进行考勤。 安保人员四班三倒,按照平时、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气象预警情形合理安排排班。重大活动期间、橙色及以上暴雨信号,每班人数增加一倍。确保24小时不间断,每班打卡一次,缺岗每人每次扣款150元。 5、人员劳动保障及享有权利要求: ①中标人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②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 4.2.1.1项目管理团队成员要求
4.2.1.2安保人员要求
保安人员素质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劳动教育记录,无犯罪记录,五官端正,精神面貌佳,应变能力强,服务态度好;队长要求高中(或同等学历)以上文化,在岗年龄在18-50周岁,一般保安员要求初中(或同等学历)以上学历,在岗年龄在18-55周岁;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保安员资格(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员上岗证或人社部门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均可),队长要求持有C牌驾驶证。 4.2.1.3绿化、保洁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人员要求
备注:绿化管养人员及保洁人员数量可根据项目实际工作进行调配,二者人数合计不得少于18人。 4.2.2人员变更 (1)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须常驻河道现场办公,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离。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出现以下5种情形之一时,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中标人可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 ① 因疾病无法到岗; ② 离职; ③ 死亡; ④ 招标人要求更换; ⑤ 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职。 (2)管理团队以外人员 绿化、保洁、安保管理团队以外的工作人员中若有人员离职,必须有新进人员补齐,超过3日内仍未补齐的,按“4.2.1现场派驻要求”条款中人员缺岗相应标准扣款。 4.3项目管理要求 4.3.1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根据《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技术要求》、运维考核实施细则和有关技术标准,提交河道管养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所有管养内容、项目管理、管理团队组织架构、设备配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技术培训、档案管理,要求方案具体、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4.3.2水文监测检测部分 根据《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技术要求》,水文监测须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中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则须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公司承担水文监测部分工作内容。 若需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水文监测部分工作内容的委托,具体委托合同、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中标后一个月内须提供,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承诺的人员及设备数量配备。 4.3.3河道断面观测、变形监测、裂缝监测部分 根据《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技术要求》,河道断面和截污系统的观测、变形监测、裂缝监测、暗渠化河道检查与监测须具有工程勘察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工程测量)。中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则须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公司承担河道断面观测、变形监测、裂缝监测部分工作内容。 若需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河道断面观测、变形监测、裂缝监测、暗渠化河道检查与监测部分工作内容的委托,具体委托合同、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中标后一个月内须提供,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承诺的人员及设备数量配备。 4.3.4河道箱涵及管道检测 根据《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技术要求》,河道箱涵及管道检测须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工程测量);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检测资质证书(须含管道检测)。中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则须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公司承担河道箱涵及管道检测部分工作内容。 若需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河道箱涵及管道检测部分工作内容的委托,具体委托合同、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中标后一个月内须提供,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承诺的人员及设备数量配备。 4.3.5截污系统维护、清於部分 (1)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或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中标人如不具备以上资质,则须委托具有以上资质之一的公司承担截污系统维护、清淤部分工作内容。若需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截污系统维护、清淤工作内容的委托。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将具体委托合同、人员名单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并严格要求专业分包商按承诺的人员及设备数量配备,且中标人须要求专业分包商至少提供一名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常驻现场,该工程师出勤考核按照项目管理团队成员考勤规定执行。 箱涵、排放口的清於工作中淤泥的清理、外运、处理、处置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招标人不负责提供淤泥的处理、处置、受纳场地。 4.3.6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及除臭设备专业设备维护 根据《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技术要求》,中标人需具备水质在线监测设备及除臭设备专业设备维护的技术能力,中标人如不具备该项条件,则须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公司承担相关专业设备的维护部分工作内容。 若需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专业设备维护部分工作内容的委托,具体委托合同、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中标后一个月内须提供,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承诺的人员及设备数量配备。 4.3.7专项维修及年度检修等 根据《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技术要求》,中标人需根据河道管养实际需要,提出专项维修实施方案及年度检修技术方案等管养过程中相关技术咨询工作。中标人需具备河道水毁修复设计及年度检修技术方案编制能力,中标人如不具备该项条件,则须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公司承担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若需进行专业分包,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完成专项维修设计及年度检修技术方案编制部分工作内容的委托,具体委托合同、人员名单证明材料中标后一个月内须提供,报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承诺的人员及设备数量配备。 4.3.8其他要求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投标人须建立合格的技术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制度、保养检修制度、运行交接班制度、技术档案和运行日志制度,报招标人审核批准后上墙。 按照规定进行设施维护、绿化管养。 按照要求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督查是否按审批方案施工,检查相关防汛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有问题上报并跟进整改,记录检查和督办结果。 按照要求开展河道检查及监测、暗渠化河道检查与监测、河道箱涵及管道检测等工作,对河道、箱涵、管涵等设施进行功能状况及结构状况检测和评估,检测结束后编写相应的技术总结报告及缺陷分布图,缺陷分布图须包含各种暗管(涵)接入箱涵位置分布情况等; 按照要求开展河道水毁修复等专项维修及年度检修工作,提供相关设计图纸、概算、技术方案等初步成果报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修改完善后,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日常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养护人员应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组织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本项目工作内容、运维考核实施细则和有关技术标准,熟悉项目各部位结构,掌握控制运用、养护修理管理业务,做好所管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 做好管理台帐,及时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劝阻,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参与涉河违规、违法和突发事件处置,参与防洪抢险,接受水务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及调配。 具体要求: (1)养护人员须接受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河道管养培训; (2)河道养护作业应做到文明、安全、卫生和高效,严禁污染环境,应尽量避免对交通、防汛及公众出行的影响; (3)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河道养护应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检测设备,并按招标要求配备一定的专业养护技术人员和一般养护人员; (5)河道的防汛、防风、排洪、照明设施,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和标准外,必须满足现场安全要求,养护范围内列入文物保护范围的古树名木、古建筑物的养护,除应执行本细则外,尚应符合文物部门的有关规定; (6)应依法并按管养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各岗位人员工作时间; (7)在工作时间,养护人员须穿着统一的河道养护工作服,安保人员须统一穿着保安制服。水面保洁及消杀时应穿戴安全防护设备,按规范和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从事相应具有危险的作业应按相应规范和要求佩带相应防护用具,做足防护措施; (8)养护人员须做好绿化管养、卫生管理、设施维护、专项消杀工作; (9)巡查安保人员应巡回检查,每天定时定点签到; (10)遇到违法事件或突发事件,须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对事件予以初步处理; (11)发现水质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权限范围内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处理; (12)管养人员具体着装应遵循招标人的要求自行定制; 4.4其他 4.4.1安全生产 在运维管养期间,中标人要按照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相关的惩处措施。 (1)中标人须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制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正式文件明确)。中标人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技术标准和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并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相关安全工作,随时接受合同招标人及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 (2)中标人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并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规范正确使用上述物品。 (3)中标人要在河道桥底、水深超过1m的临水区域危险区域设置必要的救生器材(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每辆巡河车(包括:电瓶车、电动车)须携带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至少各1件。 (4)中标人在河道巡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控制或消除隐患;同时劝阻游人的危险行为。 (5)中标人要安排专人对采购的防汛物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做好出入库、库管理及日常养护工作。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违章操作、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停工整顿,并对其进行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处罚;必要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违规人员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7)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8)中标人需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管养安全工作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中标人应为管养人员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 4.4.2保险 中标人应为履行项目需向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购买公共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向招标人提供所签订保险合同及保费缴交凭证;为本项目所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及意外险。双界河属开放式河道,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运营期间出现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补偿)责任,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中标人应通过投保公共责任保险来减少这方面的风险。 中标人对管养范围内的河道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承担看护及保管责任,属中标人看护及保管责任范围内的河道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丢失、人为损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报警追讨及补齐,且不得影响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购买相关保险,避免或降低损失。 具体的保险类型、保险责任范围、对外责任、赔偿处理、被保险人义务、费率问题,由中标人和保险公司协商决定,本项目不做具体要求。 4.4.3防汛物资管理 (1)防汛物资购置 按照《市管河道三防物资规划》,需配备防汛物资见下表。
以上防汛物资中砂石料、块石、铅丝、桩木、钢材、绳类、发电机组、投光灯、电缆由中标人进行自费购置,在合同签订3个月之内需配齐所有防汛物资,做好日常管理。砂石料、块石体积较大抢险物料河道现场储存量不应小于总量的30%(剩余部分中标人可通过如与相关企业签订供应协议途径落实,但必须保证防汛抢险的调用),且需满足现场使用量要求,由中标人在河道周边寻找合适储备点,经招标人批准同意后进行堆放。物资采购为一次性购置,合同续签也无需再重新购置,但如有损耗须随时补充。 中标人要承担河道所有防汛物资的管养工作,招标人对上述工作进行考核。 (2)防汛物资管养要求 ①明确责任:中标人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人员落实,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管理人员责任制,制定物资管理人员责任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 ②库房管理:防汛储备物资实行分类存放、储存要做到安全可靠、存取方便、摆放整齐、干燥通风,保证物资的安全和供应。 ③物料管理:防汛物资不准外借,不准挪用,特殊情况需调用时,须经招标人批准。 ④账表管理:中标人每季度要对储备物料的收、支、存数量进行核实,每年进行一次清查。做到账物相符,如存在问题及时查明,分清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权限进行妥善处理。 ⑤使用申报:使用防汛抢险物资,必须按照防汛抢险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办理手续,紧急抢险时可以边使用边申报。 ⑥出入库管理:防汛抢险物资使用应根据防汛抢险实际需要,并经招标人批准后办理出入库手续。 ⑦维护保养要求: 编织袋、土工布物资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定期倒垛或翻晒,重新投放防虫、鼠药。 汽(柴)油发电机(组)、照明投光灯进行外观检查和防锈维护保养。 便携式应急查险灯(铅酸电池)逐只进行24小时充电, 做照射亮度实验;便携式应急查险灯(锂电池)、强光搜索灯逐只进行10小时充电,做照射亮度实验;救生绳索抛射器进行绳索拉力试验,碳纤维充气瓶每年汛前充气到20MPa储存,调运前充气到30MPa。 使用后回收的物资,机械设备类的要按产品说明书维护保养要求进行全面的性能维护保养及试机。 4.4.5综合监控设施维护 双界河现已安装有河道监控管理系统,且市、区相关单位(非招标人)也已在双界河建设若干水情、安防感知监控设施,后续随着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将有更多感知监控设施安装于河道内。 为打造智慧河道,实现全河道监控设备“一张网”感知和信息传输、全河道“一平台”信息收集和分析决策,后续招标人将要求中标人通过线路连接、软件开发更新、系统合并方式将项目内所有监控管理系统集成到指定管理系统中。本项目范围内系统的更新、维护及终端设备的更新、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4.4.6人员考勤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 主要为河道管养平台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包括人脸识别、指纹识别打卡或监测运动轨迹系统建设及维护,对管养工作实时监测,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提出整改措施,跟踪落实情况,评估整改效果,形成闭环管理。巡查所需设备系统购置及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重要提醒: 1.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打卡系统及运动轨迹监测系统要求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10日内完成采购并安装调试到位且系统方案须经采购人认可,否则,超期1天按3000元/天扣款,其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需采用指纹打卡方式进行考勤,打卡机须安装于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安保人员需采用人员运动轨迹方式进行考勤。 2. 河道管养平台系统其他功能的建设,中标人须按照合同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及调试到位。 4.4.7“一河一档”整理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一河一(湖)一档”建立指南(试行)》(办建管函〔2018〕360号)、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招标人的要求,以整条河流或河段为单元建立“一河一档”(河段“一河一档”要与整条河流“一河一档”相衔接),收集、整理、完善和更新河道基础信息、动态信息以及河道概况。 投标人应指定人员将河道各种管养记录表、检查表、往来文件分类按月进行存档和上报。各类管养档案保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深圳市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建立。中标人在合同验收后1个月内应将本项目所有技术档案原件一并移交给招标人。档案由文字材料、图纸表格、照片、录音、像带、光盘及计算机软件组成。 (1)主要内容 ①基础信息 河流(段)自然属性主要包括河流(段)名称、河流(段)编码、上一级河流名称、上一级河流编码、所在水系、河流(段)起讫位置、河流(段)长度、代表站水文信息、河段支流数量、河段与行政区位置关系。 河长信息主要包括各级河长姓名、职务。 ②动态信息 排污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口、年排污量、排污口监测情况。 水质信息主要包括河段起讫点水质类别、不同水质河段比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水生态信息主要包括河道断流情况、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点风景名胜区。 岸线开发利用信息主要包括岸线长度、岸线功能区划情况、开发利用情况。 河道利用信息主要包括通航、水产养殖、规划采砂可采区以及可采总量。 涉水工程和设施信息主要包括拦河闸与拦河泵站、橡胶坝与滚水坝、通航建筑物、水库、堤岸护坡、港口与码头、桥梁、涵洞、隧洞、渡槽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情况。 ③河道概况 河道概况(包括河流源头、流经街道、流域面积、河道长度、水闸、泵站、沿岸闸阀、水库分布、穿堤建筑物、防洪能力、截污箱涵、排污口设置和跨河桥梁情况)、历年整治情况(包括河道初步设计报告、竣工图设计资料、工程影像资料以及工程报建资料)、管养情况(包括河道运营调度情况、历年河道管养费用、合同以及执法情况)、水质情况(包括现状水质情况,国家部委、省、市对河道水质要求以及相关文件)。 ④机电设备设施建档 对项目管养范围内的水闸、橡胶坝及湿地处理装置机电设施(备)进行排查,并分类建档,对日常检修、年度检修、更新改造相关内容及时更新。 ⑤安全生产资料建档 对项目管养范围内的河道、机电设备、水工设施进行日常和专项安全巡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演练、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包括中标人和合同招标人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2)信息来源 “一河一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以现有成果为基础,信息来源包括规划与普查、公报及统计数据、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补充调查数据、相关系统接入数据、其他公开数据。数据要按要求保持动态更新。台账数据来源见下表:
4.4.8应急预案 对河道运维工作进行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管理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含防汛度汛、水污染事件、水上救援预案),须涵盖运维过程中各种突发事件,并根据实际需要或合同招标人要求适时更新(每年不少于一次)。 4.4.9技术培训要求 项目人员上岗前须集中开展培训教育,要求: (1)了解和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管养维护。 (2)安全培训:包括现场施工、巡查、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人员安全。让现场管养人员熟悉机械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完全掌握游泳、驾驶船只、打捞水上垃圾各项技能。 (3)技术培训:使运维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义务,熟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的内容。 (4)培养运维人员认真负责与安全执勤的意识,掌握工作的重点及工作的步骤、内容和方法,如何处理或协助处理违禁事件和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5)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尽量减少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提高运维人员在执勤巡逻时与违禁人员交际沟通、文明劝阻的能力,及对违禁事件处理的能力。 (6)要求所有人员会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能编制完整的报告信息,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微信、QQ通讯手段将现场照片上传,并及时向合同招标人汇报现场情况,按照指示进行沟通处理。 4.4.10其他要求 (1)服从合同招标人的工作要求,遇重大事项或活动,配合工作及时到位。 (2)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的食宿生活问题,包括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在合同招标人有自用物业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供办公方便。在使用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使用期间物业中所有的破损由中标人维护;中标人要缴纳水电费、管理费、网络费以及自行负责家具一切费用。 (3)配合合同招标人,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及交通便利。 | ||||||||||||||||||||||||||||||||||||||||||||||||||||||||||||||||||||||||||||||||||||||||||||||||||||||||||||||||||||||||||||||||||||||||||||||||||||||||||||||||||||||||||||||||||||||||||||
商务需求 | 1.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投标总价按12个月报价(中标人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服务要求 ①人员管理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进场前配齐所有项目人员,具体证明材料及人员名单中标后须提供,并在运维过程中严格按数量及资质要求配备。要求所有人员实名制,且须常驻河道现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离。 ②人员变更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须常驻河道现场办公,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离。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的,招标人有权根据情节对其进行人员配备扣款处罚或解除合同。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出现以下5种情形之一时,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中标人可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团队成员: ①因疾病无法到岗; ②离职; ③死亡; ④招标人要求更换; ⑤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职。(3)续签要求,本项目选用方式②。 ①不可续签。 ②可续签。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可以续签,中标人可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向采购单位提出续签申请,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续签标准: a.年度履约评价结果合格及以上; b.本项目服务期限内不存在较严重及以上不良行为; R c.通过主任办公会审议。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招标人按照《深圳市茅洲河流域管理中心运维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对中标人的运行维护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且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求对各细则进行适当修订。考核结果将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检查情况及评分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人。考核表格将由招标人组织制定并根据工作需求进行适时修订,并书面告知中标人。 (2)考核表: 详见附件。 (3)验收要求: 合同期满后,依据水务工程相关验收管理办法及规定,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料汇总、结算编制工作,在合同期满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及结算送审工作。 3.日常工作文件/项目提交成果: (1)河道运维单位应指定人员将河道各种管养记录表、检查表、往来文件,分类按月进行存档和上报; (2)各类管养档案保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深圳市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3)中标人在合同验收后1个月内应将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技术档案原件一并移交给招标人; (4)档案由文字材料、图纸表格、照片、录音、像带、光盘及计算机软件组成。 4.售后要求: (1)售后服务团队: 项目管理团队成员。 (2)售后服务期限: ①合同期限内; ②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配合招标人做好下一年度的管养交接工作。 (3)故障响应时间: 中标人应7天*24小时响应服务,配合招标人,提供全天候、不间断服务。 5.合同计价方式,本项目选用方式(3)。 (1)总价包干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 (3)合同总价由非清单计价项目和清单计价项目两部分组成。清单计价项目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计量、支付。项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部门的评审结果为准。 6.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超过此预算将直接导致废标。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应按照《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分项报价表》要求提供详细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服务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水电费、工程维修养护费、绿化养护费、保洁费、公共责任险、各项规费、法定税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及保险一切费用)。 (4)项目管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技术要求》中内容,由投标人根据《双界河运行维护项目(2022年度)分项报价表》所列的每个子项目按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其中,绿化、保洁综合单价须包含人工费,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的合同金额,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运维工程量进行调整,并按中标人的投标单价和实际运维天数进行结算。 (5)项目设施设备运维人员、安保巡查人员按人员数量进行报价,报价由人员费用、服装装备费用、管理服务费及税金四部分组成。其中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6)清单计价项目包括:设施设备用水电及管理用水用电、专项维修。 ①水电费总价上限为*******.13元,按实际发生计量实报实销。如最终实际水电费高于上限价,则以上限价进行结算。 ②专项维修费用上限为319106.00元,专项维修的投标报价按照本项目中标总价下浮率下浮确定。。 (7)日常项目中的管养工作量因施工影响或管养对象未移交至招标人原因,实际未发生的运维工程量须进行核减,核减部分不予计费和结算。 (8)本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所需费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备品备件采购的设备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性能及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材料清单要求,耐用,质量可靠。所提供的材料样品质量、品质、级不低于现使用配件的标准。常用及专用工具投标人必须按运行检修要求配备;未列入清单范围的备件及辅材,投标人根据现场需求自行购置,必须保证各机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9)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10)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总价内。 (1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本项目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 (12)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分项报价表: 详见附表。 8. 履约担保,本项目选用方式(2)。 (1)无需履约担保。 (2)需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提供银行履约担保。 ①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履约保函有效期终止。 ②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合同期满三个月后。 ③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履约评价合格。 ④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若履约评价不合格,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再予返还。 ⑤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无。 9.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并收到中标单位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第二次付款开始,在每期应付款项中将预付款扣除。预付款扣回比例:每次扣款额为合同金额的5%,分6个月额扣完。 (2)进度款按实际工作进度支付,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本项目选用方式②。 ①80%(专项资金)。 ②85%(部门预算)。 待完成每月考核评价后一周内申请支付上月进度款,进度款包含日常项目费用与清单计价费用。日常项目费用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清单计价费用按当月实际发生量进行申请支付,水电费经审核认可后按月支付至当月完成价款的100%,清单计价项目费用经审核认可后按月支付至当月完成价款的85%。 其中:清单计价项目: ①水电费总价上限为*******.13元,按实际发生计量实报实销。如最终实际水电费高于上限价,则以上限价进行结算。 ②专项维修费用上限为319106.00元,专项维修的投标报价按照本项目中标总价下浮率下浮确定。,专项维修首先按照当期信息价及深圳市现行的计价规定及推荐费率计算出该项目的总价,然后按中标人所报的该项下浮率进行下浮确定该项目的总价。 上述价款的计取最终以审核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 (3)尾款:最终结算价以审核部门审核价为准。 10.其他: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 | ||||||||||||||||||||||||||||||||||||||||||||||||||||||||||||||||||||||||||||||||||||||||||||||||||||||||||||||||||||||||||||||||||||||||||||||||||||||||||||||||||||||||||||||||||||||||||||
评标信息 | ※评标信息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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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附件 | *******" target="_blank">附件3-2:深圳市茅洲河流域管理中心运维考核实施细则.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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